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的详细内容,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山东工艺美院附中招生简章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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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是一所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直管的省属中等美术学校,为全日制寄宿制学校。学校创建于2008年,2011年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面向全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参加全国夏季高考;文化课开设普通高中文科课程,专业课程开设素描、色彩、速写、创作、美术欣赏、设计基础等。
2024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招生简章
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山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山东省内招生计划共52名。青岛市、威海市、聊城市、潍坊市、临沂市、菏泽市、济宁市、德州市、泰安市因无招生计划,考生不得报考。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良好。
2、初中应届毕业生,具有山东省内户籍或学籍。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色盲或色弱,具备学习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基本素质。
4、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往届毕业生。
(2)未撤销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三、报考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法:考生通过附中官方网站扫描下载“艺术升”手机APP客户端或登录“艺术升”进入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学籍证明、学校开具的思想品德合格证明、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色觉检查报告。
3、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1日——05月01日
4、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05月02日——05月07日
(考生登录“艺术升”手机APP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操作办法等详见报名系统提示。)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05月08日——05月12日
注:凡未按要求报名以及错填、误填报名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
1、时间及科目
2、考试地点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千佛山校区。
3、专业课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凳子、画板、画架、颜料、画笔等考试用具全部由考生自备,画板不小于四开,不得有任何文字和图案。
五、考生注意事项
1.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图片或文字资料、色卡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2.所有考试用纸由我校统一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进入考场,考试不得使用定画液,色彩科目考生可自备直流电(充电式)吹风机。
3.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中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应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管理部门。
六、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学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课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成绩相同,按素描、色彩、速写、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文化课成绩采用各地市中考成绩,中考成绩公布后5日内通过报名平台按要求拍照上传。(要求照片能清晰体现出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页面、考生姓名、考生号、各科分数、总分。)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文化课成绩的考生,我校将对其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
3、专业课成绩前5名的考生,文化课达到本年度考生学籍所在地市中考提档线分数80%可录取。
4、考生可以通过“艺术升”网站或“艺术升”手机APP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5、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在报到前一周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逾期将按规定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德、智、体、心理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所有信息以我校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2、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报考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专业院校及其它综合类大学美术专业。
3、其它不详事宜,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答疑。
4、考生入校考试时需上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出示健康绿码、行程码,自主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招办电话:0531-82619473(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艺术升”客服电话:0571-26881663,(9:00-22:00)
山工艺2024年校考吗
山工艺2024年是要校考的。
2024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安排:
(一)山东省内。
1、设计美术类、书法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山东省2024年相应类别(美术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舞蹈类(艺术舞蹈)、文学编导类)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2、史论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
(二)山东省外。
1、设计美术类专业:以生源省份2024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2、史论类专业:安排在各省普通类本科相应批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
3、书法学专业:以生源省份2024年书法类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4、表演专业:以生源省份2024年表演类(服装表演)统考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单独组织校考。
学校始建于1973年,前身是1973年6月成立的济南市工艺美术技工学校。1977年9月,经山东省计委批准,济南市工艺美术技工学校改制为山东省工艺美术学校。1982年9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山东省工艺美术学校更名为山东轻工业学院工艺美术分院。1992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山东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前工作安排及防疫要求
下文是关于山东省2024年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前准备工作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山东省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来我这看看详细的考试相关安排内容吧!下面是整理的“致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一封信”,供山东考生参考阅读。
致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统考)开考在即。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氛围,确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一)及时打印考试凭证。
考生需要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前3天每日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入场。考生可于2024年12月8日起至各类别考试结束(每天9:00至17:00,12月11日7:0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s://wsbm.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及《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规范携带考试用品。
艺术类专业统考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并进行人脸识别检查。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及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以免丢失。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三)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1.笔试科目考试用品。美术类考生入场只能携带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调色纸、马扎、图钉或美纹胶带纸、小水桶等用具;文学编导类、音乐类(笔试)考生入场只能携带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橡皮等文具;书法类考生入场只能携带毛笔、毛毡、黑色墨水、砚台、小水桶等用具。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
2.伴奏音乐准备。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考生需于2024年12月9日—12月12日登录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sdyu.edu.cn),按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2分钟以内的剧目表演伴奏音乐。
音乐类、航空服务艺术类统考考生需于12月9日—12月12日登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按要求上传伴奏音乐。音乐类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10分钟以内的声乐技能伴奏音乐,航空服务艺术类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4分钟以内的艺术素养(乐器演奏除外)伴奏音乐。
