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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艺考最新政策
其他信息:
2024年起,将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对艺术类专业分三类进行录取,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不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如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艺考最新政策有什么 2024年起,高校将停止高考招生环节中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改为从校内选拔具备艺术特长的学生加入学校艺术团。也就是说,从2024年以后艺术特长生只能从参加过高考,并且进入该校,通过遴选环节而产生。在此之前,全国共有54所被教育部批准具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的高校。 虽然,2024年、2024年暂时不会取消艺术特长生的选拔规定,但是自2020年以后很多大学包括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许多大学都相继发布通知,停止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艺考新政策: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省级招委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山东艺考时间2024
2024年山东艺考报名时间如下:
山东省2024年文学编导类、书法类、美术类和音乐类将在12月11日正式考试,播音主持类、影视表演类、航空服务类、舞蹈类等等专业将在12月中下旬举行,预估在12月28日后。
资料扩展
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未婚。(现大部分专业不再有年龄限制)报考表演、编剧、作曲、导演、史论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婚否不限。
报考其他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各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否不限。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
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届毕业、非艺术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专业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报考。
(二)身体条件及健康要求
报考美术院校(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外,无色盲、色弱。报考史论专业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婚否不限。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否不限。
报考音乐、影视类院校(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外,无口吃,无色盲、色弱。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可以报考表演、演奏专业。25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可以报考其他专业。
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婚否不限。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否不限。
报考播音主持专业,男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严格按照身高限制)新东方老师建议:考生应回归到自己的复习上,紧跟高考,狠抓基础,不留考点漏洞。
2024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707。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邮编:264003。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与舆情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纪律监察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申诉电话:0535-6911901 6911811。
第十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办公电话对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考生和家长的问题进行解答。咨询电话:0535-6911900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3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7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人,退役军人招生计划30人。
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
2.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3.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4.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
第十三条 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2.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3.单独招生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净高)163cm-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考试费:
考生需在2024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我院和选择专业。申请免试考生也必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考生报名 成功 后,需在2024年2月10日8:00—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报名缴费”,登录后通过微信扫码完成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 考试
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
(一)打印准 考证
考生需在2024年2月20日8:00—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
(二)单独招生考试(测试)科目及方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3门,包括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三科,三科合为一份试卷,合计2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 视频 面试 ,总分100分。具体要求为:
考生于2024年2月20日—2月26日15:00点前将自行录制的专业综合视频上传到考试指定邮箱:752740267@qq.com。(请以“姓名+准考证号”为主题进行邮件发送)。
录制专业综合视频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考生自我介绍:包括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禁止出现考生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凡出现者按照作弊进行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综合视频镜头展示内容要求:
考生自行录制视频,请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1)考生身份核验: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身份认证,然后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时间在一分半左右。
内容包含: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2)视频镜头展示内容:
①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②左转停留3秒、右转停留3秒;
③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④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女生:面部、手臂、腿部膝盖上方三厘米以下部位、手掌、手背位置;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仪容仪表要求:
(1)仪容:
考生头发应梳理整齐,露出前额、耳朵及颈部;女生盘头,化淡妆,不得戴美瞳、假睫毛、假发;男生发型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抵领;发色黑色或自然色;指甲油只允许裸色或淡粉色(不含珠光)。
(2)仪表:
女生须着显身材的职业裙装(短袖白衬衣、半裙长度膝盖上5公分)、黑色高跟皮鞋、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帽子、丝巾、首饰;男生着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
视频时长要求:控制在1-2分钟。
注:面试全程应关闭美颜、滤镜等视频效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内容。
5.单独招生的考试(测试)方式: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能力测试均为网上测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赋分。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考试时长30分钟。
2.职业能力测试方式:网上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相关要求同单独招生报考该专业要求。
(四)单独招生考试(测试)成绩确定
1.考生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4.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规定: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 学习 。
5.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2024年2月20日前将获奖证 书 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一份、《免试申请表》一份、《个人承诺书》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535-6911900,邮编:264003。
(五)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80%。
(六)考试时间
2024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招生实际情况,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学院成立安全保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二)考核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执行。学院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学院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录取
1.由学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专业类别可以报两个专业 志愿 ,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免试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其他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类与综合评价类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其他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重新核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若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若某一专业未报满,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
5.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公示预录名单:4月3日前,学院招生录取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7.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8.我院录取的所有类别考生(含退役军人类),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录取 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考试、录取、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存在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11900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乘坐62路公交车至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
官方网站:
2024年烟台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科技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400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4年学校分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
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
实行新 高考 改革且按照“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实行新高考改革且按照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的省份和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的计划录取。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七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 分数线 ,由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山东省内,舞蹈编导(本科)、舞蹈表演(专科)专业使用省舞蹈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80%+文化成绩×2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山东省内,录音艺术(本科)、音乐表演(专科)专业使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的比例投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综合分=统考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学校招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等渠道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已修学分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 毕业 要求,准予毕业,分别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科技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烟台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5770026、5770027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
邮编:265600
艺术联考2024年是否有变动呢?
2024年艺考生最新政策如下:
1、本科艺术类专业点增加
普通高等学校新增159个备案本科艺术类专业点、24个审批本科艺术类专业点,撤销110个本科艺术类专业点。
2、统考进一步加强
随着艺考改革的步伐日益加大,一些非专业类艺术院校,纷纷在这两年中取消了校考,转为统考录取,甚至部分专业类院校也有相应的录取方式调整。
3、文化分数上升
在高考录取时,会侧重于专业能力的考察,但对文化课的分数要求也有提高的趋势,文化课的分数要求纵观来说,是在逐步缓慢提升的。
艺考简介:
艺术联考,就是指国内比较权威,及教育部备案的各大艺术类院校,或者各大院校的艺术系对于高中三年级艺术类考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举行的一次综合的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报考院校的专业合格证,持此合格证书参加高考,高考成绩公布以后,各艺术类院校进行择优录取。
国家统一在每年的12月直到第二年的元月,在这个期间,凡是参加艺术类联考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各艺术类院校在本省设立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考试结束后,进行全面的文化课复习冲刺,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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