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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 博山区职业技术学校

发布日期:07-15  招办电话  浏览次数:222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淄博市博山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的详细内容,淄博市博山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 博山区职业技术学校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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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淄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淄博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506号 邮编:2553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 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淄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 考试 、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组织保障及申诉渠道

1.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2.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由考生本人提出 书 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传真至0533-2342316。考生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 淄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2348608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考试要求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为2605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105人(含退役军人计划10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名缴费及考试安排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4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按照《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

4.考生在报考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不可重复报考。

5.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 志愿 ,不设调剂志愿。

6.免试录取规定:符合山东省单独招生免试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均可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33-2342033

7.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皮肤病及慢性病、遗传病史;

(3)身材匀称、五官端庄、肤色健康;

(4)无口吃、无明显“O”型或“X”型腿;

(5)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

(6)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7)身体条件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8)政审: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报考学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组织的 面试 ,取得面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面试细则详见学院网站。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 考证 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

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随时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按要求缴纳报考费,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 成功 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概不退还。

为便于安排 学习 ,退役军人报考单独招生仅限报考如下专业:市场营销(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计算机 应用技术(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2)网上公示: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2.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测试)或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3.评分:依据《淄博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测试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2.综合评价招生。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满分为11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满分为190分,合计总分为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办法为,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十一科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确认。即,每科“合格”计10分,“不合格”计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专业体检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公示预录取名单。

4.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5.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要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6.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新生 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506号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55300

招生信息网:

电话:0533-2348111、2342088、2821888、2342033

电子邮箱:zb@zbvc.edu.cn

备注: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信息,所有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的招生信息网。

淄博的中专院校与教育机构有哪些

淄博的中专院校和教育机构有下面这些。

淄博市张店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淄博市淄川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博山第一职业中专;

淄博市劳动局技工学校; 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学校;淄博市周村区成人教育中心; 淄博市纺织行业培训中心; 博山大宣电脑培训学校; 淄博鲁中艺术学校; 淄博矿务局技工学校; 山东冶金工业学校张钢分校; 淄博市临淄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山东省博山电力技工学校; 淄博市竞技体育学校

淄博职业学院今年如何招生

淄博职业学院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现在有单招试点,2010年将面向山东省内自主招收计划内统招专科学生,报名、考试、录取均由淄博职业学院组织。与八月份招生的学生待遇相同,具体政策为

山东省2010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做好我省2010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报考条件与体检

(一)报考条件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有关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报考要求请登陆有关院校网站查询)。艺术类考生可报考相应的艺术类专业。

(二)体检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生院校及计划

2010年我省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的院校是:威海职业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6所学校今年的单招招生计划共计216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一)。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报名及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5日至4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招生院校独立网上报名的方式。各院校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的报名办法,考生登陆院校网站查询并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报名序号(10位)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院校。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生院校于4月26日至27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的格式(见附件二)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试点院校组织的考核。

(二)考核

单独招生考核工作由院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各试点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参加考核的考生按学校规定缴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1.考核时间:5月2日。

2.考核地点:由试点院校确定,并于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通知考生。

3.考核内容:试点院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总分数及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手续

各招生院校于5月5日至9日在本校的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招生院校按要求格式(见附件三)于5月11日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寄发。

(三)已被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010年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未经教育部批准,试点院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非外语类专业限制外语语种。

五、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工作、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试点院校必须依据国家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及单独招生政策制订招生章程,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六、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招生工作多元化机制,提高高职生源质量,推动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具体体现。各试点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对在试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见附件四)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招生院校要认真制定单独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办公室要积极配合招生院校的宣传工作。

附件:一、山东省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山东省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结构

三、山东省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成绩、拟录取考生数据库结构

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违规处理规定

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山东省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

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院校名称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威海职业学院

(文理320 对口100 艺术50) 市场营销 文史 30 3 4800

对口 20

旅游管理 文史 30 3 4800

对口 20

电子工艺与管理 理工 20 3 5000

对口 30

机械设计与制造 对口 30 3 5000

商务英语 文史 40 3 4800

图形图像制作 理工 30 3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 40 3 5000

船舶工程技术 理工 50 3 5000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理工 50 3 5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理工 30 3 5000

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术 30 3 6000

音乐教育 艺术 20 3 6000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文理340 对口80 艺术100) 应用化工技术 对口 20 3 5000

服装设计 对口 20 3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对口 40 3 5000

市场营销 文理 40 3 4800

酒店管理 文理 80 3 4800

休闲服务与管理 文理 40 3 4800

旅游管理(与新西兰合作) 文理 20 3 12000

物流管理 文理 80 3 4800

报关与国际货运 文理 40 3 4800

软件技术 理工 40 3 5000

音乐教育 艺术 40 3 7000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 20 3 7000

影视动画 艺术 40 3 7000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文理230 对口70) 市场营销 文史 30 3 4800

理工 15

对口 15

西餐工艺 文史 10 3 5000

理工 10

对口 5

旅游管理 文史 50 3 4800

理工 30

对口 20

会展策划与管理 文史 15 3 4800

理工 15

对口 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理工 35 3 5000

对口 15

烹饪工艺与营养 文史 10 3 5000

理工 10

对口 5

淄博职业学院 (文理340 艺术20) 市场营销 文史 50 3 5000

酒店管理 文史 40 3 4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理工 50 3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理工 50 3 5000

数控技术 理工 50 3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工 50 3 5000

生物制药技术 理工 50 3 5000

音乐表演 艺文 20 3 6000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文理160) 旅游管理 文理 80 3 4800

食品加工技术 文理 40 3 5000

水产养殖技术 文理 40 3 5000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文理295 对口55) 应用韩语 文史 25 3 5000

理工 15

对口 10

物业管理 文史 25 3 5000

理工 2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理工 30 3 5000

对口 20 3 5000

现代纺织技术 文史 20 3 5000

理工 30

服装制版与工艺 文史 20 3 5000

理工 20

对口 10

染整技术 文史 25 3 5000

理工 25

应用电子技术 理工 35 3 5000

对口 15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0533-2348111。

淄博职业学院坐落于齐国故都山东省淄博市,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起源于1956年建立的淄博商业学校;2002年7月组建淄博职业学院;2009年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山东轻工美术学校并入淄博职业学院。

2007年,淄博职业学院入选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2016年8月,学院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淄博职业学院电话

淄博职业学院电话为0533-2348111。

淄博职业学院,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是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

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产教融合、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50强”和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现任党委书记张爱民、校长杨百梅。校训为“只有拼搏,才是人生价值的最好体验”。

截至2024年9月16日,学校共有北、南、西三个校区,校园规划面积2400余亩。学校下设18个院系,72个专业;获批国家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骨干专业12个、国家专业示范点1个;有教职工1571人。

学院起源于1956年建立的淄博商业学校;2002年7月,组建淄博职业学院;2009年,淄博科技职业学院、山东轻工美术学校并入;2007年入选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5月通过验收,是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

招生对象及要求: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各县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高考报名应选“春季高考”,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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