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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潍坊理工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潍坊 理工 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 山东 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理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五条 学校全称:潍坊理工学院;招生代码:14000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 全日制普通 本科学校 。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
主校区: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潍坊理工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确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 就业 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潍坊理工学院纪检委对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2315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3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4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15人。
2、报名条件: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名工作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我校会及时公布到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 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我校会及时公布到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我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 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我校会及时公布学校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 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我校会及时公布我校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第五章 录取程序
第十五条 志愿 设置
我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均设置1-3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单独招生(除退役军人外)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
4.退役士兵类考生录取: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不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学费 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 收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学费标准于考生报名前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二十二条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与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相同,报到时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 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山东省招生。所有录取的新生均需全日制在校 学习 ,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
第二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制语种。
2.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 3091166
招生网址:
山东23年职高人数
2024年山东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14808人。其中高职单招计划招生7958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35223人。以下是2024年山东高职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人数表。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单独招生
(普通类)
单独招生
(退役军人类)
综合评价招生
1
菏泽学院
40
2
3000
160
800
3
200
30
500
4
1500
100
780
5
2000
100
408
6
775
50
225
7
400
30
200
8
400
20
9
潍坊理工学院
450
200
350
10
400
50
700
11
400
50
680
12
85
10
35
13
1800
100
440
14
200
20
200
15
900
60
460
16
100
17
50
10
240
18
30
600
19
150
20
670
50
250
21
山东职业学院
50
50
22
290
10
500
23
850
60
600
24
920
60
460
25
512
70
688
26
700
50
450
27
500
60
300
28
900
100
1300
29
680
20
300
30
700
60
700
31
山东交通职
2024年潍坊理工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4年潍坊 理工 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日前, 山东 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潍坊理工学院获批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315人。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9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4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15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录取程序
第十五条 志愿 设置
我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均设置1-3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单独招生(除退役军人外)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 面试 成绩构成。
4.退役士兵类考生录取: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不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024年潍坊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潍坊 理工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 新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 山东 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000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九条 地址: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文件。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和统一信息标准制定,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在实施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部分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 志愿 、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3. 艺术 类专业录取办法:
(1)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摄影、环境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艺术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确定录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类联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舞蹈学( 体育 舞蹈男/女)和舞蹈学(艺术舞蹈)需获得山东省舞蹈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体育舞蹈还要按男女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 (器乐:钢琴、二胡、古筝、扬琴、琵琶、柳琴、笙、唢呐、竹笛、中阮、大阮、 民族 打击乐、萨克斯、长笛、小号、圆号、大号、长号、巴松、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双簧管、单簧管、西洋打击乐);音乐表演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音乐教育(仅限钢琴和声乐专业)等音乐类本、专科专业需获得山东省音乐类统考合格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空中乘务(专科)专业:空中乘务不作为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普通类投档录取政策,关联专业加试合格成绩投档(承认山东 师范 大学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联考合格成绩)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5.相同条件下,我校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及各生源省的招生规定。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只开设日语、俄语两个小语种课程;应试其它小语种的考生如被录取,大学外语课程也只能选修英语、日语或俄语。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 证书 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予以清退。
第十八条 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 毕业 证 书 ,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邮政编码:262500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3091166
E—mail: wfitzsb@wfit.edu.cn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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