戏剧影视表演类统考形体技能展现科目如需伴奏,考生需于12月9日—12月12日登录山东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zsbgs.sdca.edu.cn),按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2分钟以内的形体技能展现科目伴奏音乐。
服装表演类统考考生需于12月9日—12月12日登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sdada.edu.cn/),按要求上传一首时长在1分钟以内的才艺表演背景音乐。
各类别考生上传伴奏音乐后,应进行试听确认。经考生确认后,上传的伴奏音乐不允许更换。考试当天,考生需自备仅存有已上传伴奏音乐的备份U盘,音频格式为MP3。
3.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操)统考伴奏试听。考生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试听伴奏(见附件2),考试时伴奏随机播放。
(四)合理安排行程。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考生特别是跨区域参加考试的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遵守当前所在地及考点所在市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提前谋划,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在省外的考生需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并保持通行码为绿码。考前我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按要求填写摸排信息。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于12月1日—12月5日(9:00—18:00)高考报名缴费期间完成防疫信息填报。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信息采集项中,“考生当前所在地”是指考生本人当前实际所在县(市、区);“当前所在地是否为高风险地区”是指考生当前所在地目前是否被列为高风险地区;“个人防疫状态”是指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目前居住出行状态(正常、医疗机构、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封控或管控);“应急联系人电话”是指紧急情况下可以联系的人员(非考生本人)电话。
本次信息填报对考生考试和疫情防控工作非常重要,请所有艺术类统考考生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登录高考报名网站(https://wsbm.sdzk.cn)如实、准确填报个人防疫信息。如因虚假填报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有关部门将严肃追责。
(三)提早返回考试所在地。
在省外的考生请至少提前14天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以免影响考试。参加笔试科目考试的考生请至少提前7天到达考试所在地;参加面试(含现场录制)的考生请尽量提前到达主考院校所在地,具体防疫要求请关注各主考院校网站。
(四)认真落实个人健康监测。
所有考生须在考试前7天开始进行健康管理信息采集,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或前往高风险地区。请考生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出示并上交(音乐类统考笔试和现场录制考试须分别上交)。
(五)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须持考前3天每日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入场时由考点负责查验。在校生可根据生源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进行核酸检测。
(六)主动及时报备特殊情况。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属于以下情形的,需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请相关考生考前主动联系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3)说明情况: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其他尚处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封闭管理地区(包括封控区、管控区)的考生。
(七)自觉接受体温测量。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体温仍≥37.3℃,考生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
(八)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考前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抵达考点后,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除去高风险区以外的地区]、隔离考场、特殊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其他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鼓励考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九)关注防疫政策。
以上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防控要求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
三、诚信守纪参加考试
(一)遵守考试规则。
笔试科目开考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应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体温检测和入场检查。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结束后,考生现场签字并领取考试成绩告知单,考生如对本人现场测试成绩有疑问,须在领取成绩告知单时向考点申请复查。音乐类、航空服务艺术类考生对本人现场录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务必在离开考场前提出申请。
(二)严守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全部考点所有考场的考试情况将实行全时段、无死角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卷、答题卡(答卷纸)、草稿纸(试笔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各科考试成绩无效。
(三)违纪作弊严惩。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一部分。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组织替考,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并通过QQ、微信群等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骗取考生钱财。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助考”信息,不参与不法分子组织的“助考”犯罪活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仅按《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组织一次考试,并未组织也不允许第三方组织任何形式的跨区域“模拟考试”。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考生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我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 [email protected] )。考生因考试问题需要咨询,可及时与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院校联系。各主考院校、各市、县(市、区)咨询电话及邮箱见附件3。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
1. 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2. 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操)统考伴奏音乐
3. 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各主考院校及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docx
4. 舞蹈类、播音主持类、音乐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流程.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1月27日
2024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选拔原则,择优录取 新生 。
第三条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908
第六条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23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研究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参与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业务督察组,具体负责各项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业务督察组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执纪。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各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者。
3、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 考试 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其他不符合本年度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
三、 艺术 类专业对专业及身体条件要求:
1、艺术类本科专业
(1)山东省内
①报考设计美术类专业须达到山东省2024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合格线;
②报考史论类专业须达到山东省2024年文学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合格线;
③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须达到山东省2024年文学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合格线;
④报考 书 法学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2024年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225分(含)以上;
⑤报考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2024年服装表演类联考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女生身高需达到170cm以上、男生身高需达到182cm以上;
⑥报考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2024年舞蹈类(艺术舞蹈)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232分(含)以上,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女生,身高需达到160cm以上。
