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济宁梁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的详细内容,济宁梁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 梁山职业中专招生电话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新田县职业中专录取分数线
永州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
地区
最低录取分数线
永州
240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
新田县职业中专始办于1975年,是新田县唯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学校。2017年3月,经省人社厅批准加挂“新田县技工学校”牌子,实行“一处校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种模式”办学。
学校位于县城龙泉路西端,现有校园占地面积129.38亩,建筑面积7.2万余平米,在校学生4700余人教职工240人,教学班80个,实习实训设备总价值约3900万元,开设机械加工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幼儿保育、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工艺美术、社会文化艺术、旅游服务与管理、会计事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环境检测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13个专业,具备职高学历教育、对口高考升学、职业技能培训等职能。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县城繁华的龙泉大道旁,交通便利;整个校园占地87余亩,现有建筑面积16946㎡,总资产2000万元左右;校内环境幽雅,绿草如茵,是永州市园林式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学历307人,在职在岗教职38人,其中专任教师24人,占教职工总数的63%以上,有本科学历的23人,本科学历达到了61% ;专业课教师14人,“双师型”教师7人,占50%。每个专业均有2名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老师。
学校办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为地方经济服务,按社会需求育才”为宗旨,既重理论教学,更重技能培训,以培训学生综合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目标。近几年,学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订单培养”的模式,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沿海大型企业的联系,逐步建立起了通畅的学生就业渠道。学校先后被确定“阳光工程”、“温暖工程”和扶贫技能培训基地,通过“定单办学、校企合作、国家财政与慈善机构出资”的方式,面向新田及周边县(市)农民开展农业及其他实用技能培训。仅2010年就开展各类培训70多期,共培训5000余人。
想要报读一所学校的话,了解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这是大家能否就读最重要的条件。学校的专业有那么多,总有一个专业是适合你的。如果你能够选对合适自己的专业,这是比选对学校更重要的。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招生办联系电话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宿舍条件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报名条件、招生要求、招生对象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有哪些专业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学费、收费多少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网站网址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地址在哪里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怎么样、好不好
位置:永州中专招生 永州职业学校招生
择校咨询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确保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 邮编:272030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设15个教学单位、14个研发机构,拥有40余个校内实训中心,获批济宁市装备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紧密契合地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开设2个“3+2”专本贯通培养试点专业、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个校企合作专业、48个普通高职专业,面向山东、河北、安徽、贵州、甘肃、山西、内蒙古等10个省区设置统招计划。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32人,教授26人、副教授167人,聘请校外教师564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国务院特贴专家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黄炎培杰出教师奖1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省级突贡专家2名,齐鲁文化英才1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名,省级首席技师、突贡技师2名,二级教授2名。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平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培养模式改革为主线,以文化育人为亮点,走出了一条“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建成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商务、药品生产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学前教育、眼视光技术等优势专业及专业群,增设医学营养、护理、汽车智能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紧密对接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新专业。2019年新增教学科研项目、校企协同育人、文明校园创建等国家和省级标志性成果150项,其中学生荣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2项,省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5项。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拓宽就业市场,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2019年共组织综合性和专业性招聘会8场,专场招聘会百余场,提供就业岗位1.9万个。依托创新创业学院、5C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19年荣获第十四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3项,山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4项。
学院全面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人本化管理,深化改革、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获批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获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招生专业层次为高职(专科),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及入学复查
第十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1、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设置省份的投档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2、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3、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缺额计划,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第十一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无精神病、癫痫病,无色弱色盲,口齿清晰,普通话良好。
旅游管理(高铁乘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2cm-182cm、女生身高162cm-172cm,年龄不超过20周岁,肤色好、气质佳、体型匀称,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面部、颈部、臂部、腿部均无明显疤痕,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
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年龄不超过20周岁,肤色好、气质佳、体型匀称,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及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与纹身,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审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奖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费按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86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省教育厅备案确认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助、补、减” 等办法帮扶学生。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
学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考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咨询 QQ :80006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网 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 编:272007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查询。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招生专业层次为高职(专科),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 校招 生 填报志愿 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投放省(区)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学院在山东、 河北 、 安徽 、 江西 、 吉林 、 贵州 、 山西 、 甘肃 等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录取;学院在 内蒙古 的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 艺术 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 高考 )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四个专业招生类别为美术类, 书 画艺术招生类别为书法类,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须 面试 合格方可报考。
(三)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区)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第十三条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 新生 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咨询QQ :80006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网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依据 山东 省教育厅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2650,其中退役军人类计划3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可在不同类别、专业间调剂使用。计划调整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 考试 (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五条 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名,并按考生身份类别选报相应专业。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 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设置一个专业 志愿 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九条 缴费及打印准 考证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到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时间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考试安排。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如需变更考试方式,我院将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1日,考试地点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项目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 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数学等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以招生考试院提供为准,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 面试 ,总分为200分。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50)+素质测试(满分300分)”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赋分(合格考科目每不合格一门扣减15分)。
素质测试按照专业分类别组织,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查考试专业认知、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试实施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主考、副主考、命题、考务、统分核分、网络技术、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对笔试面试工作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可按规定向学院申请复核。
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 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 收费标准 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 同分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文化素质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 设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最低录取 分数线 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四) 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主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 书 由学院统一寄发。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二十八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咨询电话:(O537)2225775、2285775
咨询 QQ :800065775
网址;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如果您对 济宁梁山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的详细介绍有相关问题或对以上山东职业学校感兴趣,可以在下面提交您的信息,以便专业的择校老师一对一指导您,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