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的详细内容,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4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2、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费一年多少?奖学金介绍就业好不好?
- 3、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4、2024年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707。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邮编:264003。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与舆情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纪律监察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申诉电话:0535-6911901 6911811。
第十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办公电话对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考生和家长的问题进行解答。咨询电话:0535-6911900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3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7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人,退役军人招生计划30人。
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
2.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3.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4.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
第十三条 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2.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3.单独招生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净高)163cm-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考试费:
考生需在2024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我院和选择专业。申请免试考生也必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考生报名 成功 后,需在2024年2月10日8:00—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报名缴费”,登录后通过微信扫码完成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 考试
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
(一)打印准 考证
考生需在2024年2月20日8:00—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
(二)单独招生考试(测试)科目及方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3门,包括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三科,三科合为一份试卷,合计2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 视频 面试 ,总分100分。具体要求为:
考生于2024年2月20日—2月26日15:00点前将自行录制的专业综合视频上传到考试指定邮箱:752740267@qq.com。(请以“姓名+准考证号”为主题进行邮件发送)。
录制专业综合视频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考生自我介绍:包括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禁止出现考生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凡出现者按照作弊进行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综合视频镜头展示内容要求:
考生自行录制视频,请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1)考生身份核验: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身份认证,然后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时间在一分半左右。
内容包含: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2)视频镜头展示内容:
①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②左转停留3秒、右转停留3秒;
③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④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女生:面部、手臂、腿部膝盖上方三厘米以下部位、手掌、手背位置;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仪容仪表要求:
(1)仪容:
考生头发应梳理整齐,露出前额、耳朵及颈部;女生盘头,化淡妆,不得戴美瞳、假睫毛、假发;男生发型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抵领;发色黑色或自然色;指甲油只允许裸色或淡粉色(不含珠光)。
(2)仪表:
女生须着显身材的职业裙装(短袖白衬衣、半裙长度膝盖上5公分)、黑色高跟皮鞋、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帽子、丝巾、首饰;男生着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
视频时长要求:控制在1-2分钟。
注:面试全程应关闭美颜、滤镜等视频效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内容。
5.单独招生的考试(测试)方式: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能力测试均为网上测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赋分。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考试时长30分钟。
2.职业能力测试方式:网上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相关要求同单独招生报考该专业要求。
(四)单独招生考试(测试)成绩确定
1.考生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4.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规定: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 学习 。
5.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2024年2月20日前将获奖证 书 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一份、《免试申请表》一份、《个人承诺书》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535-6911900,邮编:264003。
(五)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80%。
(六)考试时间
2024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招生实际情况,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学院成立安全保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二)考核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执行。学院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学院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录取
1.由学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专业类别可以报两个专业 志愿 ,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免试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其他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类与综合评价类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其他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重新核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若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若某一专业未报满,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
5.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公示预录名单:4月3日前,学院招生录取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7.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8.我院录取的所有类别考生(含退役军人类),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录取 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考试、录取、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存在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11900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乘坐62路公交车至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
官方网站: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费一年多少?奖学金介绍就业好不好?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家级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学院现有文化产业管理、传媒设计、文化创意写作三个专业方向,拥有文化产业管理、传媒设计、文化创意写作三个本科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一个专科专业。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学费收费介绍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收费目录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费(元/年)
技能费(元/年)
学制
备注
商学院
630701
市场营销
行业营销
营销与策划
市场开发与营销
798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30805
跨境电子商务
7980
3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30302
会计
会计
798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传媒学院
650403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798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60201
新闻采编与制作
7980
2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经管学院
640101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旅游电子商务
航空服务
7500
7980
9800
3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40301
会展策划与管理
会展策划
会展运营管理
会展营销
展示设计与管理
8500
8500
8500
85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轨道交通学院
600107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铁道通信
铁道信息化
7980
7980
2000
2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00109
铁路物流管理
7980
2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