(2)山东省外
①设计美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设计美术类专业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②史论类专业
考生报考史论类专业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相应类别省统考本科合格线( 四川 省执行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③书法学专业
考生报考书法学专业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省级书法类(毛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四川省执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含)以上。
④表演专业
报考表演专业要求考生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表演类(服装表演)省统考成绩达到240分(含)以上;女生身高需达到170cm以上、男生身高需达到182cm以上。
2、专科报考条件: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山东省2024年美术类专业专科统考合格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对于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且 高考 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 志愿 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美术类统考成绩×750÷300×60%+文化成绩×40%)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取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的;如统考成绩相同的,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
史论类专业:对于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文学编导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成绩达到70分的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高考文化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取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高的。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于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文学编导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成绩达到70分的一志愿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高考文化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取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高的。
书法学专业:对于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25分(含)以上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本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如遇特殊情况,划线比例做适当调整)的一志愿考生,按省统考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如省统考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
表演专业:对于省服装表演类联考专业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本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以不超过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的55%划定。如遇特殊情况,划线比例做适当调整)的一志愿考生,按联考专业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联考专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
舞蹈表演专业:对于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达到232分(含)以上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本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以不超过山东省普通类一段线的55%划定。如遇特殊情况,划线比例做适当调整)的一志愿考生,按省统考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
录取说明:
1.各专业类别不可兼报。艺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报考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类别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2.如遇生源省份调整录取批次,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投档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为准。
第十三条 山东省内艺术类专科录取规则
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对于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750÷生源所在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满分×60%+文化成绩×40%)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综合分出现并列情况,取生源所在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如省统考成绩也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
史论类专业:对于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四川省执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成绩达到70分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省统考类别相同的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文化成绩并列,取省统考成绩高的;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
书法学专业:对于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书法类(毛笔)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四川省执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含)以上,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如生源所在省份分艺术类别划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执行本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的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省统考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并列,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相同,取语文成绩高的;如语文成绩也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
表演专业:对于生源所在省份表演类(服装表演)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40分(含)以上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本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以不超过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55%划定。如遇特殊情况,划线比例做适当调整)的一志愿考生,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如省统考专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取文化成绩高的;如文化成绩也相同,取外语成绩高的。
录取说明:
1.各专业类别不可兼报。艺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报考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采用“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各专业类别之间不进行专业调剂。
2.如遇生源省份调整录取批次,录取批次、投档比例、投档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为准。
3.需要按文化成绩、综合分排序时,若生源所在省份文化课高考满分不是750分的,按比例折算后再进行排序。
第十五条 普通文史 理工 类本、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已投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报考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录取说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录取。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文化考试语种不限,入校后学校只能提供汉语及英语教学,请非汉语及英语语种考生斟酌报考。
第十七条 因专业特点及教学需要,表演专业男女生分别招生、舞蹈表演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性别比例限制。
第六章 入学事项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勤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生 学习 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 证书 。本科 毕业生 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第二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个人、机构或者单位,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长清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千佛山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23号
创新 创业 学院: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城西街道颜山公园路43号
国家产教融合青岛基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石寨山路1号
学校网站:
学校招生网站:
联系电话:0531-82619300。
邮箱:zsb93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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