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南宁招生》的详细内容,南宁招生 南宁招生考试院上班时间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 1、为什么登录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输入准考证和密码后显示用户名和密码错误?
- 2、南宁国际双语学校招生条件
- 3、2019年南宁市城区初中学校学区划分,招生服务地段划片
- 4、2024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 5、南宁三中五象校区初中部招生范围
为什么登录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输入准考证和密码后显示用户名和密码错误?
提示用户名和密码错误是因为用户名或者密码输入错误了,如果不记得密码或者用户名,出贺腔现这种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在班主任的协助下进行重置密码。
2019年广西南宁市禅亩衫中考查分入口:
1.考生可登录南宁中考招生信息网()进行中考成绩查询。
2.考生可以回到初中就读学校领取中考成绩条。
考生成绩预计在7月8日发布。 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在7月15日至18日进行,其中普通高中招生在7月15日至17日3天时间内进行,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耐差划同时完成。
注意事项:
1.验证码请按左方显示的字符录入。
2.请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和密码,防止被他人盗用。
3.特别提醒:市区中考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方有可能就读普通高中!
南宁国际双语学校招生条件
具有当地户籍、中考成绩过线、品德优秀等。
在普通的国际双语学校的入学条件,在国际双语学校入学需历歼要具有当地户籍、中考成绩过线、品德优秀。所以南宁国际双语学校招生条件也需要具有当地户籍、中考成绩过线、品德陆拍优秀等。
双语学校主要是指一些重视中英文授肢悉冲课,英文课程比普通学校多一些的私立学校,其中包括普通私立学校和国际化双语学校。
2019年南宁市城区初中学校学区划分,招生服务地段划片
南宁市初中招生地段划定
南宁二中初中部腊歼招生地段明显扩大,其他初中学校地段范围变化不大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蒋晓梅)7月2日,南宁市教育局在网上公布了南宁市市区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7月4日、5日是南宁市区初中新生报名时间,家长去报名前,请看清楚手中的报名联系卡上分配的学校与教育局划分的地段学校是否一致。
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获悉,7月1日,南宁市区各小学将向小学毕业生发放《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个别报名学生到南宁市中招办领取)。7月2日,南宁市政务信息网市教育局网页上,已经公布了南宁市市区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学生及家长可到网站自行查询,看教育局划分的地段学校与联系卡上分配的初中学校是否一致。
记者对比发现,南宁二中初中部今年的招生地段明显扩大,新民路段由去年的“新民立交以南”,扩大到“新民民主路口以南”。此外,一些原属于四中和九中等学校的招生地段,包括共和路(共和民生路口以南)、民生路(新民路口至朝阳路口)、民生路北一里、北二里、三里、青云街、维新街,也都纳入到二中初中部的招生范畴。记者了解到,二中初中部地段范围扩大,与该校招生人数增加有关。去年,该校首次按地段招收初中新生,共招300人,今年招生人数扩大到400人。南宁市区内其他初中学校的地段范围变化不大。
7月4日、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持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及相关报名材料,到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进行报名。晌袭在此期间,南宁市中招办将接受家长咨询。7月11日、12日,南宁市区公办、事业办初中将向初中新生发放《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学生及家长可到初中临时报名点领取。
需要再次提醒家长的是,按划分的地段就读初中,且具有南宁市户籍的适龄少年,3年后在报读高中时,将具有地段生资格。为了使各学校均衡发展,鼓励学生在小升初时不择校,南宁市近年来逐渐提高了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初中学校的招生比例。今年,指令性招生计划中45%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供地段生竞争。今后,定向名额的比例还将继续提高。学生如果在小升初时择校,就意味着失去了地段生的资格。
南宁市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地段
二中初中部
新民路(新民民主路口以南)、共和路(共和民生路口轮谨冲以南)、民生路(新民路口至朝阳路口)、民生路北一里、北二里、三里、青云街、维新街、七星路(含各里)、经文街、中山路、临胜街、临江路、临江街、民族路、明德街、民族大道(古城路口至邕江桥头)、保爱路、南环路、南国街、康乐路、纬武路(含各里)、天桃路、教育路(除20号、22号)。
四中
新民路(新民民主路口以北)、民主路(新民路口至园湖路口)双号、泗豪塘、民主路南一里、官桥村一组、民主路(人民路至新民路口)、民主路北一里、民主路北二里、民主路北三里、民乐路、望仙坡、友爱路(民主路口至民生路口)、园湖北路(中华路口至民主路口)。
五中
人民西路、云亭街(含巷里)、南京路、民安里、杭州路、南伦街、尚仁里、光明街、华东路(朝阳路口以西)、朝阳路(朝阳溪桥以北)、中华路(火车站西侧)、金满花园、壮志路、大同街、中兴街、民生路北四、五里、新阳路(北大路口以东)、济南路北一、二、三里、南京路四巷、新阳北一路、济南路1-19号、20-120号(以过街地道为界南侧)、北大北路(衡阳路口以南)、华西路、石巷口、高峰里、平田村、民生路97-143号、62-94号、桥东里、仁爱路、甘棠街、醒汉街、自强路、华强路、高峰路、关东路(街)、平新村、龙胜街、解放路、西关路、上海路、豫章里、西平桥、当阳街、新和里、水街。
八中
明秀西路(从友爱路口至大学路口)、友爱村、农院路。
九中
人民中路、共和路(共和民生路口以北)、公园路、朝阳路(朝阳桥为界南侧)、兴宁路西一、二里、人民路北二里、兴宁路、新华街、北宁路、兴宁西街、权南路、人民东路、兴宁路东一里、沙井街、苏州路、济南路21-35、122-152号(以过街地道为界东侧)、华东路(朝阳路口东侧)。
十中
星光大道(以铁路立交桥为界北面)、星光大道东一里、星光大道西一、二里、水上派出所管辖船民、平西村、江北路、平西路、体育路、南堤路。
天桃实验学校(中学部)
东葛路(竹塘路口以西)、思贤路(建政路口以南)、鲤湾路(新竹路口以北)、古城路、葛麻村1-3组、葛村路、葛园路、竹塘路(麻村路)、新竹路(鲤湾路口以西)、新竹路北一里、新竹路南一里、葛塘巷。
南宁外国语学校
大学路(西乡塘路)(大学清川路口至市委党校,单号85号以上,双号172号以上)、下均路、天雹路、可利路、新村路、罗文公司、罗文坡园艺场、新村、西明村、四联村、西乡塘西街、江北大道石埠段、相思湖东路、相思湖大道、军安路、西江路、石埠路、鹏飞路、西宁路。
