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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中华武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07-20  招办电话  浏览次数:218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莱州中华武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的详细内容,莱州中华武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 莱州中华武校2021招生简章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哪个武校好?怎么收费?

山东比较好的武校是:莱州中华武校,学费可以询问学校招生办。

山东省莱州中华武校建于1992年,坐落于胶东半岛,螳螂拳和吴式太极就发源在这里。莱州是国家命名的武术之乡,莱州中华武校是全国著名的武术培训基地。

教学成果

连年高考升学率为98%,其中本科生占100%。

先后向北京体育大学、解放军体院、成都体院、山东体院等十多个国家重点体育大学输送了1000多名优秀运动员,向社会各界输送各类人才3000多名,其中有148名全国冠军和68名世界冠军。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莱州中华武校

2024年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江西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 工作 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赣司人字〔2019〕11号)文件精神和江西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向社会公布普通高职(专科)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学院开展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院概况

1.院校名称: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院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3.院校代码(国标):12929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联合培养学制两年)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6.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7.学 校招 生代码:江西省为8614,其他省以生源省教育 考试 院公布的代码为准。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警察院校,是全国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基地,是江西省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定向招考”院校。隶属江西省司法厅。

学院办学成绩卓著,社会声誉好。学院培养 毕业生 受到各用人单位的欢迎和赞赏。师生参加全国各类比赛均获得大奖。2019年,中国 大学生 武术散打锦标赛,我院学生斩获冠军4金1银3铜;全国法律实务技能大赛中我院学生荣获2个团体二等奖,单项奖6个;全国司法职业院校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我院教师荣获教学设计比赛个人一等奖。2020年,全国司法职业院校实务技能大赛我院学生荣获1个个人一等奖,2个个人二等奖,3个个人三等奖,1个团体二等奖,1个团体三等奖。2021年,学院获得江西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先进单位。

第四条  学院特色

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警,以“博学、明法、求实、创新”为校训。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的一日生活制度,高标准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在校 学习 期间,除获得 毕业 证外,同时可以掌握汽车驾驶技术。

学院重视实践教学和警察工作技能的训练,建有省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汽车驾驶训练场、模拟监狱、散打馆、专业技能实训中心等设施。拥有“刑事执行”专业和“司法警务”专业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有省级“监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速录人才培养实验区”和省级“法律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刑事侦查技术专业技能实训中心”。组织学生在省内监狱、戒毒单位和深圳、南昌等地公安机关顶岗实训, 努力 提高毕业生综合职业素质和 就业 能力。

第五条  专业设置

学院开设的专业有: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治安管理、司法信息技术、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大数据与会计、新闻采编与制作、社区管理与服务、行政管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无人机应用技术、社会 体育 等21个专业。其中: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行政执行、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安全 7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信息技术8个专业为司法监所管理类专业。

第六条  就业方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自2019年起,江西省司法厅每年将当年录用人民警察计划数的30%—40%左右专门面向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考。其他专业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国家 公务员 招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招考,全省法院、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考,全省公务员“ 四级 联考”,也可参加江西省高校“专升本”考试、“三支一扶”考试,或参加 志愿 服务西部、应征入伍等国家项目,还可通过学院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及创新 创业 实现就业。学院多次被评为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评估优秀等级学校。

依据《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2024年与江西警察学院联合培养法学专业本科层次学生,我院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矫正、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司法警务、治安管理、行政执行、戒毒矫治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13个公安与司法大类的专业学生均可以参加报考。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在江西警察学院和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同培养下,完成2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培养地点设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现了“3+2”(3年专科+2年本科)专本贯通,搭建学生成才立交桥,升学率高,加快完善了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江西警察学院颁发相应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帮扶和奖励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章、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学工处、纪检监察室、政治部等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分专业具体计划见各省考试院《招生与考试》公布信息。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联合培养专业的招生对象为相同或相近专业(同一专业大类)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学院各专业不设男女招生比例。

第十一条  按照江西省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收费,2024年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人。学员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二条  毕业后有意向参加人民警察类公务员或其他公务员考试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 面试 、体能测试。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可以不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此面试、体能测试仅作为学院录取学生参考依据,不作为日后学生入警面试和体能测试依据。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

第十三条  报考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高中毕业;

4.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6. 江西生源且年龄为16—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政审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参加邪教组织的;(4)有过吸毒史的;(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8.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3002000c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a324000d】、《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3002000c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a324000d】文件规定。下列情况不能报考:色盲;文身;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嗅觉迟钝;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我院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 高考 体检及 新生 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第十四条  学院所有专业学生均实行警务化管理,对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身体素质有问题、心理有障碍且不能适应学院日常警务化管理(跑操、训练等)的考生,不得填报。

第十五条  体能测评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制定我院高考面试中体能测试和单招中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

1.纵跳摸高。可测次数:2次,合格标准:男性≥2.55米,女性≥2.20米;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2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以上2个项目达标为合格。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外省录取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的招生政策,按照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 分数线 ,择优录取。实行 平行志愿 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

第十七条  江西本省统招录取

提前专科(高职)批次:专业录取按平行志愿方式执行,即: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平行分档,文化总分出现同分情况的,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技术(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 ;若数学再同分,则看技术);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技术。分档后确定各专业分数线,再按各专业录取条件进行阅档以确定专业,阅档中因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退出该专业录取的电子档案参加调剂录取,退出所产生的缺额计划由于平行分档原因不进行顺延替补,直接转到相应所调剂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