高铁乘务
客运管理
行车管理
9800
9800
9800
2000
2000
2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智能科技学院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柔性制造技术
增材制造技术
8500
8500
85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气测控技术
电气工程技术
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
8500
8500
85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新能源汽车装配与调试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
8500
85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10217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智能编程
VR方向
工业机器人
8800
8800
8800
3000
3000
3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艺术学院
650101
艺术设计
98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50125
美术
书法
绘画
雕塑
9800
9800
98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打击乐学院
580110
乐器制造与维护
乐器制造技术
乐器维修技术
乐器维护技术
18000
18000
18000
30000
30000
30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50219
音乐表演
声乐
器乐
18000
18000
30000
30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舞蹈学院
650207
舞蹈表演
18000
10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650216
舞蹈编导
18000
100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国际交流学院
670206
应用日语
8500
三年
春夏考兼报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实践性本科专业收费目录
教育
学院
专业名称
发证院校
收费标准
学制
备 注
会展经济与管理
山东财经大学
9800
四年
1、参加2024年高考分数在本省本科资格线下50之内方可选报。
2、特色实践性本科专业,实行“先入学后注册”的原则办理入学手续。
3、选读本科专业当年均可以申请减免1000元学费待遇。
市场营销
山东大学
9800
四年
会计学
山东财经大学
9800
四年
机械电子工程
山东大学
本科
9800
四年
物流管理
青岛大学
9800
四年
电子商务
青岛大学
9800
四年
数字媒体艺术
青岛科技大学
9800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山东大学
9800
四年
学前教育
山东师范大学
9800
四年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奖学金介绍学院非常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帮助学生的方针,采取“奖、助、贷、勤、补、减”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分别为4000元、3300元、26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校企合作单位奖助学金
企业奖助学金由企业按照人才评定办法进行评定,企业奖学金分为3000元、2000元两档,企业助学金分为2000元、1000元两档。
●勤工俭学岗位补贴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和假期校外实习工作岗位,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
●学院资助基金
学院设立专用基金,每年为特定贫困生提供住宿费、公寓用品费、教材费、特色订单培养费等部分费用减免,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就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学校采取按专业培养、定向就业的教育模式。学校先后和济南铁路局青岛客运段、青岛地铁、北京地铁、天津地铁、广州地铁、沈阳地铁、郑州地铁等安裣中标单位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又和青岛诚润利得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青岛英康致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青岛锐动轨道车辆装备有限公司、青岛锦隆通顺交通轨道有限公司等城轨交通相关企业签订了人才培养协议。学生入学即签订就业保障协议,毕业后学校给合格毕业生安置到地铁、高铁、动车、普车、轨道设备生产企业等与轨道交通相关的行业实习就业,确保合格毕业生百分之百安置就业并且学校跟踪服务2年;同时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以选择继续升学,成绩合格者可被本科院校录取。
报考要求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男生身高168-182cm;女生身高158-172cm
3、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气质良好,身体健康,身上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
4、矫正视力不大于300度,无色盲、色弱现象,听力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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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61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学院路1号。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时间:2009年2月26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成立于2009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大众报业集团举办的具有高等学历统招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专门为文化产业发展培养应用型特色人才的综合性高等院校。学院以文化创新教育立校,以弘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和创新文化产业为办学宗旨,致力于创建“文化发展研究传承高地,文化产业创新人才培养摇篮”。“明德约礼,博文创新”的校训彰显了学院立德树人的文化灵魂。 学院新校区占地3060亩,首期516亩建筑面积10多万平方米的校舍已顺利建成,现代化教学楼和配套的实训及生话设施将容纳近万名新生。学院依靠主办方大众报业集团雄厚实力保障,依托青岛经济发达的海滨城市优势,加之地理位置优越,紧靠胶东半岛高铁枢纽中心莱西高铁站,交通便利,有很强、很深厚的发展潜力。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以文化人,实施“专家治校、文化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成立了由学界和业界的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学科专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科学规划、优化了学科专业的结构布局。同时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合作办学,“教学研用”融合施教,以岗位定培养目标,实现高端精准特色就业。 “心有境界行则正,腹有诗书气自华”,我院将创新教育教学模式,让校园与课堂成为师生提升素养、增进智慧、培育思想的摇篮。我院将为莘莘学子提供展示靓丽青春才情、放飞梦想的舞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招生对象:参加2020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高于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院录取,应按时到院报到。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定的标准。
学院
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
元/年
学制
商
学
院
630701
市场营销
7980
三年
630805
跨境电子商务
7980
10980
三年
三年
630302
会计
7980
三年
传
媒
学
院
650403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7980
8800
10980
三年
三年
660201
新闻采编与制作
7980
10980
三年
三年
经
管
学
院
640101
旅游管理
7500
7980
12800
三年
三年
三年
640301
会展策划与管理
8500
三年
600109
铁路物流管理
7980
9980
三年
三年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9800
11800
三年
三年
智
能
科
技
学
院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8500
三年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8500
11500
三年
三年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8500
三年
610217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8800
11800
三年
三年
艺术学院
650101
艺术设计
9800
三年
650125
美术
9800
三年
打击乐学院
650219
音乐表演
48000
三年
580110
乐器制造与维护
48000
三年
舞蹈学院
650207
舞蹈表演
28000
三年
三年
650216
舞蹈编导
28000
国际交流学院
670206
应用日语
8500
三年
住宿费四人间2500元/年·人;六人间1600元/年·人。
第二十四条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院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学生外出实习一学期以上不需要返校住宿,学院不收取当学期或当学年的住宿费。学生休学或参军的,可以比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休学期满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对寒暑假期间不离校的学生,学院不加收住宿费用。
第二十五条 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和助学贫困学生。同时,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等。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
联系电话:0532-58577777
电子邮箱:sdcivc004@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266600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厅网站 或教育部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查询。
2024年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261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学院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 高考 的应、往届高中 毕业生 及同等学历者。
第十一条 在高考成绩高于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 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在第一 志愿 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 考试 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 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七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八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证书 。
第十九条 考生被学院录取,应按时到院报到。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
联系电话:0532-58577777/0532-58078181
电子邮箱:sdcivc004@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26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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