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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州渤海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电话公办还是民办师资怎么样
职业学校专业有哪些?这是很多学生都关心的问题。其实,职业学校专业很多,涵盖了很多领域。比如,商业管理、设计、IT、工程、医疗等。如果你还没有选择专业,或者你想了解更多职业学校的专业,可以来这里查询。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简介: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始建于1996年,原名滨州职业学校,已有十多年办学经验。它是一所滨州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与高校、企业联合办学,采取招生、培训、就业一条龙的办学模式,直接为用人单位培养学生,赢得了用人单位和学生家长的认可。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党支部”“全国民办百强学校”、“齐鲁先锋基层党组织”“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滨州成人与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滨州市现代教育技术师范学校”等荣誉称号。2009年投资近600万元新建面积6000平方米教学楼一栋。已拥有6000平方米、和2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各一栋,可容纳50个教学班。采用地暖供暖,宽敞明亮的教学楼,给师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
新建高配置微机室两所,新增微机100台;投资20余万元,建成配置40架钢琴的琴房一处;新建汽修实习车间两处,设备总投资800余万元,为学生提高技能提供了优良条件。
学校建有学生俱乐部一处,多姿多彩的俱乐部使学生课外之余拥有丰富多彩的生活,为学生发挥自身特长提供了优良空间。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机电技术应用机电/机械2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3无人机操控与维护模具数控4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修5汽车运用与维修汽修6航空服务航空/空乘7电子信息技术电子技术8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电脑9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其他中职10中药制药药剂11康复技术康复治疗12电子商务电子商务13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14绘画艺术/舞蹈/表演15首饰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16民族音乐与舞蹈艺术/舞蹈/表演17动漫与游戏制作影视/动漫18运动训练体校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详细介绍专业名称: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机器人作为一门新兴的技术,在近几年发展迅速。随着工业机器人技术的应用,机器人作为生产工具的地位日益突出,工业机器人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机器人技术的应用专业是学习如何应用机器人技术的专业,学生可以通过这门专业学习到机器人的设计、制造、应用等方面的知识。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基本学制:3~4年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机械制造生产管理本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金属加工基础、机械制造基础、钳工工艺、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气动与液压传动、极限配合与技术测量等。在校内进行机械加工、简单设备拆装等综合实训;在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实习和顶岗实习。
专业名称: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是以数字媒体技术为基础,以应用为导向的专业。它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能够在数字媒体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常用软件应用、实用美术基础、数字媒体技术基础、图形图像处理、平面设计与制作、三维制 作、动漫制作、数字影音编辑与合成、网页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常用数字音像设备使用与 维护等。在校内进行数字媒体作品制作、数字音像设备操作与使用综合实训;在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实 习和顶岗实习。
专业方向:数字影像拍摄、数字成像及后期处理技术、数字视频拍摄与制作、数字影音后期制作、计算机乐谱与MIDI 音乐制作、彩铃与手机动画制作、数字音像设备使用与维护、音效合成与编辑技术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数字媒体技术应用领域,从事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平面设计 软件应用、三维设计软件应用、计算机动画制作、数字影音制作、数字音像设备使用与维护等 工作。
专业名称:绘画
绘画是一门艺术,它能够表达情感,展现世界。对于想要学习绘画的人来说,选择专业是很重要的。绘画专业有很多方向,比如艺术史、美术教育、美术创作等。想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就要好好了解这些专业的特点。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绘画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升入美术类高等艺术院校,或面向新闻、出版、杂志、报社、电视台、网络等传媒单位,从事绘画、雕塑等美术创作与制作工作,面向社区群众团体、文化馆,从事美术辅导等工作。
专业方向:中国画、油画、雕塑、壁画、漆画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装饰美工、工艺品雕刻工、陶瓷装饰工
基本学制:3年
专业名称:航空服务
航空服务专业是一个非常值得尝试的专业。它不仅能够让你接触到航空业的精髓,还能让你接触到各种不同的文化。就业方向也非常广泛,可以选择在航空公司、机场、旅行社等从事航空相关工作,也可以选择在教育、研究等领域从事航空相关工作。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航空服务
职业能力要求:1、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了解客人的心理需求,严格遵守业务操作规程;2、具有服务、公关沟通的技巧,能熟练规范运用岗位服务用语;3、了解航空服务各个岗位的工作流程及与航空服务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4、掌握客舱服务的内容、要求以及医疗急救技能;5、能识别和处置各种真伪证件,会使用安全门、手探及X 射线机等设备,能正确进行物品手工检查和处置违禁物品;6、掌握候机楼服务及民航旅客订座等系统的操作。
对应职业:民航乘务员、候机楼服务、登机服务、民航贵宾室服务、民航证件检查、民航人身检查、民航行李和货物检查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民航航空的空中与地面服务人员。
基本学制:3~4年
专业名称:康复技术
康复技术专业是专门培养康复技术人才的专业,学生掌握康复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应用于临床康复工作,为患者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康复技术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医疗、康复保健等相关机构,从事临床康复及康复保健工作。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康复治疗技术、假肢与矫形器设计与制造、康复工程技术、听力语言康复技术、音乐康复技术本科: 康复治疗学、医学美容技术、听力学、假肢矫形工程
专业方向:物理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义肢与矫形器配制、听力检测、助听器具应用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康复技士、听力技术师、助听器验配师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师资怎么样?学校聘请具有丰富教育实践经验、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学校管理、教学业务熟、教育理念新、创新意识强的老教育工作者担任学校领导。还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参与学校管理,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学校现有教职工98人,专任教师78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学历75人;双师型教师38人,占专任教师的50%;中高级职称教师57人,占专任教师的73%。市、县区级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26人。师资力量雄厚,形成了一个教学理念新、教学业务精、教学管理严的教师群体。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渤海二十四路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官网:bzbhjx.com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公办还是民办?答: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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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滨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院纪委 书 记为副组长,宣传部、招生 就业 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以及 二级 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成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三条 录取男女生规定:
①定向培养士官生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
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
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① 普通类高职专业
按照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② 艺术 类高职专业
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根据《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
③直招士官生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 平行志愿 录取原则录取。
④春季高考专业
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五个专业的考生, 毕业 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可报考相关职业技术资格 证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
邮政编码:256603
学院网址:
招生网址:
2024年滨州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滨州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滨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滨州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学 校招 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按照原始分录取(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其他专业(专业类)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艺体类专业成绩等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在 上海 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专业 志愿 清”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未高考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投档成绩,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体检情况等,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 艺术 类和 体育 专业
山东省艺体类
1.统考专业
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 师范 类):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体育舞蹈):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健美操):使用山东省舞蹈类(健美操)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体育教育(师范类):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师范类):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2.联考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使用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师范大学平台),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省份艺术类
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四)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飞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面试 、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七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定翼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 学习 英语语种,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中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执行。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 语言 、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5 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 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和空中乘务专业订单班学生执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舞蹈学(体育舞蹈,男)专业只招收男生。舞蹈学(体育舞蹈,女)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新生 入学
第二十条 入校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专业测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颁发 证书 :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课程,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且学分结构合理,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
网址: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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