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的详细内容,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 青岛航空职业学院电话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 1、青岛的大学有航空类专业的学校有哪些?
- 2、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3、2024年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4、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在哪?电话网站
- 5、青岛航空职业学校地址在哪电话官网网址
- 6、2024年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青岛的大学有航空类专业的学校有哪些?
⑴ 青岛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航空专业学校怎么样
山东青岛的这个青岛研究院住宿环境校园环境食堂环境都非常好,属于公立大学中的贵族学校。从这个学校走出去的学生工资都很高,空乘工作属于高薪的工作。
⑵ 青岛有哪几家航空院校都怎么样啊主要是毕业后的出路问题。谢谢大家。
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
[所属区域] 青岛
[授课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岛路24号
⑶ 青岛中国海洋大学有航空管理,空乘专业吗没有的话青岛哪个学校有这方面专业的。
青岛中国海洋大学没有航空管理、空乘专业。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学,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献瑞,吉星临门。
祝你学业进步,马到功成。
⑷ 青岛大学有航空专业吗
有的吧 是校企合作的 航空基地吧
⑸ 青岛有航天航空大学么
青岛华东航空艺术学校是由青岛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内丽、气候容宜人的青岛市国际航空区。学校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路线,以“培育优秀航空人才”为己任,以“保障学生全部就业”为目标,实行军事化、规范化、严格化教学和管理。
⑹ 青岛大学航空专业3 3一年学费多少
青岛大学,
并没有开设航空专业。
可上学校招生网,
查看招生计划。
⑺ 青岛的军校有哪些
...青岛没陆军的院校的...
国防大学
北京市海淀区红山口甲3号
100091
010-6769114
国防科技大学
湖南长沙市北区德雅路
410073
(0731)4434601
大连舰艇学院
210016
025-3383680
海军工程大学
武汉市海军工程大学机电分院
430033
027-83644884
海军广州舰艇学院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北园
510430
020-86412503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山东省烟台市二马路188号
264001
(0535)6626897
海军后勤学院
天津市海军后勤学院
300000
022-25893341
海军潜艇学院
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10号
266071
(0532)5818961
海军指挥学院
南京市半山园21号
210016
(025)4824625
大连陆军学院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116000
(0411)7803173
桂林陆军学院
广西省桂林市陆军学院
541002
08773-3842020
济南陆军学院
济南市 *** 陆军学院
250029
0531-7988996
昆明陆军学院
云南省昆明市东郊
650207
0871-4075432
南昌陆军学院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
330103
0791-3680450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
南京市浦口区
210045
(025)8841481
石家庄陆军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上庄镇
050083
0311-7986113
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777号
050084
0713-4505115
西安陆军学院
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陆军学院
710108
029-5433454
国际关系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板桥
210039
南京政治学院
南京市中山北路305号
210003
025-3430113
西安政治学院
西安市朱雀大街146号
710068
(029)5438034
第一军医大学
广州市梅花园
510516
(020)87705370
第二军医大学
上海市翔殷路800号
200433
(021)-65347018、(021)-65490234
第三军医大学
重庆市高滩岩正街30号
630038
(0811)8752064
第四军医大学
陕西省西安市长乐西路17号
710032
(029)3374114,3374194
后勤工程学院
重庆市长江二路174号
400016
后勤指挥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3号
100858
*** 农牧大学
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175号
130062
军事经济学院
武汉市罗家墩122号
430035
第二炮兵工程学院
西安市东郊洪庆
710025
(029)3344006
第二炮兵指挥学院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430012
中国人民 *** 徐州工程兵指挥学院
江苏省徐州市
221003
(0516)3462920
军械工程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一段97号
050003
(0311)7041971
中国人民 *** 空军气象学院
南京市中华门外双龙街60号
211101
(025)2407957
理工大学通信工程学院
江苏南京市自下区御道街标营2号
210016
(025)3384543
3384580
沈阳炮兵学院
沈阳市东凌区东大营街
110161
武警工程学院
陕西西安市三桥镇
710086
029-4512418
中国人民 *** 通信指挥学院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公园路43号
430010
中国人民 *** 宣化炮兵学院
河北省宣化
075100
中国人民 *** 运输工程学院
天津市河东区东局子1号
300161
中国人民 *** 第二航空学院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号
130022
中国人民 *** 电子工程学院
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342号
230037
(0551)5562156
中国人民 *** 防化指挥工程学院
北京市1048信箱
102205
中国人民 *** 空军第一飞行学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50010
中国人民 *** 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南京市光华门外海福巷1号
210007
(025)4602919
中国人民 *** 炮兵学院
合肥市黄山路451号(本部),南京市作厂三
号(分院)
230031(本部),211132(分院)
中国人民 *** 信息工程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河南省郑州市俭学街5号
450002
(0371)3941677
3941430转31424
31531
中国人民 *** 艺术学院
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34号
100081
010-66734129
中国人民 *** 装甲兵工程学院
北京市长辛店杜家坎21号
100072
重庆通信学院
重庆市林园
400035
023-65348704
中国人民 *** 装备指挥技术学院
北京市怀柔3380信箱
101407
⑻ 青岛有什么航空学校
李沧区四流中路1号是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青岛分院,门口的公交站叫沧口飞机场。
⑼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研究院算什么类型的学校
选择好的学校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仅供参考
1、办学时间长短,像办学时间长的院校,应该专靠谱一点。属。
2、办学规模,一定要有独立的校园环境,
3、教学水平,这是决定你能不能学到技术的根本,教学水平包括专业设置、师资力量、教学配套设施、项目实训等。
4、就业保障,学校是不是安排工作,是不是有就业指导中心,有多少家用人单位与他们合作过等等。
⑽ 空乘类的大学有哪些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本)
简称北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
2、中国民航大学(二本)
中国民航大学坐落于天津市,始建于1951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25日成立的中央人民 ***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航空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1958年12月15日,学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高级航空学校。2006年5月30日,学校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
3、南昌航空大学(二本)
南昌航空大学位于英雄城市南昌,是一所省部共建,工、理、文、管、经、法、教等诸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原隶属于航空航天部六所高等院校之一,是江西省人民 *** 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南昌航空大学创建于1952 年。
4、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二本)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简称中飞院,位于成都平原的腹地——四川省广汉市,是中央部属高校。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管理干部的“黄埔”。 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1987年11月,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5、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民航内最早一所独立设置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源自1980年由原中国民航广州管理局举办的技工学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保证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代码:14709
第三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南城路177号
