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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就业好不学费收费寝室怎么样
- 2、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3、2024年济宁学院招生章程
- 4、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5、山东23年职高人数
- 6、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就业好不学费收费寝室怎么样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山东省重点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之一。学院现有本科专业16个,涵盖了建筑工程、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经济管理、旅游管理等多个领域,并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概况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755人,专任教师662人,教授、副教授193人,博士、硕士462人,“双师型”教师达到90%以上。以企业工程师、技师为主体的兼职教师库600余人。设16个教学科研单位及20个教辅单位,紧密契合地方装备制造、文化旅游、全省全国“新硅谷”等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开设16大类59个专业,建成了智能制造、汽车技术、计算机技术、智慧建造、“互联网+”商务等适应新旧动能转换的10个优势专业群。拥有机电、数控、汽车等47个校内实训中心、3家校中厂,设立400余家校外实训基地,获批济宁市装备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1个,拥有15个部、省、市级创新平台。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98.07%。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平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培养模式改革为主线,以文化育人为亮点,抓改革、促创新、求突破,朝着“学生光彩、企业首选、家长满意、社会信任”的目标迈进,走出了一条“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获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品牌专业群、高水平专业群、专本贯通试点专业、骨干专业等专业建设项目52项,国家和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59门,教育部1+X证书试点32个。培育出国家和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创新团队1个,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突贡专家、省级教学名师、齐鲁文化英才、二级教授等15人。承担国家、省、市及横向教科研项目345项,荣获国家和省市级教科研成果奖323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山东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4项,山东省政府文化创新奖2项,学生在技能大赛、文体竞赛等国赛、省赛获奖700余项,3个团支部当选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学院女排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大学生排球联赛亚军,省赛8次冠军,女篮荣获全省一等奖。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早期教育教育与体育2旅游管理旅游3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与信息4工程造价土木建筑5医学营养医药卫生6工程造价土木建筑7机电一体化技术装备制造8工业机器人技术装备制造9服装与服饰设计其他10大数据与会计财经商贸11市场营销财经商贸12医学美容技术其他13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源环境与安全14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建筑15康复治疗技术医药卫生16软件技术电子与信息17服装与服饰设计文化艺术18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与信息19数控技术装备制造20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其他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详解专业名称:工程造价
一、行业背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对专业性建筑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据统计,全国的建筑业企业有10万家左右,从业人员达3669万人,建筑业的年产值一直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而一些高级的建筑人才如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安全工程师等,却始终供不应求,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深入地向前发展。建筑业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造价咨询业的逐渐成熟,对于熟悉工程造价全过程的专业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工程造价专业的发展正是顺应了这一要求,已经被国家列入紧缺人才培养目录。
就我们济宁地区来讲,建筑业企业已发展到487家,房屋总承包企业213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11家,二级企业52家,三级企业150家。专业承包企业178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9家,二级企业35家,三级企业134家。建筑企业由传统房屋建筑业为主,逐步向市政、房地产、建材、服务业等行业拓展,而济宁地区建筑业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工程造价人员的大量需求。
二、专业特色
建筑工程系工程造价专业于2005年开始招生,2008年有第一届毕业生,自从开始招生,招生人数逐年上升,现在工程造价专业学生在校大约600人。近几年各类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以及建设管理部门,都需要有较强专业技能的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对工程造价专业人才需求量逐年增加,尤其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工程审计等全过程建设工作中都需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参与。
本专业《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施工组织与管理》《招投标合同与管理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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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投建实训室,工程造价专业目前有造价实训室、招投标模拟室、力学实训室、材料、土工、测量实训室、土建CAD实训室、建筑装饰构造实训室,总价值将达到680万元的规模。可开展建筑力学试验、土工试验、建筑材料试验与检测、工程测量实训、CAD实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训、招投标实训等实训项目。基本形成设备领先、设备齐全、工作过程系统化实训项目开展。校内实验实训室根据校企共建、企业参与、符合工程实际操作流程建设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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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本专业学生在各种算量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2011年6月获得鲁班软件杯算量大赛团体一等奖,2011年10月获得广联达杯第四届全国算量大赛个人三等奖,2012年11月获得广联达杯第五届全国算量大赛团体三等奖。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懂经济、会算量、能计价|”的综合职业能力,在施工企业、设计、监理、建设等单位从事工程概预算和结算、工程造价控制、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资料整理和工程统计等工作的搞素质技能型人才。
四、主干课程
建筑制图与CAD、房屋建筑构造、工程经济、建筑施工技术、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计量与计价、市政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造价软件应用
五、就业范围及岗位
工程造价专业就业范围及岗位
六、职业资格证书
预算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等
