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紧跟社会发展的脚步,围绕医疗行业发展需求,积极开设具有学校特色的专业,接下来山东职校招生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限招女生,其他各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录取方式: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学校在山东省招生的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常规批;外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1.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进档考生按我校的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2.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文化总分、专业志愿,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第二十三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四条 考生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各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学校付费)。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六条 新生持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通过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九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有严格的教学制度,对于招生工作,也具有明确的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对所有学生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有利于学生平等。以上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是由山东职校招生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