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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07-27  招生要求  浏览次数:344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的详细内容,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生简章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山东春季高考报名条件

2024年山东春季高考报名条件:

一、春季高考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具有山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应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为具有山东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及3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或结业生(其中应届生须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结业生)。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024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2024年 陕西 财经 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 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工作 的通知》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等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 校招 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历及 证书 :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咸阳市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学校设有8个 二级 学院,开设39个专业,形成了财经商贸大类等专业持续备受青睐,电子与信息大类、土木建筑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等专业持续升温, 医药 卫生大类、旅游大类、文化 艺术 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 体育 大类等新兴专业深受喜爱追捧的新格局。学校紧紧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轴心,通过合理的 专业设置 体系、一流的创新 创业 教育孵化基地及雄厚的实训条件、全方位的校企合作实践平台,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 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学校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只在陕西省内开展,所列招生专业均招收 高考 统考文史类、 理工 类和“三校生”单招类考生。招生专业最终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招录取的完全相同。

第四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学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 2024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向我校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凡申请我校的考生于2024年3月3日10:00至3月10日12:00登录学校招生网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平台(用户名为高考报名号,登录初始密码为666666),按照系统提示完善信息、填报专业 志愿 (每个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缴费、打印准 考证 ,持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十五条

申请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普高生和“三校生”均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

凡申请我校的考生均应参加示范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在一份试题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24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笔试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不超过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2.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分数为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分数为200分。总分300分。

第十六条 学校于2024年3月11日、12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3月11日上午8:30—11:30统一进行文化素质测试,3月11日下午及3月12日分批次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第十七条 学校将于2024年3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招办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预录取结果,根据省招办要求,我校不发放预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及时在学校招生网或招办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第十八条 已被学校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23日至3月30日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注册,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为方便考生办理报到手续,3月23日至3月26日我校在各县(区)设立报到注册点,3月30日17:00前也可在学校进行报到注册,报到注意事项及报到注册点分布详见学校通知。

第十九条 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若招生计划仍有缺额,我校将进行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结果将在4月10日前公布,报到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17日17∶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总分为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300分,两者直接相加得分为考生总分。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取消其被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按各类别考生报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高考统考和“三校生”单招录取控制线,以不低于实考人数的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尽量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成绩优先调剂至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门类,若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均已满额,则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工艺美术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学费 标准为10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均为6500元/生·年。住宿费为800—1000元/生·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减免学费、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资助措施,在 新生 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

第二十六条 对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33732000;029-3373244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可行、育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第五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层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领导小组

学校为确保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成立履行其相应职能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项工作组:报名组、命题组、网络信息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保密组、招生录取组、学生工作组等。

第十条 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予以查处,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检察部门报告;负责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十公开”要求,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260人(其中,普通类1250人,退役军人类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一)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五)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六)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 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学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时间和方式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缴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考试方法

(一)单独考试招生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具体测试时间,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

测试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学院现场或者网络考试

2.测试方式:现场笔试或者网络考试。

3.学校测试内容:

综合能力考试:包括文化素质、通识知识、 语言 理解和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4.考生综合评定成绩: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5.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测试方式:现场面试或者网络考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总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素质测试:2024年 2 月 27日(具体测试时间,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

测试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学院现场或者网络考试

2.测试方式:现场笔试或者网络考试。

3.学校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2)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考生 学习 及将来从事对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3)学校考核成绩评定

学校考核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占5%+素质测试占95%。

4.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40%)。总分为100分。

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成绩为合格的,得10分,不合格的,得0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单独考试招生类考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测试且有成绩,否则不予录取。然后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各专业办学条件及师资、实训等资源情况,先划定各专业 录取分数线 ,再分专业按考生 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低于录取 分数线 的不予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校测试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则按照学校素质测试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第一志愿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考生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仍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

4.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5.公示预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

6.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 书 。

7.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退费及奖助贷、绿色通道

(一)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二)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二)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咨询方式

学院官网:

咨询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编:264200

E-mail: 2024827391@qq.com

第二十条 申诉渠道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监督电话:0631-3793094

第二十一条 其它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使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要求,结合我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 书 记为副组长,有关处室系(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 考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60人(含退役军人类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另行通知。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历。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我校所有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口齿伶俐,表达沟通能力强;身高要求男生176-182cm,女生163-172cm(跟车需165-172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

3.报考 体育 特长生的考生要求: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设区市)以上体育比赛前8名或者已经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体育专业测试报名的考生方可报考。

4.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 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免试条件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2024年2月6日—2月10日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 址 :),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凡参加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招生专业前须仔细 阅读 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中设定的春季类别,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按要求填报者取消我校报名资格,请考生提前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

3.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4.报名缴费 成功 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看准 考证 打印、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并根据要求参加考试。

第七章 考试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230分。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满分2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方式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满分230分。

第十八条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组织,考试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办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说明中涵盖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省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考试办法、分值、时长同综合评价招生中的素质测试(或面试)科目。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审核联系人:贾老师,电话:0635-8334937。