专业名称: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村政村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行为规范的“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用得上、蹲得下、留得住”的农村基层干部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就业岗位】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委员、村主任助理或团支部、妇代会等组织负责人,或自主创业、考取乡镇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职位。
【主干课程】农业经济管理、土地管理、乡村领导实务与村民自治、农村财务管理与集体资产经营、村镇规划与社区管理等。
【职业资格证书】农产品经纪人、农艺工、插花师、肥料配方师、蔬菜加工工、菌类园艺工等。
专业名称:眼视光技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医学、医学、光学和视光学理论知识,能够按国际标准验配程序进行验光配镜,能运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设备进行眼镜加工,全面掌握隐形眼镜的验配技术,熟练运用计算机选型配镜,懂
经营,会管理的高技能人才。
【就业岗位】从事医院眼科配镜中心、隐形眼镜中心、各大眼镜公司、视力保健中心、眼镜店、眼镜生产加工企业等单位工作,也可从事眼镜质检、专业营销、管理和策划等工作。
【主干课程】眼科学基础、视光学基础、验光技术、眼视光特检技术、眼镜技术、斜弱视和双眼视处理技术、角膜接触镜验配技术、眼镜造型设计、市场营销学等。
【职业资格证书】高级验光员、高级眼镜定配工等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名称:大数据与会计
【就业岗位】面向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和会计(审计)事务所,从事会计报表审核、资产评估、会计核算、仓储、保管、银行柜员、经营助理等工作。
【主干课程】基础会计、成本会计、财务会计、会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等。
【职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专业名称:摄影与摄像艺术
【主干课程】摄影基础、商业摄影、人像摄影、化妆造型、风光建筑摄影、图片处理、摄像技术、新媒体短片创作、新媒体策划与管理、影视后期制作、艺术考察等。
【就业岗位】面向摄影摄像、新媒体直播等文化传播领域,从事商业摄影、人像摄影、人文纪实摄影、短片拍摄、纪录片创作、新媒体直播、影视编辑、图片处理等工作。
【职业资格及技能证书】摄影师、摄像师、新媒体运营师、视频编辑、图片处理等职业资格证书。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师资怎么样?学院有教职工755人,专任教师662人,教授、副教授193人,博士、硕士2462人。
以企业工程师、技师为主体的兼职教师库600余人。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宿舍介绍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设施齐全。
学生公寓简介一、公寓简介
我院目前有6栋学生公寓楼,共有宿舍1631间,可容纳约1.2万学生住宿。男、女生分区域居住,2、3、4号楼为男生居住区,1、6、7号楼为女生居住区,每间宿舍住6至8人;宿舍内设施齐全,配有双层床、书桌、橱柜、方凳、书架等,有防盗、防鼠、防蝇设施,有晾衣绳、网络接口、多用插座、固定式摇头变速电扇、供暖设施。公寓楼内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智能控电系统与门禁系统,一楼窗外安装了防护网,楼内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公寓内设有党团活动室、心理健康活动中心、公寓书店、辅导员值班室、乒乓球室,有洗衣机、吹风机室、公共洗漱间、卫生间、净化水设备、自动售货机、晾晒衣服设施和自行车棚等。
二、宿舍管理制度完善,全面建成“五进、五化”特色管理体系
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进公寓、辅导员工作进公寓,学生党建工作进公寓,学生自管组织进公寓,人文关爱进公寓“五进”活动,形成了学生公寓集管理和育人于一体的管理机制。学生公寓管理方面,一是实施宿舍管理量化。对各系学生宿舍内务、宿舍秩序(包括违规用电、晚归、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情况)、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值班情况、系领导及辅导员晚间值班情况进行考评量化,实行“日检查、周通报、月及年终排名”的长效运行机制;二是日常管理制度化。各公寓楼配有《院、系领导、辅导员深入宿舍登记表》、《外来人员进公寓登记表》、《学生早出晚归登记表》、《学生宿舍维修报告单》等;三是公寓住宿情况信息化。各公寓楼配有《学生住宿情况一览表》,住宿学生信息集中电子存档,如有变化,及时调整;四是校产管理契约化。制作《校产管理档案卡》,明确室内所有家具物品及价格,有利于基础设施的维护及财产安全;五是安全管理网络化。我院建立多级、全天候的值班检查网络:保卫处在教学区、学生公寓区、就餐区安排全天候的巡逻人员;白天由公寓管理中心人员及楼长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内务的检查;夜间由各系及学生处人员在公寓管理中心值班;并选派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夜间入住学生宿舍,做到“同住、知情、关心、引导”;同时由宿管部对学生宿舍进行用电安全、就寝秩序、夜不归宿、晚归等情况的检查。形成了保卫处、学生处、辅导员和宿管部共同参与、院系结合的安全检查网络,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形成了“五进五化”的管理体系。
学院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制定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公寓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以及《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在狠抓安全管理的同时,学院十分重视对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消防技能教育,学院每年都要开展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安全知识讲座,举办演讲会、报告会,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新媒体等载体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创建和谐的公寓安全文化环境。
三、重视文化建设,彰显育人功能
1.开展“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为充分体现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多年来,我院坚持开展“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最高荣誉为“五星级文明宿舍”,五星包括“安全之星”“守纪之星”“卫生之星”“和谐之星”“学习之星”,每月评选“三星级文明宿舍”,每学期评选“四、五星级文明宿舍”。通过“星级文明宿舍”的评选活动,将安全、守纪、卫生、友爱、学习均纳入其中,对宿舍成员的综合素质全面考评,促进了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营造了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氛围。
2.公寓文化氛围浓厚。公寓设有国学大讲堂、淑女讲堂。定期邀请专家老师为同学们讲解中国传统文化,传播圣贤智慧,让学生在生活中去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韵味,领略国学经典的魅力。这些都大大提升了大学生文化道德修养,丰富了校园文化内涵。
3.公寓开设了全省首家学生公寓书店。我院与济宁市新华书店共同建设,开设了全省首家公寓书店(2号男生公寓“鹤鸣书苑”、6号女生公寓“荷雅书苑”)。书店优美的环境和良好的氛围激发了同学们的阅读兴趣,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升了我院学生公寓文化氛围。2017年,在山东出版集团主办的“最美书店”评比活动中,我院公寓书店“鹤鸣书苑”、“荷雅书苑”被评为“山东省最美校园书店”。
4.每年举办“大学生宿舍文化节”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活动包括“党史国史进宿舍”图片展、“传统文化进宿舍”经典诵读、趣味运动会、公寓安全教育展、“最美楼管老师”评选、宿舍长培训、叠军被比赛、淑女讲堂、读书分享会、宿舍心理建设手抄报评选、安全知识竞赛、学生书画、摄影和手工艺作品展等。宿舍文化节的开展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同时也极大地丰富、活跃了校园文化生活,受到同学们的普遍欢迎。
四、公寓生活区注意事项
1、为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保证人身安全,避免财产受到损失,公寓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热得快、吹风机等)、蜡烛及明火用具,违反者将按照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学生公寓晚11点锁楼门,同时晚11点以后禁止任何形式干扰他人休息的活动。
3、为保证公寓区内的整洁,严禁楼门前停放车辆,小区内禁止任何机动车辆通行。
4、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违反者将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严禁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硫酸等有关化学药品。
6、严禁在公寓区内燃烧杂物,不准向窗外、走廊投掷、堆放杂物,泼倒污水。生活垃圾要装袋后放到楼下垃圾筒内。
7、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学生家长要求会客时,须凭证件填写《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寓来客登记表》后方可上楼,离开时注销,不可留宿。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介绍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办法帮扶学生。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