普通专科(高职)批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文化总分出现同分情况的,参照提前专科(高职)批次的文、理科单科顺序排序方法。

三校生高职参照提前专科(高职)批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江西本省单招录取

职业技能人才专项录取:先进行此项录取,将公示符合条件名单中考生,按综合成绩(笔试+现场测试)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普通单招录取。公示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和其他考生一起,再次参与普通单招的录取。

与兴国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培养专业录取: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专业的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未填为第一专业者即使符合条件也不参与此项录取),按综合成绩(笔试+现场测试)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普通单招录取。

普通单招录取:在职业技能人才专项和联合培养专业录取完后,将填报我院普通单招专业的考生(含公示符合职业技能人才专项条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笔试+现场测试)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科目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党史法律基础知识、面试、心理、体能测试。

第七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 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的学生,学院不提供学生档案等有关资料,录取通知书随即失效,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生不能转到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我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招生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家长予以监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对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进行纠正和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第二十五条  若因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调整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招生考试工作调整,以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jxsfjyzsb@sina.com

联系电话:0791-83875325、83875391、83875259

招生工作举报(监督)电话:0791---83875202

邮  编:330013

中华莱州武校具体在哪??

在莱州城西南方向大约14KM,珍珠镇大李家村。206国道孙哥庄村(有大广告牌)右拐,

2013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江苏省扬州市市区,是一所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设有27个学院,107个本科专业。学校师资结构合理,办学条件优良,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2013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及就业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武术(套路和散打)、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教学、训练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方向:中等以上学校、业余体校、武术院(馆)、各级体委及武术运动队、公安、部队、武术研究机构、社会健身俱乐部等。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设项

2013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拟招生35人左右,专业设项为武术套路、散打。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役和退役的优秀武术运动员以及具备报考项目之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

报考条件: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具备国家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国家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报名考生运动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中“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为准,系统中无法查询到相关数据的考生必须填写《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并按审查表要求到相关体育部门进行审核。

※散打不招女生。

四、报名

报名手续:1.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当年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在取得高考报名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校报名。

2.将按要求填好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单招报名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表(下方附件下载)、当年免冠一寸照片四张、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近两年运动成绩证明等材料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校体育学院办公室;

3.交纳报名、考试、资料费440元。(请邮寄至扬州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陆涛收)

4.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3月31日前止(以邮戳为准),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五、考试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的招生实行以文化考试和武术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武术专项考试执行国家体育局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武术专项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12日

武术专项考试时间:在文化考试前一周内进行,具体日期、时间以我校考试通知为准。(请考生注意网上通知或详见准考证)。

武术专项内容:

武术套路包括专项素质(立定跳远,20分)、专项技术(正踢腿,10分;腾空飞脚,10分)、实战能力(拳术一套,60分);

散打包括专项素质(800米,20分;立定三级蛙跳,10分)、专项技术(拳腿跌组合,10分;鞭腿踢沙包,20分)、实战能力(实战,40分)。

考试地点:扬州大学

六、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规定,具备一级运动员、一级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七、录取规则

我校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及文化课考试成绩(30%)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条件

1、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武术项目武英级称号;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二)申报材料(下方附件下载)

1.《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表》、《体检表》

2.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

3.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获奖证书与成绩证明中所填写的赛事须一致)。

4.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申请;

2、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4、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和《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信息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5、上述材料必须于2013年3月10日前交到扬州大学体育学院。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批。

九、学费标准

2013年体育类专业为4600元/生·年。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丁老师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48号扬州大学体育学院

联系人:陆老师

邮编: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2010(体育学院)、87971626(招生办公室)

网址:

十一、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2.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二、本简章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江苏省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2024年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代码:13387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审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 校招 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其他个人或中介机构代为招生。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当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限额编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及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公开地完成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5.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中的信息整理、信息传递、信息保密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条  报考条件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含运动专长考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024年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单设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别计划,此类考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普通类执行。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条件: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 二级 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1年12月25日前)。

第十一条  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

运动专长考生报名: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身份证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 书 或相关比赛成绩证书及秩序册等有关复印件寄达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sd13387@126.com。

注: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入学后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予以清退。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 填报志愿 后,登陆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官方网站(网址:)填报个人信息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100元。各类考生具体报名方式、考试须知及相关考试安排见学校官网。

第十二条  资格确认

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 志愿 和在我校官网缴纳报名考试费后,须即时留存《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承诺书》及确认相关考试信息,承诺书需本人签字确认后,待 新生 报到时统一上交。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4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205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 人(含运动专长计划1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六章  测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测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2024年单独招生不再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 考证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分两部分,一是综合素质评价,研究分析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采用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客观评价赋分,折算入总成绩,占比40%;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学校另行公布。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总成绩占比60%。

三、运动专长考生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形式及分值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运动专长类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2.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志愿。

3.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六条  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633-8109001。

第十七条  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时颁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 收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99号

邮政编码:276826

联系电话:0633-8109666 

联系Q Q:1913365575  1973936931

网  址: 

电子信箱:sd1338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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