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济宁市兖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济宁市兖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济宁市兖州区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山东省单招报名时间
其他信息:
2024山东单招报名时间是2024年2月6日—2月10日。单招由招生高校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考生还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2024年高职单招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4山东单招报名什么时间 2024山东单招报名时间是2024年2月6日—2月10日。 单招是我国高校招生考试中的一种类别。其招生学校是各职业大学(学院)或有开设高职的普通高校,学历层次大专,招生对象是中职学校的毕业生。如果你觉得自己考本科一点希望都没有,可以考虑选择“单招”,单招主要是本省院校面向本省考生进行招生。 山东单招建议:如果分数在250分以下,赶快报考单招。因为目的不是挑好学校,而是有学可上;如果分数在300以上,我建议不要走单招。首先这个分数参加高考肯定也能走专科,不用发愁没学可上。并且距离高考还有两个多月时间,仍然有提分的机会,参加高考是有可能冲击本科的。 单招和高考的不同 1、单招和高考院校选择不同。高中生通过单独招生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就不用再参加高考了。高职单招可以考大专或者本科院校,不过一般是大专居多。 2、单招和高考参与考试的身份不同。有别于普通高考的是高职单招分为13大类而不是文理科。分别是:商贸管理类、财经类、政法类、师范教育类、文秘类、工艺美术类、旅游类、机械类、计算机类、电子电气类、建筑类、农学类、医学类。 3、单招和高考考试科目不同。考生报名时选择一项作为自己的专业,通过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后进行考试。高职单招考试项目有:语、数、英、专业基础知识。 4、单招和高考考试难易程度不同。虽然语、数、英考试的内容是高中的知识,但是相对于普通高考来说是简单很多的。 5、单招和高考报考高校的范围不同。因为高职单招是省内的统招考试,各个省分出的考卷不一样,所以高职学生只能报自己省内的高职院校而不能报省外的。
2024济宁市兖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有什么专业
兖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开设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计算机及应用、化工工艺、模具制造与设计、汽车维修与驾驶、制桨造纸工艺、种植、工业与民用建筑、护理、橡塑、综合高中等12个专业。
兖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专业 兖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2000年,兖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被教育部评审确定为“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2001年5月,被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授予“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04年8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职业教育100所骨干示范性学校”之一。学校座落于兖州市西北,占地150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教学用面积2.6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43人,专任教师96人。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依据 山东 省教育厅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2650,其中退役军人类计划3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可在不同类别、专业间调剂使用。计划调整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 考试 (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五条 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名,并按考生身份类别选报相应专业。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 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设置一个专业 志愿 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九条 缴费及打印准 考证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到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时间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考试安排。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如需变更考试方式,我院将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1日,考试地点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项目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 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数学等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以招生考试院提供为准,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 面试 ,总分为200分。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50)+素质测试(满分300分)”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赋分(合格考科目每不合格一门扣减15分)。
素质测试按照专业分类别组织,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查考试专业认知、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试实施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主考、副主考、命题、考务、统分核分、网络技术、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对笔试面试工作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可按规定向学院申请复核。
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 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 收费标准 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 同分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文化素质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 设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最低录取 分数线 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四) 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主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 书 由学院统一寄发。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二十八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咨询电话:(O537)2225775、2285775
咨询 QQ :800065775
网址;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招生专业层次为高职(专科),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 校招 生 填报志愿 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投放省(区)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学院在山东、 河北 、 安徽 、 江西 、 吉林 、 贵州 、 山西 、 甘肃 等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录取;学院在 内蒙古 的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 艺术 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 高考 )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四个专业招生类别为美术类, 书 画艺术招生类别为书法类,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须 面试 合格方可报考。
(三)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区)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第十三条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 新生 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咨询QQ :80006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网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如果您对 济宁市兖州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的详细介绍有相关问题或对以上山东职业学校感兴趣,可以在下面提交您的信息,以便专业的择校老师一对一指导您,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