学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考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费介绍学费按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86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省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介绍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拓宽就业市场,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2019年共组织综合性和专业性招聘会8场,专场招聘会百余场,提供就业岗位1.9万个。依托创新创业学院、5C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19年荣获第十四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3项,山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4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高。
更多学院就业信息请点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创业信息网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4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依据 山东 省教育厅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2650,其中退役军人类计划3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可在不同类别、专业间调剂使用。计划调整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 考试 (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五条 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名,并按考生身份类别选报相应专业。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 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设置一个专业 志愿 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九条 缴费及打印准 考证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到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时间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考试安排。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如需变更考试方式,我院将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1日,考试地点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项目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 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数学等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以招生考试院提供为准,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 面试 ,总分为200分。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50)+素质测试(满分300分)”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赋分(合格考科目每不合格一门扣减15分)。
素质测试按照专业分类别组织,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查考试专业认知、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试实施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主考、副主考、命题、考务、统分核分、网络技术、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对笔试面试工作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可按规定向学院申请复核。
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 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 收费标准 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 同分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文化素质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 设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最低录取 分数线 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四) 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主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 书 由学院统一寄发。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二十八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咨询电话:(O537)2225775、2285775
咨询 QQ :800065775
网址;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2024年济宁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济宁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济宁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度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及代码:济宁学院,1045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及邮政编码: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273155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等规章,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
第十条 济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小学英语教育专业外语语种限定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俄语、日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遵循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位次原则进行录取。
学校执行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高校招生专业(或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 志愿 ,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
(一)普通类(普文、普理)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相关科目成绩并参考体检情况,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
(二)山东省公费 师范 生录取原则
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次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师范类)、音乐教育(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 体育 类专业录取原则
运动康复、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六)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七)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
(八)考生报考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考生也可致电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各专业招生计划在实际录取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报考等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录取结果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每一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及时通过济宁学院招生网公布。