拟报考体育特长的考生,需联系我校负责教师,根据要求将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准考证等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7930917@qq.com,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者获奖花名册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比赛名次、准考证等进行核对,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报名。审核联系人:刘老师、曹老师,电话:0635-8375509。

拟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录制自我形象展示的小 视频 (限3分钟内),发送到指定邮箱113701876@qq.com。视频内容要对面部五官、行走、手臂翻转、胳膊、腿等夏装时裸露部分进行展示,以便观测是否有疤痕。表达能力展示:自选内容,普通话朗读,限100字左右。邮件同时发送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学校会及时通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此专业。审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635-8375037。

第八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为确保生源质量,学校将分专业、分类别划定总成绩、单科成绩 分数线 ,线下学生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文化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或面试)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一门成绩为0(缺考)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专业招生计划在本系(院)相关专业之间调剂使用,计划不满的专业调整到夏季(春季)统招使用。

4.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综合评价招生依次为素质测试(或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独考试招生依次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5.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新生 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我校所有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类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章 成绩复核及申诉

第二十七条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只检查有无漏评或有无各题目漏统分以及统分有无计算或录入差误等情况,不涉及评判宽严尺度。

复核申诉电话:0635-8375062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办咨询电话:0635-8334937, 8334338

纪委监督:0635-8375062

E-mail:lczyjsxyzsc@lc.shandong.cn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

通信地址:山东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2024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2024年 陕西 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 考试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24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7,在陕西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院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类:普通高校专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学院基本情况: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十院四部。现有学生17000余人,教职工9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320人,双师素质教师439人,博士、硕士 研究生 507人。教职工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国防教育专家2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特支计划”领军人才2人、“青年杰出人才”3人、劳动模范3人、技术状元4名、技术能手27名,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名师11人。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等11大类57个专业,其中“ 双高计划 ” 高水平专业群 1个、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7个、国家示范(骨干)重点建设专业4个、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优秀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14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9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5个,形成了以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软件技术专业群为引领,以军工电子、能源动力、军工特能材料等为支撑的专业群协同发展格局。

第五条办学地点

北校区: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

南校区:西安市鄠邑区余下镇中心南街102号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zs.gfxy.com

招生电话:029-81481111、814802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由领导小组、工作组(含录取组、监督组和考试组)办公室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是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审议招生宣传总体方案,制定录取原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录取组负责各类招生计划的制定、上报工作。负责招生宣传、网络维护等保障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和 新生 入学后资格复查工作;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及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对涉及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监督。考试组负责命题、制卷、考试和评卷。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负责招生工作日常具体业务,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第七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大类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学院招生专业对应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专业包含: 财经 会计类、测绘地理信息类、道路运输类、电力技术类、电子信息类、公共管理类、航空装备类、化工技术类、自动化类、机械设计制造类等26个专业类,57个专业及方向。

第十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 高考 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同时需要参加各县区招办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二条 院校申请

2024年3月3日9:00—3月9日17:00,登录()陕西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依据本人意愿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 专业填报、确认及考试报名

考生申请我院后,请于2024年3月3日12:00—3月10日12:00之间,登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zsbm.gfxy.com)进行专业填报(可填报三个专业)并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

考生专业填报后,可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考试报名费在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或登录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zsbm.gfxy.com)网上自主交费确认。

第十四条 准 考证 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交费后根据系统提示时间按时打印准考证,如未及时打印也可以于考试前一天来我院招生办打印。

第十五条 测试考核

(一)文化素质测试:实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联考,一张试卷分语文、数学、英语共三科,每科100分,共300分。普高生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三校生”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同时不超出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按专业大类进行测试,测试标准将提前在招生网上公布。普高生采取 面试 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通过问答形式现场评分,总分300分。“三校生”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核心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专业能力测试100分,技术技能测试200分,总分300分。考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可作为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乘务方向)专项测试: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项测试;考生 填报志愿 时一定要填备选专业,以备专项测试未通过而导致的专业调剂问题,该专业招生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2024年3月11日8:30-11:30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2024年3月11日下午(以准考证或现场安排为准)

考试地点: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北校区),学院不在校外设置任何分考场。

第十六条 预录取及报到注册

(一)我院于2024年3月22日17点之前,学院将首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若首次预录取考生经报到注册后,招生计划仍有缺额,学院将对缺额计划专业组织递补预录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须未到其他任何高职教育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递补考生来校申请和预录取时间为4月6日9:00—10日12:00。

(二)我院首次预录取新生于2024年3月30日15:00前(具体以招生网通知为准),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预录取资格。递补预录取新生于2024年4月17日15: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七条 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我院于2024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新生原预录取状态转为正式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普高生和“三校生”总成绩均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总分600分。

第十九条根据招生计划总数、总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进行录取,以不低于3%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

第二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新生入学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 科: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5个专业 学费 为715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

住 宿:以六人间为主,费用为850-12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特别困难3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技能竞赛奖励:对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技能竞赛获奖者,学院将按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最高额度8000元。

第二十五条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六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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