十三中
唐山路(含各里)、中华路铁唐巷、中华路一巷、人民路北一里、中华路(火车站以东)、中华路西一里、友爱南路(中华路口至人民路口)、安宁路、虎邱村、望州路(含各里)、景观路。
十四中(建政校区)
葛麻村4-6组、园湖路(民主路口至新竹路口)、建政路南一里至七里、建政路(建政路1号至建政古城路口)、民主路(民主新民路口至园湖民主路铁道口)单号、思贤路(民主路口至建政路口)。
十四中(琅东校区)
民族大道(南湖桥至竹溪立交)单号、祥宾路、金浦路(民族大道以北)、滨湖路(民族大道路口至长湖路路口)、厢竹大道(竹岭立交至竹溪立交)单号、迎宾路、琅东村、怡宾路、碧湖路(含碧湖北路)、金湖路(民族大道至长湖路口)、金洲路(民族大道至长湖路口)、金浦一支路、金浦三支路、悦宾路、裕宾路、嘉宾路(含各里)、嘉湖巷。
十五中(初中部)
中尧路(含各巷)、中尧南路、永和小区、永和村、新阳南路(含大板楼)、新阳路一、二、四街、雅里村上坡、永和园、永和朝阳小区、龙腾街、明秀西路(新阳路口至二桥)。
沛鸿民族中学(桃源校区)
津头街、河堤新街、津头村、植物路、南湖小区、教育路(20号、22号)、柳沙路(柳沙丽园小区以北,含柳沙丽园小区)、桃源路、凌铁村、双拥路(双拥青山路口向南至江北大道)、康复路、青山路(青竹立交桥以北)。
十七中
邕宾路、降桥村、长岗路三、四里、长岗村5组、长岗路(以三里为界东侧含三里)、德化路、厢竹大道33号厢竹小区。
十八中
衡阳路(含各里、巷)、衡秀里、友爱南路(从中华路口至明秀路口)、明秀一区、北大北路(衡阳路口至五里亭)、明秀东路(明秀友爱路口至明秀北湖路口)。
十九中
官桥村2-5组、上高岭、长岗路(以三里为界西侧,不含三里)、燕子岭、长岗路一里、二里、六里、七里、民主路(以铁路为界东侧)、望州南路、长岗村1-4组、建政东路、长兴路。
二十中
大学路(西乡塘路)(大学明秀路口至大学清川路口)、陈西村、大化路、火炬路、大岭路、陈东村、鲁班路(铁路以北)、西耐路、陈村路、荔园路。
二十一中
星光大道(铁路立交桥至白沙大道路口)、亭高路、尧头岭、石柱岭、亭江路、亭子路、菠萝岭、槎路、亭洪路、友谊新村、南建路、亭子村1—11组、江南新兴苑。
二十四中
秀厢大道(除9、11、17、19号外)、秀安路、北湖小区、北湖安居小区、恒大新城、皂角村、连畴村、北湖村、北湖路(秀厢路口以北)、安园东路、友营路。
二十五中
边阳街、雅里中、下坡、遇安街(含各里)、北大南路、北际路、华建里、华兴里、永宁街(含各里)、义忠街、和乐街、永和路。
二十六中
星湖路(含各里)、南湖村、园湖南路(新竹路口至南湖公园)、新竹路26、27、28、29、31号,民族大道(古城路口至南湖桥头)、麻村(南湖边住宅区)、园湖路东一里、鲤湾路(新竹路口以南)、新竹小区(麻村小区)、新竹路(园湖路口以东)、新竹路北二里、东宝路(含巷里)。
二十八中
明秀东路(明秀北湖路口以东)、万秀村、明秀二区。
二十九中
双拥路(民族大道至青山路口)、锦春路、桂春路、金浦路(民族大道以南)、汇春路、民族大道(南湖桥至竹溪立交)双号、济春路、琅西村、金洲路(民族大道以南)、金湖路(民族大道以南)、金浦路(民族大道以南)、金浦二支路、越秀路、竹溪大道(竹溪立交至青竹立交)、会展路、民族大道(南湖桥至金浦路口)双号、竹秀路。
育才实验中学
望园路、平湖路、广园路、方园路、安湖路、茶花园路、东葛路(竹塘路口至长湖路口)、竹园路、桃村路、长园路、金花路。
三十一中
友爱北路、秀灵村、秀厢村、安吉大道、秀厢大道(9、11、17、19号)。
三十四中
壮锦大道、富德村、仁义村、南乡村、邕津村、同乐村定秋坡、沙井大道。
三十五中
滨河路、江东路、位子渌、科园大道(心圩路)、科德路、高新大道、高新南二路、创新西路。
三十七中
南铁北一区、北二区、北三区、北四区、白苍岭、地洞口路。
三十八中(初中部)
南宁南站。
三十九中
原南宁矿务局(二塘、平垌、里罗煤矿)、鸡村、邕武路(邕武立交以南)、南梧路、长岗路五里、东沟岭、秀厢大道(邕武立交以东)、东州路、畅春湖小区、兴东路。
四十七中
厢竹大道(竹岭立交至竹溪立交)双号、凤翔路、云景路、盘龙路、佛子岭路、长湖路(厢竹大道以东)、枫林路、百花岭路、民族大道(青秀路口至琅东客运站,荣和山水美地除外)单号、白云路、月湾路、景晖巷、玉兰路、青秀路、民族大道(竹溪立交至民族青秀路口)、凤凰岭路、新宾路、吉祥路。
四十九中
高峰林场、邕武路(邕武立交以北)西侧。
五十四中
金湖路(长湖路口以北)、贤宾路、茅桥路、长湖路(厢竹大道以西)、东葛路(长湖路口至竹岭立交)、滨湖路(长湖路口至东葛路口)。
友爱南路学校(初中部)
友爱南路22号、北湖南路、北湖路东一、二里。
明秀西学校
万力社区、沈阳路、明秀西路(西乡塘路口至新阳路口)、五里亭(含各街)、新阳路北三里、大学东路(明秀西路口以东)。
五一路学校(初中部)
五一东路(含各里)、福建园、福建路、淡村路(含各里)、五一路北一里、北二里、五一路南一里。
五一中路学校(初中部)
五一中路、新屋村、旱塘岭、旱塘路。
五一西路学校(初中部)
五一西路、江南大道富德段。
白沙路学校(初中部)
白沙路(星光大道以东)。
北湖北路学校
北湖东三里、北湖北路(明秀路口至秀厢路口)、北湖路西二里、西三里、北湖路东四里、东五里。
秀灵学校(中学部)
秀灵路(含各里)。
新阳中路学校(中学部)
新阳路(从北大南路口至明秀南路口)。
新秀学校(中学部)
新阳三街、新阳北二路(里)、翔云街、新阳路各座。
新阳西路学校
新阳路(明秀西路口以西)、鲁班路(铁路以南)、上尧村。
新兴学校(中学部)
新兴苑、柳园路、新兴村、青山路(青竹立交桥以南)、竹溪大道(青竹立交桥至葫芦鼎大桥东)。
园艺路学校(中学部)
北湖园艺场。
西大附中
广西大学 职工子弟。
民大附中
广西民族大学 职工子弟。
红星学校(中学部)
红星公司、高坡园艺场。
柳沙学校(中学部)
柳沙公司、柳沙路(大观天下小区以南,含大观天下小区)、柳和路、英华路、青环路(民族博物馆以西)。
壮锦学校(初中部)
区建二公司。
友衡学校(中学部)
衡阳西路2号区建一公司河北宿舍、友爱南路30号区建一公司河北宿舍。
邕武路学校(中学部)
邕武路(邕武立交以北)东侧。
文华学校(中学部)
鲁班路肉联厂、大学路59号文华园业主子女。
北大南宁附属实验学校(中学部)
荣和山水美地业主子女。
翡翠园学校(初中部)
民族大道(民族青秀路口至琅东客运站,荣和山水美地除外)双号、凤岭园艺场、青山园艺场、恒大苹果园、梦之岛花园、汇东郦城、莱茵湖畔、和美春天、中新路、中文路、中越路、铜鼓岭路、凤岭南路、中缅路、中马路、桂雅路、中柬路、朱槿路、青环路(民族博物馆以东)。
2024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南宁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厅悄渗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广西 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运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3,英文名为“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中国绿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注册地址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现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五合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邮编530299;武鸣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邮编530100;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专科生、普通本科生、硕士 研究生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 留学 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和少数 民族 预科班招生。
