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电影学院高额奖学金制度极大地提升了学生学习和创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生专业素养和创作水平逐年提高,接下来山东职校招生网小编为大家介绍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最新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要求及资助政策,仅供参考~
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最新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要求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校专业特点要求:
1.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3.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进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分规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相应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相应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校志愿,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普通文理类招生。
4.我校本科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王宏民校长。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技术、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电影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相应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知识产权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类招生,我校按各省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4.考生如对录取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青岛电影学院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电影学院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青岛电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青岛电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青岛电影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过积极搭建多层次的就业平台、举办提升就业能力讲座等渠道,营造积极就业、大胆创业的浓厚气氛,以上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最新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要求及资助政策,是由山东职校招生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