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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现代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

发布日期:03-18  招生计划  浏览次数: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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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新疆 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 志愿 报考我院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13726

第五条 院校性质: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始创于1995年,2004年3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获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是新疆首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医学院校,国家教育部备案办学代码:13726。

学院占地面积3316亩,现已建有校舍9万余平米,新扩建的 宿舍 楼已投入使用、实验实训楼正在施工,校园建设投资总额达3.5亿多元,总资产近8亿元。目前主要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六大高职统招专业。学院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00万元,建有相关医学类各种实验实训室22个,与全疆各地州125家县级以上的医院建立了教学 实习 实训基地关系。其中,仅乌鲁木齐市就有25家。学院依托这些实习实训基地完成了实践教学及校企合作,增强了学生的 就业 空间,提高了学生的专业实操和就业能力。

自1995年办学27年来,针对新疆城乡缺少医学类人才的实际需求,我院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3万多名医学类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由于学生实操动手能力强,2012年以来,学生 毕业 后毕业去向落实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所培养人才遍布新疆城乡的各基层医疗机构,有的已 成长 为业务骨干、行业精英和领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全面负责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委、学院董事会、院委会、相关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就业日常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为了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 书 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及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 考试 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专业目录 》。

第十一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3.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对口行业对从业者的普遍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0m,女生身高低于1.50m的考生,慎重报考我院护理专业,可报考我院其他专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 高考 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 理工 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 民族 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平行志愿 ”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5.在录取期间,考生按规定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退档。

6.拟被本院录取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后,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邮政特快专递寄发。

7.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8.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年。

2.高校国家 励志 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年。

3.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年。

4.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1500元、1000元和500元三个等级。

5.学院还设有竞赛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第十四条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标准分为4400元、3300元和2200元三个等级。

2.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标准分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三个等级。

第七章 入学复查

第十五条 报到时对 新生 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 、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八章 学生体检标准

第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学费 、住宿费标准

第十八条 各专业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1.普通专科专业学费:9500元/年·生,普通中专学费6500元/年·生,五年一贯制前三年执行普通中专学费,后两年执行普通专科学费。

2.住宿费:700元/年•生(8人间),1100元/年•生(6人间)

3.学校按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批复为准,按照标准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

第十章 入学及注册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具体请假时长以我院入学须知通知的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一章 毕业与结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籍档案。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 证书 。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安排课程补考、重修,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

2024年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广西 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24年我院普通大专招生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强化招生管理,巩固“阳光工程”的成果,维护高 校招 生公平公正,按质按量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3522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国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2号 

第八条 学院网址:

第九条 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其成员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 考试 、纪检、网络等办公室。

第十一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我院2024年普通大专的招生计划数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工作规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六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遵循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办法为: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录,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所填专业均不能满足时,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可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报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二十二条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经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总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六章 收费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 学费 、住宿费和课本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各专业严格按广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详细标准见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学费信息或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第七章 学历 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思想表现好,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大专 毕业 证 书 和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 就业 办公室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院开通 新生 入学“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措施,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①通过电话咨询或通过本院招生信息网查询;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  0778- 211 2388 0778-2109169

咨询QQ:2754504046 535836536 308928366

学院办公室电话:0778-2102260

2024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 工作 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甘肃 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 考试 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43号,邮编:731199。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   制:3年。

第九条 学院概况: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临夏市东城区,占地面积541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

学院在2024年开设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旅游管理、表演 艺术 、艺术设计、餐饮智能管理、应用阿拉伯语、应用外语(波斯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 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造价、消防建筑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园林技术、畜牧兽医、运动训练等25个专业。学院立足甘肃,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研究普高招生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 就业 工作处具体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结合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原则上以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按公布计划进行调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及生源情况的不同作适当调整。

第十七条 当报考我院第一 志愿 考生生源不足时,学院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平行志愿考生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考生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照“同一投档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在录取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文综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如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理综成绩)。

第十九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 高考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在录取时,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同等对待。

第二十二条 学院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我院按照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 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如不符合专业要求,学院将调整其录取专业;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鉴于医学类等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学院建议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收费严格按照《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学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临州发改收费〔2018〕16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奖助贷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院设有资助中心,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

第二十八条 学院设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人/学年。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学年;三等奖学金800元/人/学年。

第二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持录取通知 书 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条  新生按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院报到。

第三十一条 学院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院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院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通讯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43号

邮政编码:731199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电话:0930-6230895

学院网址: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院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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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单招专业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24年单招分专业计划表

二、四川现代职业学院简介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Sichuan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四川省第一批全日制民办高校,创办于1993年,从2008年开始举办普通高等专科职业教育。自创办以来,学校一直是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和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的实验学校。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高专TOP100第27位、国家教育部1+X 证书 试点院校、国家级骨干专业院校、中央财政支持项目高校、四川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院、四川省 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 体育 工作 先进单位、四川省高新技术 考试 典型单位、四川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高校、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现代学徒制项目高校、四川省优秀科研成果奖高校、四川省高校后勤管理先进集体、四川省民办高校重点 特色专业 质量提升计划项目高校、四川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高校、四川省民办骨干专业高校、四川省民办教学成果奖高校、成都十大最美高校” 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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