第二扮脊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 就业 处合署,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或专业类)计划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中出现专业(或专业类)、科类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时,在总计划不变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或专业类)、科类招生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方式: 计算机 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录取。
第十三条 提档办法:根据生源情况,由我校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商议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
(一)有投档排序的,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二)无投档排序的,按以下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1.文史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数学科成绩。
2. 理工 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语文科成绩。
3.物理科目组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数学科成绩→语文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物理科成绩→另外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
4.历史科目组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历史科成绩→另外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
(三)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
1. 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 考试 , 高考 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
(2)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 填报志愿 和投档。
(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4)同分考生排序和录取规则,按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一)、(二)执行。
2.精准专项计划。精准专项计划仅面向广西招生,单独填报志愿和投档,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3.民族班计划。民族班计划仅面向广西招生,单独填报志愿和投档,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类型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
(一) 体育 类
1.有投档排序的,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录取。
2.无投档排序的,按照术科成绩(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总成绩+加分分值)→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外语科成绩的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 艺术 类
1.我校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
2.我校执行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相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序和录取:
(1)投档成绩有同分排序的省(区、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2)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但有同分排位的省(区、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同分排位先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3)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无同分排位的省(区、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综合分→专业总成绩→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排序,按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综合分按以下办法计算。
①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分值)×30%+专业总成绩×(高考文化分满分/专业分满分)×70%
②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数学科成绩按理工类考生和文史类考生分开排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数学科成绩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和历史科目组。
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投档规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含小项)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专业分和文化分相同情况下,按以下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和录取:
