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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现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现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现代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按照山东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工作“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全面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各成员在组长的指导下负责严格按照上级指导精神制定单独招生相关制度,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确定的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单独招生计划200人,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 考试 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凡已经参加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报名的,省教育厅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 毕业 生均可报名。
参加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2024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我院一个相应专业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我院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公布考生领取准 考证 、交费与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及要求,报名考试费各专业均为200元。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 2024 年 2 月 27日—3 月 1 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依据《山东现代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考生成绩,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在单独招生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和学生,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单独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实践考核成绩的总成绩按成绩排序确认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预录到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有放弃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为默认预录取。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 书 。
录取说明:1、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 就业 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 高考 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 新生 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调整录取专业甚至进行休学、退学等处理。2、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 收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条 单招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思想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第二十一条 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其它不符合就读条件的考生,将报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在校 学习 期满,所有考试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现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和承担相应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报考热线: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学院网址: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编:250104
到校路线:洪家楼乘坐311路,经十路乘坐K301路或长途汽车东站乘坐城际班车BRT-971路至“山东现代学院”下车。
山东现代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普通本科、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第五条 学院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学院前身为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现代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2003年在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和山东现代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现代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坐落在山东省会济南,地理位置优越,现有在校生10875人。学院占地面积126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9.43万平方米,网络多媒体教室216个,共22951座,教学科研用计算机1721台,实现所有教室多媒体化,馆藏图书166万册,建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校内建有电子信息、计算机、汽车技术、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医护、旅游管理等7个实训中心和1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外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285处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现已形成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素质精、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3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者214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279人。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和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专科(高职)专业,形成了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体、相关专业为支撑、整体优化的电子信息、汽修、经管、建工、医药卫生五大优势专业群。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就业和成长为导向,构建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多元合作、开放办学,提升毕业生职业核心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开拓毕业生就业新渠道。
[办学理念]
校 训:天道酬勤
办 学 使 命: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使乐业者成才
育 人 理 念:立德树人、知行合一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拥有就业创业能力、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现 代 精 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双证教学 硕果累累]
学院实行双证教学,要求每名学生在毕业时至少掌握一项技能,至少获取一种核心职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超过90%,在校生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励118项。
学院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课程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条件,形成了适应社会需求的5大优势专业群,建设了4个省级特色专业,8门省级精品课程(含2个省级精品联合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1个省高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6个院级特色专业,19门院级精品课程,4个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教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完成咨询报告9项,师生获得国家专利34项,主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等14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26项。教师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391篇,编写教材等27部,获各级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奖励110项。
[多元合作 合作办学]
校企合作 开通绿色就业通道:学院与济南市高新区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海尔集团、中国电信、天齐置业集团、天元集团、山东佳怡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吉利汽车公司等285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学生签订《培养合同书》,开设“电子商务班”、“淘宝班”等创业班,组织毕业生双选会,建立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平台。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7.3%,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2%。
订单培养 工学结合:学院实施校企共建工程。已与浪潮集团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浪潮集团价值1602万元、以板卡装配生产线为主的设备已全面投入生产使用;与联想集团共建了联想IT学院,这是联想集团首次在山东省民办院校中设立“校企合作班”;开设“海尔班”、“浪潮班”、“净雅班”、“佳怡物流班”、“喜来登班”近20个校企合作订单班,校企共同招生、培养和管理,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学生毕业后优先进入订单企业就业,部分毕业生短期内成长为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校校合作 提高办学水平:学院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先后与韩国映像大学、韩国中部大学、新加坡旅游管理学院、台湾建国科技大学等8所台湾高校、香港理工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进行实质性合作,为广大学子进修深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证。学院已先后选派4批师生赴台湾、香港本科高校交流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和谐家园 健康成长]
学院积极营造“时时有关爱、处处有温馨”的育人氛围。组建艺术团、摄影协会、爱心协会、文学社等36个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如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现代名师讲坛、职业技能大赛、英语风采大赛、国学经典诵读大赛、宿舍文化节等,为师生创造了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学院不断加大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能力教育的力度,实施“现代学子智慧人生”教育,开设国学课,倡导学生学习儒家经典,陶冶情操,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学会团结协作,提高学生职业核心能力。
学院倡导“爱心公益工程”,倡导师生积极开展爱心公益活动。先后有3000余名学生投身到爱心行动中,在参加十一届全运会志愿者活动、为敬老院服务、为灾区捐款、“服务进社区”、“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等各种公益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奖助学金政策]
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等教育基金500余万元,每年为在校生提供400余个勤工俭学岗位,先后资助5000余名学生完成学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发展优秀学生入党。
根据财教[2007]90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视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现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根据鲁政发[2007]41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和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市场营销、护理学5个本科专业。设有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护理、助产、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工程造价、商务英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子商务31个专科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护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护师执业资格证考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现代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现代学院普通本科、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现代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收费:本科专业收费11000元/年/人;专科专业收费6900-9000元/年/人。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现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400-0360778
传 真:0531-88260886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uxd@uxd.com.cn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编:250104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办电话
0531-88766666。
山东现代学院在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93年,前身为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2003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本科层次的山东现代学院,增设本科专业。
学院校企合作规模
截至2024年1月,学院与济南市高新区政府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海尔集团、浪潮集团、山东开创集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省地质测绘院、润华集团、佳怡供应链企业集团、山东齐鲁制药厂、山东银座英才幼儿园。
2024年山东现代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现代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现代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3322
第六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 本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照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 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院校志愿排队录取。山东省、 浙江 省、 河北 、 辽宁 、 江苏 、 重庆 等新 高考 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根据各省份高考改革方案要求的规则进行。
第十二条 各省专业计划能进行调整时,在我院总体专业计划范围内,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院调整相应专业计划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进行专业计划调整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 艺术 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各自省份艺术类相关规则进行录取,舞蹈表演专业按舞蹈类专业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录取,其他专业按各自省份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河南 省艺术类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过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六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我院不开设除英语之外的其它外语语种。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四条 资格复查: 新生 入校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新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五条 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按有关规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现代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报考热线: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学院网址: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编:250104
到校路线:洪家楼乘坐311路,经十路乘坐K301路或长途汽车东站乘坐城际班车BRT-971路至“山东现代学院”下车。
如果您对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的详细介绍有相关问题或对以上山东职业学校感兴趣,可以在下面提交您的信息,以便专业的择校老师一对一指导您,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