第四条 学院概况: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毕业证书:学院各专业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标准,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招生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分管监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根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九条 加降分考生录取原则: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条 进档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满额时,则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备注: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省份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慎重报考: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残疾、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等。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结合民航专业特点,建议考生年龄超过21周岁的慎报;本人及相关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过邪教组织的慎报;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官网。
各专业参考报考条件如下:
1、定翼机驾驶技术:
参照报名标准:
(1)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空勤人员相关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2)身高要求:男生165-188cm,女生160-180cm;
(3)体重要求:体质指数(BMI)在18.5-24之间,计算方式为:BMI=体重(KG)/身高(m)²;
(4)背景条件符合民航局《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
(5)英语、数学和物理基础良好。
2、空中乘务: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特点及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4-184cm,女生身高163-174cm之间。
3、民航运输: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特点及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4、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特点及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5、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根据行业特点及要求,建议报考该专业考生无色盲色弱,仅限男性,身高165-185cm。
6、无人机应用技术:须面试体检合格后方能报考,男生身高162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
第五章 新生报到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徇私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等。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等。
第十七条 退费办法: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学院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100-4500元/年、校级奖学金1000-4000元/年、建档立卡特别资助40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岗等奖助贷政策,所有国家项目均按照当年国家奖助贷政策执行,所有校级项目均按照当年学院现行政策执行。
第七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第二十条 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和山东省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一条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
第八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二十二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官网,网址为:,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学院官方网站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2、学院招生处咨询电话:0532-83466555,咨询QQ:1586305451。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山东省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将根据山东省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2024年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7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南城路177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营利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招生、纪检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统筹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我院2024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1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招生对象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一条 报名工作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二条 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一) 志愿 填报并缴费确认:考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 月 10 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志愿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缴纳费用及方式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的公告为准。其余报名 收费标准 按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考试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2024年2月26日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考试、综合评价考试:2024年2月27日
具体考试时间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的公告为准。
第十三条 考试形式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退役军人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均以线上考试的考试形式进行,具体线上考试软件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平台的公告为准。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以山东省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安排为准。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方法
单独招生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其中,文化素质考试包含文化测试和 面试 两科。文化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一套题,共120分;面试共80分。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退役军人考试科目:面试,总分100分。
综合评价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总分2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采用赋分制,满分120分,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面试共80分。考生综合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赋分成绩与面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第十五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一)命题: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自行组织命题、制定评分细则。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 理工 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三)阅卷评分:我院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六条 录取政策
(一)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专业在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1、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的分数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2、参加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学院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校测(文化素质考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若总成绩分数相同,报考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次按照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报考综合评价的考生依次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赋分成绩、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录取。若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学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确定拟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名单,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室确定。
(三)公示拟录名单: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拟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四)凡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凡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录取专业为准,入校后不允许进行专业更改。