1.篮球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实战能力、专项测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足球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按国家统一排序规则排定的顺序或依次按实战能力、专项技术、专项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田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专项项目、素质项目1、素质项目2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优先录取国际健将、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考生。
(三)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只安排专业计划,不分省份。
(四)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七条 地方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一)本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
1.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 毕业生 ,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
2.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志愿,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投档录取。
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文件要求,按照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且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行初选,由我校组织 面试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高的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都相同,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5.如果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
(二)专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
1.专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壮汉双语)。
2.报考的考生仅限在我区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的广西户籍普通高中 毕业 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
3.考生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填报该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投档录取。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文件要求,按照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且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进行初选,由我校组织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依据广招生考试院2024年招生工作规定,根据高考文化分(总成绩+加分分值)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高的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都相同,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6.如果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
少数民族预科班分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面向广西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 学习 一年,经考核合格,直升我校本科专业(或专业类)。
(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
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批A类录取,按广西招生考试院“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区内免费民族预科班)分民族录取指导意见”和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少数民族考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
3.农村户口。
4.户口属于 60 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考生。
以上条件如有调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
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批B类录取,按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九条 填报专业(或专业类)志愿、“调剂志愿”的考生录取规则
(一)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填报专业(或专业类)志愿的考生→填报“服从部分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填报“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的顺序录取。
(二)填报“服从校内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以下办法录取:
1.优先录取填报“服从部分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相应的专业类型录取规则,调剂到服从调剂且有缺额计划的专业(或专业类),如果服从调剂的专业(或专业类)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2.其次录取填报“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相应的专业类型录取规则,调剂到有缺额计划的专业(或专业类),如果所有专业(或专业类)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我校不予录取。
(二)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要求涉及的身高、色觉等,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表的体检结果为依据。
