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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东昌卫生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聊城东昌府卫校

发布日期:03-18  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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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聊城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湖南 路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 本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 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 考试 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 志愿 、体检等因素,择优录取。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按照“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组内“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专业组内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投档排序规则顺序录取。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其他批次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2.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 平行志愿 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

舞蹈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80%+文化成绩×20%。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书 法学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30%+文化成绩×70%。

3.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分相同,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志愿填报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工作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少数 民族 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 学习 ,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 填报志愿 ,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除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法语、大学韩国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新生 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严查冒名顶替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本科 毕业生 按照《聊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聊城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635-8239405

监督举报电话:0635-8239268

监督举报邮箱:zsb@lcu.edu.cn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网址: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分数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山东省内招生,除了两个3+2贯通培养专业分数线超过了本科控制线,其他专业录取分数线其实也没有太高,都在400分以下,其中高职技师合作培养方向的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分数线最低269分,最低位次567278,其次是普通专科方向的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最低分数线283分,最低位次555849,下面来看具体专业分数线、位次。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Liaoche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位于山东省聊城市,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是2000年10月由原聊城广播电视大学、聊城卫生学校、聊城地区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聊城市畜牧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

202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及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学校代码:13373。

第五条 办学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生源省(市、区)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院按加分政策提档并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市、区)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制定。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历史科目组)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理工 类(物理科目组)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在 内蒙古 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 毕业 时授予 艺术 学学士学位),对专业成绩无要求,在普通类常规批按照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时按照专业类别,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高考投档位次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有关文件公布的办法执行。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1)山东省各本专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本科专业和影视动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舞蹈学( 师范 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分专业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外各本科专业:各专业均使用对应类别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分专业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若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考生,依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国 语言 课程。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 学习 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 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符合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43,8520245, 8520246,8520247,8520240,8520240

传真电话:0635-8520240

学院网址:

学院招生网址:

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sd13373;dcxyzs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烹饪工艺与营养、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二、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LIAOCHE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山东 省聊城市,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首批“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是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在全国建立的护理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聊城广播电视大学、聊城卫生学校、聊城旅游学校、聊城畜牧研究所(部分)合并升格为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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