(六)考生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七)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七条 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完成,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等组成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考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选派政治觉悟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资格。
(四)凡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五)若考生本人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2-83466555。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 书 颁发
第二十条 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健康、文化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新生 相同。
第二十二条 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咨询方式
招生热线:0532-83418666
纪检监督电话:0532-83466555
传真:0532-82461778
网址:
E-mail:qdhkkjzyxy@126.com
咨询QQ:1586305451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办理招生有关事宜。对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地址在哪?电话网站
如果你正在为选择专业而烦恼,那么读什么专业有前途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不同的专业会有不同的就业方向,所以你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来选择。不过,在这个时代,即使你选择了一个不太前途的专业,也不要气馁。只要你努力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实力,就有可能在未来获得成功。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联系方式地址:山东青岛莱西市店埠镇南城路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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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概况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泛美教育集团在中国北方成立的首所航空类高职学院,是山东省首批特色小镇青岛莱西市店埠航空文化小镇的核心项目,计划总投资39亿元,总占地2045亩,总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学院以“人文、科技、梦幻、经典”为核心规划理念,以英伦风格建筑为特色,校园内拥有超大的生态农场以及观赏景观,农场已经被评为国家级AAA旅游景区,学院整体建成后将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打造比肩国际的世界百年名校。
学院实训中心设施先进、设备齐全,建立了飞行类、维修类、乘务类、地面安全与保障类22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包括B737-800飞机模拟舱(静态)、A320飞机模拟舱(静态)、机场安检设备、舱门模拟器、厨房设备训练、钳工与钣金、电工与电子技术等实训设施设备,功能完善,可满足各专业实习实训需求。
学院隶属于四川泛美教育集团,与国内外数百家民航及非民航单位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与几十家单位建立的定向人才培养基地。集团就业中心为毕业生学生开辟了广阔的就业渠道,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国际国内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以及世界500强企业,涵盖飞行、乘务、空保、无人机驾驶、飞机维修、安检、航空物流、贵宾服务、值机等各类民航岗位以及高端服务、行政管理等岗位。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民航运输交通运输大类2无人机应用技术装备制造大类3定翼机驾驶技术交通运输大类4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交通运输大类5空中乘务交通运输大类6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交通运输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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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专学校,是每个学生都要面对的问题。首先,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来选择学校。其次,要了解学校的办学宗旨和教学质量。最后,还要考虑学校的地理位置和学费。选择中专学校,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但是选择对自己有好处的学校,是值得的。
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地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黄河中路3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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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简介: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是经青岛市教育局备案、黄岛区教体局批准设立的民办民航类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成立于1997年,新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中路388号。学校设立标准的学生餐厅、形体训练室、礼仪训练室、化妆实训室、电子阅览室等学习生活设施,为学生提供完善的学习生活环境。
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航空服务专业现有在校学生700余人,专职教师40多名。学校一直以来秉承“高端就业教育,起点改变命运”的办学方向,大力推行“学历教育+就业教育”双保险的办学模式,依托民航总局大专院校完成学生大学学历教育的同时打造坚实的民航系统就业平台,十多年来已经为我国民航系统输送数千名优秀民航服务管理人才。如今,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以其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良好的社会信誉已经成为省内民航服务人才培养的标志性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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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7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山东 省青岛市莱西市店埠镇南城路177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招生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分管监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纪检员,负责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开设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经教育厅审批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阳光招考平台、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对进档考生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对取得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校考 面试 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照 高考 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录取原则:对取得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校考面试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加降分考生录取原则: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进档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先按第一专业 志愿 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满额时,则看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五条 录取体检标准: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报考航空专业考生若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慎重报考: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残疾、斜视、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退费办法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九条 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健康、文化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 考试 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 书 ,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时间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院 毕业 要求,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咨询方式
招生热线:0532-83418666
纪检监督电话:0532-83466555
传真:0532-82461778
网址:
E-mail:qdhkkjzyxy@126.com
咨询QQ:1586305451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办理招生有关事宜。对以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青岛航空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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