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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发布日期:07-27  招生要求  浏览次数:331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的详细内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青岛开发区职业中专2020招生简章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船舶动力工程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单独 考试 招生计划-普通类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退役军人类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二、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Qingdao Harbour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是一所由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0年4月,被交通运输部评为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6年2月,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75年交通部投资建设的“青岛水运技工学校”,1978年更名为青岛港湾学校,1986年12月划归青岛港务局负责管理,2002年6月 山东 省教育厅同意筹建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招生简章公办还是民办收费标准地址

读职业学校有前途吗?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学生。其实,读职业学校并不意味着前途渺茫。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读职业学校有前途吗?当然有!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职业学校提供了很多实用的课程,这些课程可以帮助你掌握实际技能。而且,职业学校还提供了很多实习机会。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简介: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原青岛开发区职业中专)是一所拥有37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青岛市品牌职业院校建设学校。

学校现占地135亩,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师236人,其中专任教师230人;现有班级78个,在校生2739人,在职学历培训学员1617人

学校现有智能制造、商贸物流、智慧物联、幼教养老四个专业群,开设机电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技术与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会计、物流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物联网技术、动漫与游戏制作、高星级酒店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其中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为山东省品牌专业。2018年,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与应用、学前教育、物流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酒店服务与管理、会计专业分别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合作共建五年贯通大专班。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数控技术应用模具数控2机电技术应用机电/机械3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4汽车运用与维修汽修5物联网技术应用其他中职6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电脑7计算机平面设计艺术设计8会计事务会计9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10物流服务与管理管理/营销11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12会展服务与管理管理/营销13动漫与游戏制作影视/动漫14幼儿保育幼师15商务日语其他中职16商务韩语其他中职17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管理/营销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专业详细介绍专业名称:商务日语

商务日语专业是商务类专业的一个分支,主要学习商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这个专业对于想要进入商务领域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因为它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商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商务日语专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它能够帮助学生掌握日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商务日语

专业代码:121400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国际贸易业务员、国际商务跟单员、国际商务单证员、秘书、公关员、电子商务师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基础日语、国际商务日语、商务日语阅读与翻译、商务日语听说、商务日语函电、进出口贸易 实务、商贸法律与案例、国际营销基础、国际汇兑实务、外贸单证实务、涉外商务秘书理论与实务、涉外商务礼仪等。在校内进行进出口贸易业务处理模拟实训、外贸单证缮制实训;在相关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专业名称:汽车运用与维修

本文主要从汽车运用和维修的角度,阐述汽车维修专业的优势和前景。汽车维修专业是一门非常实用的专业,它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份稳定的工作,还可以帮助学生掌握一门技术。汽车维修专业的优势在于,它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学生可以通过学习这门专业,掌握一门实用的技术。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金属加工基础、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汽车结构与拆装、汽车维修、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汽车使用性能检测、汽车电控系统检修、汽车车身电气设备检修、汽车销售、汽 车维修业务接待等。在校内进行驾驶实训、汽车拆装、维护修理、故障诊断与检测等实训;在汽车运用与维修企业 进行综合实习和顶岗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资格证、汽车维修工、汽车玻璃维修工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汽车运用与维修的操作与管理人员。

专业方向:汽车机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性能检测、汽车维修业务接待

专业名称:会展服务与管理

会展服务与管理专业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会展服务与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重要培养领域。会展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生除了掌握会展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外,还应具备国际会展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会展服务与管理

职业能力要求:1、遵守会展行业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节能环保意识;2、掌握会展的基础知识、流程和礼仪,能从事招商、招展工作,掌握会展的营销技巧;3、掌握与会展相关的法律、物流、商务谈判、计算机多媒体和各类文案书写的知识;4、能进行会展接待与服务、会展布置、会展策划和展台设计;5、能为企业选择展会提供咨询,处理参展相关事务;6、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和英语口头表达能力。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会展策划与管理本科: 旅游管理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

专业名称: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是培养具有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专业。专业课程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网络安全、网络工程、互联网应用等。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计算机网络技术

专业方向:综合布线设计与施工、网络设备安装与调试、无线网络安装与维护、网络管理与维护、网络产 品营销、网络与信息安全

专业代码:090500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管理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专业名称:幼儿保育

保育专业是一个非常值得尝试的专业,它能够为你的未来走向提供很多的可能性。保育专业的学生可以从事各种儿童的服务工作,比如幼儿园老师、幼儿游戏顾问、幼儿早期教育专家等等。保育专业的学生还可以从事儿童的研究工作,比如儿童心理学家、儿童文学家、儿童医学家等等。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幼儿保育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幼儿卫生保健、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幼儿文学、幼儿英语、音乐基础、键盘基础、幼儿歌曲弹唱、舞蹈、美术、幼儿教学课件制作、幼儿园环境管理等。在校内外进行幼儿园保育实训、幼儿园教育实习和毕业顶岗实习。

专业代码:160100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师资怎么样?其中专任教师230人;现有班级78个,在校生2739人,在职学历培训学员1617人。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收费标准:二)收费标准1.国家公办学校,三年中专期间免收学费,综合高中学费1600元/年。

2.五年贯通与三二连读,前三年免学费,后两年执行国家高校收费标准。

3.家庭经济困难并符合国家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助学金。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大家关注的事项:资助范围

1.具有黄岛区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高一属普通高中学籍但高二转为中等职业学...