(三)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生源省(区、 市)组织了航空服务类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的,以专业体检结论为准;未组织航空服务类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的,以普通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四)部分专业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
1.报考音乐学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2厘米及以上。
2.报考舞蹈学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
3.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2~185厘米,女生身高162~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 膝盖上10厘米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任何一眼 0.5 及以上(c 字表),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 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5.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教学,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
第五章 招生大类及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按招生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按大类培养,从第三学期开始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
第二十四条 按招生大类录取的学生可选择的分流专业仅限定当年招生计划明确涵盖在本招生大类内的专业。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分流计划根据学生的专业分流志愿、专业容量等确定。
第六章 新生 入学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 书 规定的日期按时来校报到。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办理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未经请假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而不报到,或者请假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自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算起,凡15天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超过15天不能入学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七章 学费 、住宿费
第三十条 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需按学年缴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课程门次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按专业招生收费标准
1.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约4200元/生.学年。
2.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约4600元/生.学年。
3.艺术类专业约12000元/生.学年。
4.职教师资类专业: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约6000元/生.学年,理科类、外语类专业约7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约7500元/生.学年。
(二)按大类招生收费标准
专业分流前按招生大类中学费标准最高的专业预交学费,专业分流后按实际就读专业收费标准预交学费,毕业时根据实际所修学分结算,多还少补。
(三)合作办学收费标准
1.电子信息工程(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本专业是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合作举办,第一、二、四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18000元/生.学年。第三学年到台湾暨南国际大学研修,学费按18000元/生.学年缴交,其他费用自理。
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本科专业。本专业是我校与 北京 中科特瑞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四)少数民族预科班收费标准
少数民族预科班A类在预科阶段免缴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B类预科阶段缴费上学,按预科阶段培养院校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按实际所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收费。五合校区、武鸣校区六人间1350元/生.学年,四人间1550元/生.学年,长岗校区、明秀校区6-8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 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至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物价补贴等资助项目,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学历 证书 、学位证书颁发
第三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是南宁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招生监督联系方式
(一)学校官网:
(二)招生信息网:
(三) 招生咨询电话:0771-3903928(兼传真)
(四)招生监督电话:0771-390852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2:00,15:00—18:00。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宁三中五象校区初中部招生范围
附近五公里。根据查询南宁三中官银毁网得知招生范围是附近五公里内的划片区。南宁市第三中学高中部(五象校区)位于五象新区良玉大道,建筑面积96404平方米,总投资58944.05万乱哗元。目前共有高中三个年级哗搏行在校学生3917人,教职员工2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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