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具有丰富的办学成果,坚持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提高办学实力,明确的招生要求,保证同学们的公平、公正,下面山东职校招生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及资助政策,仅供参考!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第十一条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方式
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
专科批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录取批次按山东省有关文件执行,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政策和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九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先后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另执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网站(http://www.hzjzxy.com),招生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上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及资助政策,是由山东职校招生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