因区扶贫办已对黄岛区户籍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生每人每学期发放了1750元的生活费

2.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小清河路3号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官网: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德应用技术学校公办还是民办?答:公办

对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4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可行、育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第五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层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领导小组

学校为确保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成立履行其相应职能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项工作组:报名组、命题组、网络信息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保密组、招生录取组、学生工作组等。

第十条 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予以查处,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检察部门报告;负责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十公开”要求,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260人(其中,普通类1250人,退役军人类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一)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五)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六)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 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学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时间和方式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缴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考试方法

(一)单独考试招生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具体测试时间,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

测试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学院现场或者网络考试

2.测试方式:现场笔试或者网络考试。

3.学校测试内容:

综合能力考试:包括文化素质、通识知识、 语言 理解和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4.考生综合评定成绩: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5.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测试方式:现场面试或者网络考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总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素质测试:2024年 2 月 27日(具体测试时间,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

测试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学院现场或者网络考试

2.测试方式:现场笔试或者网络考试。

3.学校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2)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考生 学习 及将来从事对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3)学校考核成绩评定

学校考核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占5%+素质测试占95%。

4.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40%)。总分为100分。

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成绩为合格的,得10分,不合格的,得0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单独考试招生类考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测试且有成绩,否则不予录取。然后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各专业办学条件及师资、实训等资源情况,先划定各专业 录取分数线 ,再分专业按考生 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低于录取 分数线 的不予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校测试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则按照学校素质测试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第一志愿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考生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仍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

4.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5.公示预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

6.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 书 。

7.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退费及奖助贷、绿色通道

(一)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二)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二)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咨询方式

学院官网:

咨询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编:264200

E-mail: 2024827391@qq.com

第二十条 申诉渠道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监督电话:0631-3793094

第二十一条 其它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青岛滨海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青岛滨海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滨海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 山东 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青岛滨海学院  学校代码:10868

第五条 学校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 江西 路42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 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招生工作。同时设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全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科学确定2024年本专科招生计划规模,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依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招生政策,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4年招生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各招生专业录取批次均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录取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其相关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份,对选考科目的规定按照当地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类别执行,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清”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美术类专业: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尚未设置综合分的省份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6.我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本科护理学、助产学、康复治疗学、专科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

第十六条 本科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限英语语种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及格(如满分150分须90分)及以上,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寄发通知 书 、电话查询、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勤、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 新生 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在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 毕业 要求,颁发青岛滨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728687,83150103

纪检监督电话:0532—83150198

传真:0532-86728555

网址: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滨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滨海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7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南城路177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招生、纪检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统筹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我院2024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1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对象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一条 报名工作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二条 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 志愿 填报并缴费确认:考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 月 10 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志愿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缴纳费用及方式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的公告为准。其余报名 收费标准 按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考试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2024年2月26日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试、综合评价考试:2024年2月27日

具体考试时间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的公告为准。

第十三条 考试形式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退役军人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均以线上考试的考试形式进行,具体线上考试软件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的公告为准。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以山东省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安排为准。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

单独招生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包含文化测试和 面试 两科。文化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一套题,共120分;面试共80分。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退役军人考试科目:面试,总分100分。

综合评价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总分2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采用赋分制,满分120分,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面试共80分。考生综合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成绩与面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第十五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一)命题: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自行组织命题、制定评分细则。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 理工 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阅卷评分:我院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六条 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专业在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分数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2、参加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学院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校测(文化素质考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若总成绩分数相同,报考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报考综合评价的考生依次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赋分成绩、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若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学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确定拟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名单,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室确定。

(三)公示拟录名单: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凡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凡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录取专业为准,入校后不允许进行专业更改。

(六)考生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七)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七条 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完成,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等组成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考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选派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资格。

(四)凡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五)若考生本人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2-83466555。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 书 颁发

第二十条 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健康、文化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新生 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咨询方式

招生热线:0532-83418666

纪检监督电话:0532-83466555

传真:0532-82461778

网址:

E-mail:qdhkkjzyxy@126.com

咨询QQ:1586305451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办理招生有关事宜。对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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