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滕州科技职业高中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是公立还是私立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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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科技职业高中录取分数线
304分。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2024年录取分数线为304分。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于2001年8月创办,是市教育局批建的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对于学习技术的学生是一个比较好的去处。
2024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2024年 山东 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 校招 生“十严禁” 、“30 个不得”等 工作 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实行“学 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1) 单独招生:除退役士兵和运动专长外的单独招生考生,均按照各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以各专业类别参加 考试 的单独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1:1.1 的比例划定各专业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 不予录取。所有在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退役士兵考生不予录取。
(2) 综合评价招生:以所有参加考试的综评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超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1:1.1 的比例划定统一的 最低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考生不予录取。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上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分类别、分专业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录取考生名单。 第一专业 志愿 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若专业 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 填报志愿 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 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 招生考生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依次按 语文、数学、外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考生以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 择优录取,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4) 退役士兵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5) 运动专长类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单独划线,根据报考单独招生运动专长考生按照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与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报考综合评价运动专长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 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专业计划,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最终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 录取时使用,我院 2024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不再进行计划调增。
2.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 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4 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院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 书 ,承诺被录取 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4.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 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024滕州科技职业高中招生专业有哪些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创办于2001年,位于山东省滕州市荆郭街。开设了建筑装饰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电子商务、旅游服务与管理、幼儿保育专业。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专业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简介
滕州科技职业高中自创办以来,在两级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素质教育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职业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全校教职工发扬了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精神,使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专业设置合理、设施较为完备、办学实力较为雄厚的中等职业学校。
2024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枣庄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4年单独 考试 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是在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山东 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院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财务管理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第八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核工作。
第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 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素质测试采用线下测试方式,并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老师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若因不可抗力,无法组织线下测试,将调整为线上测试,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通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50人(含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20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招生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
第十二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考试办法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护理(订单培养,大连雅风国际教育,日本 就业 )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因专业培养要求,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改学日语。
2.其他招生专业(除护理专业(订单培养,大连雅风国际教育,日本就业)外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山东天元建设集团订单培养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限男生报考;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限女生报考;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因行业特点限男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山东省应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七条 报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报名时考生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2237开头)及学院要求的相关信息。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 志愿 。
第十八条 考试费应于2024年1月3日-21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缴纳, 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录取资格。2024年2月18日-26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打印准 考证 。
第十九条 考试安排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单独招生(退役士兵除外)。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至11:00。
报考我院的考生,凭我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校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2.单独招生(退役士兵)。采取“ 面试 ”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
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2月27日8:00前凭我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集合参与抽签并面试,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3.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文化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
由学院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评分出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
测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测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9:00至11:00。
报考我院的考生,凭我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校参加考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择优录取。
1、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退役士兵),按“退役士兵”类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且总考生人数超出总计划数,则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浮1分,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按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类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且总考生人数超出总计划数,则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浮1分,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按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4、综合评价招生,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其各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在同一类别专业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 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高考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四条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凡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与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相同,报到时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 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招生热线:0632-5650569 5391919 5650669
传 真:0632-539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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