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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可行、育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第五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层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领导小组
学校为确保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成立履行其相应职能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项工作组:报名组、命题组、网络信息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保密组、招生录取组、学生工作组等。
第十条 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予以查处,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检察部门报告;负责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十公开”要求,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260人(其中,普通类1250人,退役军人类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一)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五)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六)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 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学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时间和方式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缴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考试方法
(一)单独考试招生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具体测试时间,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
测试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学院现场或者网络考试
2.测试方式:现场笔试或者网络考试。
3.学校测试内容:
综合能力考试:包括文化素质、通识知识、 语言 理解和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4.考生综合评定成绩: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5.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测试方式:现场面试或者网络考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总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素质测试:2024年 2 月 27日(具体测试时间,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
测试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学院现场或者网络考试
2.测试方式:现场笔试或者网络考试。
3.学校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2)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考生 学习 及将来从事对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3)学校考核成绩评定
学校考核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占5%+素质测试占95%。
4.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40%)。总分为100分。
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成绩为合格的,得10分,不合格的,得0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单独考试招生类考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测试且有成绩,否则不予录取。然后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各专业办学条件及师资、实训等资源情况,先划定各专业 录取分数线 ,再分专业按考生 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低于录取 分数线 的不予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校测试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则按照学校素质测试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第一志愿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考生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仍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
4.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5.公示预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
6.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 书 。
7.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退费及奖助贷、绿色通道
(一)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二)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二)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咨询方式
学院官网:
咨询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编:264200
E-mail: 2024827391@qq.com
第二十条 申诉渠道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监督电话:0631-3793094
第二十一条 其它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河南单招最新政策
2024河南单招最新政策如下:
(一)招生对象
已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2024年我厅批准105所高校开展高职单招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高校不得开展 高职单招工作。
(三)招生专业;各高校2024年高职单招专业由高校自主确定,须在教育部审核备案并已实际招生。对于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高校应优先安排。各高校务必于2024年3月9日前将招生专业上传至“河南省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 ”进行审核。
医药卫生、教育与体育、公安与司法大类中的国控专业以及医药卫生大类中的医学技术类专业不得安排高职单招。2024年新设的拟招生专业不得安排高职单招。
(四)招生计划
1。高校在本校2024年专科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科学确定本年度高职单招计划。鼓励上一年度高职单招计划投放比例偏低的优质高职院校适度扩大高职单招计划规模,增加考生通过高职单招进入优质高职院校的机会,上一 年度高职单招计划投放比例明显 偏大的高校要适度调整高职单招计划比例,
为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更加均衡的入学机会。高职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各高校可调至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 试(以下简称" 高考”)和对口招生时执行;分专业招生计划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五)招生章:制定章程。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要求,认真制定高职单招招生章程,确保章程内容合法、实、准确、表述规范,于2024年3月14日前将招生章程及辅助材料.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进行核定。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核定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高校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等招生宣传材料的内容,必须与招生章程内容相一致,不得擅自更改内容。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招生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生章程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次,办学类型;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吸分值、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要点)、考试方式; 录取规则、成绩发布方式;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监督机制、申诉渠道;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考生查询。考生可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定系统”(网址) 查询了解我省高职单招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也可通过高校官方网站或拨打高校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查询了解高职单招信息,以防被误导、上当受骗。
(六)志愿填报:考生于2024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 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次保存的志愿为准。 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七)命题和考试;高校要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式组织考试,其中职业技能考试分值占比原则坏低于总分值的50%。各高校要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将考试材料(含考试音视频资料和纸质试卷)、录取材料等资料予以保存以备查。
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可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考试等方式,鼓励操作考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社会考生参加高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可根据报考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各高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培养要求,可实行计划单列,择优录取。申请时间、程序及招生办法由各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考生按照报考高校要求进行申请。
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 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情况,应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办法由高校自主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高职单招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 有不同校区的高校原则上安排在一个校区内统一 考试。高校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的考试组织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各高校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在当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指导下,提前研究谋划,科学制定组考方案,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审批。
(八)录取;高校要完善招生录取机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规则,严格程序,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名单于2024年4月2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 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 [2020] 23号)要求发放录取通知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新田县职业中专录取分数线
永州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
地区
最低录取分数线
永州
240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
新田县职业中专始办于1975年,是新田县唯一所全日制公办职业学校。2017年3月,经省人社厅批准加挂“新田县技工学校”牌子,实行“一处校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种模式”办学。
学校位于县城龙泉路西端,现有校园占地面积129.38亩,建筑面积7.2万余平米,在校学生4700余人教职工240人,教学班80个,实习实训设备总价值约3900万元,开设机械加工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幼儿保育、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工艺美术、社会文化艺术、旅游服务与管理、会计事务、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环境检测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13个专业,具备职高学历教育、对口高考升学、职业技能培训等职能。
新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
学校位于县城繁华的龙泉大道旁,交通便利;整个校园占地87余亩,现有建筑面积16946㎡,总资产2000万元左右;校内环境幽雅,绿草如茵,是永州市园林式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学历307人,在职在岗教职38人,其中专任教师24人,占教职工总数的63%以上,有本科学历的23人,本科学历达到了61% ;专业课教师14人,“双师型”教师7人,占50%。每个专业均有2名以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老师。
学校办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为地方经济服务,按社会需求育才”为宗旨,既重理论教学,更重技能培训,以培训学生综合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目标。近几年,学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订单培养”的模式,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与沿海大型企业的联系,逐步建立起了通畅的学生就业渠道。学校先后被确定“阳光工程”、“温暖工程”和扶贫技能培训基地,通过“定单办学、校企合作、国家财政与慈善机构出资”的方式,面向新田及周边县(市)农民开展农业及其他实用技能培训。仅2010年就开展各类培训70多期,共培训5000余人。
想要报读一所学校的话,了解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这是大家能否就读最重要的条件。学校的专业有那么多,总有一个专业是适合你的。如果你能够选对合适自己的专业,这是比选对学校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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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 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 校招 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根据考生 志愿 意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学校办学目标定位、教学条件等情况,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就业网、“相会莱职”微信公众号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1、单独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和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及缴费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12330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选择专业志愿,并同时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上进行缴费。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个专业志愿。报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缴纳素质测试费用和综合评价测试费用。
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考试形式、科目、分值及时间
1、单独招生(普通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的方式,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考试采用网上考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考生需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网查询),分值200分;专业技能230分(参加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
(2)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4年2月26日。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规定的时间。
2、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总分430分。素质测试科目(内容):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考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分值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230分(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赋分)。
(2)考试时间
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的方式,总分200分。素质测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测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
(2)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4、准 考证 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关注学校单独招生网上通知)打印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和计划调整原则
1、录取规则
学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所有专业按照“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进行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绩相等,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综合评价招生中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则根据考生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别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参考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科目成绩依次确定录取位次。
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综合评价招生中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素质测试的,退役军人不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均不录取。
2、计划调整原则
①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同类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各大类之间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可调剂使用;所有类别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不超过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 已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均为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考学校的考生,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与其他普通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报名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信息报送和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校招生就业网()、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下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八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单独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76267072
监督电话:0531-78807919,76267637
电子邮箱:lwzyzsjy@lw.shandong.cn
学校网址:
邮编:2711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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