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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淄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淄博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淄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00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506号 邮编:2553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 全日制 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淄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 考试 、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九条 组织保障及申诉渠道
1.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2.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由考生本人提出 书 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核查理由,传真至0533-2342316。考生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 淄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2348608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考试要求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为2605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1105人(含退役军人计划10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报名缴费及考试安排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4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按照《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
4.考生在报考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不可重复报考。
5.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 志愿 ,不设调剂志愿。
6.免试录取规定:符合山东省单独招生免试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均可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33-2342033
7.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女生:163cm-174cm男生:173cm-185cm;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皮肤病及慢性病、遗传病史;
(3)身材匀称、五官端庄、肤色健康;
(4)无口吃、无明显“O”型或“X”型腿;
(5)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
(6)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7)身体条件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8)政审: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报考学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组织的 面试 ,取得面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面试细则详见学院网站。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 考证 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
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随时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按要求缴纳报考费,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 成功 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概不退还。
为便于安排 学习 ,退役军人报考单独招生仅限报考如下专业:市场营销(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计算机 应用技术(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2)网上公示: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考试试题及评分标准,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2.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测试)或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3.评分:依据《淄博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测试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2.综合评价招生。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满分为11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满分为190分,合计总分为3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办法为,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十一科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确认。即,每科“合格”计10分,“不合格”计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专业体检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公示预录取名单。
4.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5.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要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6.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新生 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联通路506号 淄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55300
招生信息网:
电话:0533-2348111、2342088、2821888、2342033
电子邮箱:zb@zbvc.edu.cn
备注: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信息,所有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都将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的招生信息网。
2024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4年淄博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淄博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督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 填报志愿 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可参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 考试 录取:
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 平行志愿 进档后,先按照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按进档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
体育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市)规定的官方网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和学校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 考证 、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方式和要求参见学校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3-3820000 3821888
传真:0533-3820000
学校网址:
E —mail:zbszzsb@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编:255130
请问有谁知道山东万杰医学院,能给我点意见吗?我是一个毕业生,想考。。。。。。
山东省第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山东省第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私立医学本科院校。2008年由鲁商集团接管。转为国办院校。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鲁商集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大型国有企业。其麾下还有三所高职院校: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城市服务技术学院。
[编辑本段]学校名称
【中文】山东万杰医学院
【英文】Shandong Wan Jie medical college
[编辑本段]成立时间
1995年
[编辑本段]学校性质
国立
[编辑本段]学校层次
本科
[编辑本段]学校概况
◆学校占地830.2亩,生均67.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6.2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06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28.3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9.26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为7344万元,生均仪器设备值9006元。建有解剖、微免、生物、化学、生化、生理、病理、药理、检验、分析化学、诊断、外科、口腔、中医、中药、针灸、医学营养、医学美容、护理、影像、电子电工、计算机、机电等117个实验室,28个多媒体教室,5个语音室。学校建有2.8万平方米的19层图书信息楼,其中电子阅览室400平方米。馆藏书65.6万册,有中宣部赠建的“百家期刊阅览室”,每年获增刊300余种,并装有清华同方CNKI系列数据库,学校建有信息网络中心,内部管理初步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化。
实验大楼◆学校现有教职工800人。其中专任教师458人,院士1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147人,具有博硕学位的教师137人;另有兼职教师140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教师44人。在校生11000余人。
◆学校现有淄博万杰医院(直属)及正大福瑞达制药厂作为内部临床实习基地,同时,学校还拥有1个“军民共建医学教学基地”、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教学医院,能够承担学生的后期临床教学任务。
◆学校自建立以来,坚持面向企业和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先后设置了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医学营养、针灸推难学、中西医结合、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疗保险实务、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英语、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生产化纤技术等19个专业。近年来,学校在稳定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加强内涵建设。随着教学质量的逐步提高,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2004年顺利通过山东省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5以优秀成绩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学校被陈香梅教科文奖办公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授予“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在大众日报、大众网联合开展的“首届山东省百行百业社会信誉评价”大型调查活动中,被评为“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2006年12月,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评为“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2007年2月,学校被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评为“淄博市创新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 学校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交通四通八达,乘火车、汽车均可到达学校。 该区有AAAA级国家森林公园两处(原山国家森林公园、鲁山国家森林公园),樵岭前溶洞、开元溶洞二处。距济南1.5小时、泰山1.5小时、青岛3小时的路程。205国道从校门经过,莱滨高速就在近邻。
◆ 淄博是中国环渤海地区一座风格独特的工业城市,是国务院批准的山东半岛沿海开放城市,是著名的 “陶瓷之都”、“丝绸之乡”、“齐国故都”。
淄博位于山东半岛中部, 区位优势独特。南与列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名单的泰山毗邻,北与被称为中华民族母亲河的黄河相依。 东临海滨旅游城市青岛、烟台和威海 , 西接泉城济南。地理坐标为东经 117°32′至 118°31′,北纬 35°56′。
淄博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 11.9~13.1℃,年平均降水量550~800毫米。10 至12月则由凉快转至寒冷、较为干燥。学生需备冬夏衣服以供替换。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1995年由万杰集团创建,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院(筹)。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中国第一批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成为山东省第一所普通民办高校。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本科院校——山东万杰医学院。同年,被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接管。学校性质开始变化。
[编辑本段]专业设置
一、本科专业
临床医学(5年制)、医学影像学(4年制)、护理学(4年制)、药学(4年制)
二、专科专业
临床医学(3年制)、临床医学(5年制)、口腔医学(3年制)、口腔医学(5年制)、医学影像技术(3年制)、护理(3年制)、护理(5年制)、针灸推拿学(3年制)、中西医结合(2007停止招生)、医学检验技术(3年制)、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3年制)、医学营养(3年制)、医学美容技术(3年制)、医疗保险实务(3年制)、医药营销(3年制)、应用英语(3年制)、旅游管理(3年制)、计算应用技术(3年制)、机电一体化技术(3年制)生产化纤技术(3年制)
[编辑本段]奖助学金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省政府奖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 4、孙启玉奖学金 5、日进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生2000元。一档1000元/年、二档2000元/年、三档3000元/年
2、淄博市助学金
三、历年名额
(一)2007年国家奖学金13人;省政府奖学金5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18人;国家助学金1020人
(二)2008年国家奖学金14人;省政府奖学金6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39人;国家助学金1115人
[编辑本段]对外交流
1、与华中科技大学 网络教育
2、与青岛大学 在职研究生
[编辑本段]实习基地
淄博万杰医院(直属性)、淄博张店区人民医院(非直属性)、淄博淄川区人民医院(非直属性)、淄博博山区人民医院(非直属性)、解放军第148医院(军民共建)、临沂罗庄区医院(非直属性)、正大福瑞达制药、银座商城
[编辑本段]大事年表
1995年4月6日 教学楼开始动工。
1995年8月3日 省高校设置评委会领导莅临指导工作。
1995年11月 我校被批准筹建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院。
1995年11月 开始招生,开设三个班 95 、95中护、95市场营销
1996年自学考试试点院校
1998年是山东省第一批国家学历文凭试点院校
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4年7月17日-21日“山东省解剖学会”2004年学术年会在我校顺利召开
2006年首次参加山东省第十二届大学生运动会获健美操团体总分第二名
200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为本科院校——山东万杰医学院
2008年12月22日鲁商集团接管山东万杰医学院
[编辑本段]学校地址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山立交桥向淄川方向205国道上)
邮编:255213
网址:
如果您对 淄博市博山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的详细介绍有相关问题或对以上山东职业学校感兴趣,可以在下面提交您的信息,以便专业的择校老师一对一指导您,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