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具有严格的学校管理制度,严格的教学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明确的招生要求,保证公平,接下来山东职校招生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及资助政策,仅供参考!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第十一条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德、智、体、美等素质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 录取新生的健康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2.对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要求的考生,按有关照顾政策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当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综合考虑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5.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6.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电话、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录取结果。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考生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录取后我院组织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毕业生供不应求,近五年每年学院首场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到校企业均超过1100家,提供岗位上万个。以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及资助政策,是由山东职校招生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