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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招生

发布日期:07-26  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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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2024莱芜职业学院单招共报多少

2024莱芜职业学院单招2024年单招100人报名有362人软件有163人。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师范学校、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莱芜广播电视大学和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4所学校合并而成。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4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参加高 校招 生 考试 的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学院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 艺术 类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夏季 高考 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 录取分数线 的基础上,根据考生 志愿 ,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院招生就业网站()、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

监督电话:0531-76268696,76427586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学院网址: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4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最低是多少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

一、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录取分数线(在本省)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344分。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在山东省(高职3+2贯通培养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58分。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在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355分。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在山东省(校企合作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286分。

二、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1、在山西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141分、文科186分

2、在新疆(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14分、文科246分

3、在四川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150分、文科292分

4、在广西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21分、文科216分

5、在云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为:文科418分

三、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一览表2024(官方最新发布)

包含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录取的最低分、最低位次,包含高职3+2贯通培养、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

省份科目最低分最低位次省控线 山西(专科批) 理科 141 - 130 文科 186 - 130 新疆(专科批) 理科 214 - 140 文科 246 - 140 甘肃(高职(专科)批R段) 理科 160 112687 160 文科 160 80842 160 四川(专科批) 理科 150 284053 150 文科 292 191060 150 广西(专科批) 理科 221 216227 180 文科 216 146272 180 云南(专科批) 文科 418 97004 200 贵州(专科批) 理科 205 209388 180 文科 285 119582 180 河北(专科批) 物理类 376 235237 200 历史类 365 121844 200 安徽(专科批) 理科 206 276824 200 文科 321 145814 200 山东(普通类二段) 综合类 344 477623 150 高职3+2贯通培养(综合类) 458 250758 150 中外合作办学(综合类) 355 459909 150 校企合作(综合类) 286 553208 150 附: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莱芜广播电视大学和莱芜师范学校组建而成。2012年,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学校。学校坚持以“特色立校、质量强校、文化兴校”为办学方针,以“服务济南、辐射周边,工科为主、多科并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为办学定位,以“人人成才、人人就业”为人才培养目标。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毕业生4.6万人。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4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制:三年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院简介: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于200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优秀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建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示范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学院、山东省文明校园。

学院占地1167亩,固定资产8.05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55亿元,馆藏图书93.56万册。在职教职工721人,专任教师52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63人,博士、硕士364人。学院现有8个系,18个研究所;229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和290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建有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9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29门。现有招生专业44个,面向13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0430人。

第九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服务济南、辐射周边,工科为主、多科并举,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坚持“特色立院、质量强院、文化兴院”的办学方针,坚持“人人成才、人人就业”的培养目标,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逐年提高。逐步形成了校企一体的办学特色、工学结合的教学特色、引领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特色和有利于学生职业素养全面提升的校园文化特色。

第十条 办学成就:学院建有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2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9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省级精品课程29门。申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2门课程在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评选中获一等奖,2门成人教育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牵头开发了3个专业的省级教学指导方案。

建设了95门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280多名教师开展了混合教学模式改革;学院入选全国首届16所混合式教学改革示范校,位列第三。

学院先后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名,全国、全省先进工作者12名,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1名,山东省教学名师5名,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3名,齐鲁首席技师2名,山东省优秀教师7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名,山东省劳动模范2名,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1名;荣登“全国好人榜”1人,“山东省最美劳动者”称号1人。

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中共获得各类奖项770余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6项、二等奖47项;省级特等奖7项、一等奖150项、二等奖223项。

2019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生获2金4银1铜的好成绩;在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学生共获6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4个三等奖。在国赛和省赛获奖成绩排名中,学院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六名、济南市高职院校第一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持续提升,在山东省“学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特等奖1项,一、二等奖各1项;在全省互联网+大赛中获金奖1项、银奖1项,建院以来,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毕业生3.92万人,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以及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学院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常规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1. 艺术类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夏季高考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

第五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理工类专业5000元/学年/生,文史类专业4800元/学年/生;艺术类专业7000元/学年/生;校企合作专业的学费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的文件为准。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1100元/学年/生;书本作业费:900元/学年/生(毕业时多退少补)。

第二十三条 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金:学院贯彻国家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制度,每年评选发放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1次。

第二十五条 勤工助学: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选择,同时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金,学生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后,定期向学生发放。

第二十六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七条 绿色通道:由学院领导、学生处、计财处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绿色通道办公室,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签订缓缴学费协议书,办理有关入学手续。

第二十八条 建档立卡: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可免交当年学费。

第六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一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联系方式

电 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

监督电话:0531-76268696,76267637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学院网址: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 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 校招 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根据考生 志愿 意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学校办学目标定位、教学条件等情况,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就业网、“相会莱职”微信公众号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1、单独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和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及缴费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12330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选择专业志愿,并同时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上进行缴费。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个专业志愿。报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缴纳素质测试费用和综合评价测试费用。

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考试形式、科目、分值及时间

1、单独招生(普通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的方式,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考试采用网上考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考生需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网查询),分值200分;专业技能230分(参加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

(2)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4年2月26日。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规定的时间。

2、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总分430分。素质测试科目(内容):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考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分值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230分(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赋分)。

(2)考试时间

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的方式,总分200分。素质测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测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

(2)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4、准 考证 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关注学校单独招生网上通知)打印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和计划调整原则

1、录取规则

学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所有专业按照“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进行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绩相等,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综合评价招生中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则根据考生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别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参考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科目成绩依次确定录取位次。

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综合评价招生中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素质测试的,退役军人不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均不录取。

2、计划调整原则

①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同类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各大类之间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可调剂使用;所有类别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不超过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 已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均为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考学校的考生,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与其他普通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报名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信息报送和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校招生就业网()、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下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八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单独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76267072

监督电话:0531-78807919,76267637

电子邮箱:lwzyzsjy@lw.shandong.cn

学校网址:

邮编:2711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4济南市莱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什么专业

莱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由莱芜综合高中与莱芜市职业中专合并而成。开设有建筑工程施工、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计算机应用、护理、会计事务专业。

莱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 莱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莱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学校建设项目于2012年启动,曾被命名为新城高中,但是随着莱城区政府不断加强职业教育发展,最终建设成为莱城区最大的职业教育院校。该项目位于北部新城核心区,总规划占地面积360亩,总投资3.5亿元,规划建筑面积13.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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