学校按录取 新生 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和收件人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修业年限:普通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普通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 毕业 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济宁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济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对以济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济宁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3196696 3196209
传真:0537-3196209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23
第五条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邮编:250103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编:250014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
监督电话:(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4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650人(含退役军人单招计划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 志愿 。
第十四条缴纳网上考试费
报名 成功 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4日-1月7日登陆济南职业学院官网(网址:)缴纳网上考试费120元/人(参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网上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安排
2024年2月26日模拟考试。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2024年2月28日正式考试。根据模拟考试流程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时间以学校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考试形式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网上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 语言 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 考证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网上 面试 的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面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赋分。
2.面试,采用网上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三)考前准备
考生须根据考试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主要包括:带有高清摄像头的手机、纸张、签字笔,保证独立房间,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录取
学校对单独招生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考生的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成绩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直接淘汰,不参与排序录取。
对控制线上的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控制线上的综合评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校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单列,根据仅限退役军人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退役军人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军人、社会人员等考生参加考试被录取后按照学校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师资、实训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行合理分配。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请在2021年12月27日-31日17:00之前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提出免试 书 面申请,同时网上报名并缴纳网上考试费(通过免试审核的考生可退费),书面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试申请表(登录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对应专业 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考生告知
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毕业证发放及专升本
学生毕业,学校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待遇。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说明: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8:30-17:00)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山东23年职高人数
2024年山东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14808人。其中高职单招计划招生7958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35223人。以下是2024年山东高职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人数表。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单独招生
(普通类)
单独招生
(退役军人类)
综合评价招生
1
菏泽学院
40
2
3000
160
800
3
200
30
500
4
1500
100
780
5
2000
100
408
6
775
50
225
7
400
30
200
8
400
20
9
450
200
350
10
400
50
700
11
400
50
680
12
85
10
35
13
1800
100
440
14
200
20
200
15
900
60
460
16
100
17
50
10
240
18
30
600
19
150
20
670
50
250
21
山东职业学院
50
50
22
290
10
500
23
850
60
600
24
920
60
460
25
512
70
688
26
700
50
450
27
500
60
300
28
900
100
1300
29
680
20
300
30
700
60
700
31
山东交通职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招生专业层次为高职(专科),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 校招 生 填报志愿 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投放省(区)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学院在山东、 河北 、 安徽 、 江西 、 吉林 、 贵州 、 山西 、 甘肃 等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录取;学院在 内蒙古 的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 艺术 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 高考 )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四个专业招生类别为美术类, 书 画艺术招生类别为书法类,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须 面试 合格方可报考。
(三)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区)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第十三条 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 新生 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咨询QQ :800065775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网址: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如果您对 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的详细介绍有相关问题或对以上山东职业学校感兴趣,可以在下面提交您的信息,以便专业的择校老师一对一指导您,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