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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鲁东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2024年鲁东大学 体育 类招生简章(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 考试 安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鲁东大学202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为做好鲁东大学202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工作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4〕224号印发)等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鲁东大学始建于1930年,位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 山东 省烟台市,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创新 创业 典型 经验 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硕士培养单位、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具有接收外国 留学 生资格的高校。学校代码为10451。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简介
1.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基本知识与技能,能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以及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2.学制:4年。
3.培养层次:本科。
4. 学习 形式:普通全日制。
5. 就业 去向:各级体校专业教练员,中小学体育教师,社会各类安保,俱乐部及健身教练,武术馆(校)、社区体育指导员以及相关机构从事科研及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40人。其中,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各20人。
四、注册与报名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4年高 校招 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 高考 )报名条件,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资格。
2.考生须拥有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 二级 (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 证书 。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中的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考生不得跨项目报考。
(二)注册、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1.注册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依据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报名缴费确认后,不能调整 志愿 。
五、考试
1.考试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采用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评分。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具体安排。
六、录取
1.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 书 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基础上,计算考生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3.我校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控制线上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我校在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考生若已报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七、 毕业 证书颁发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鲁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鲁东大学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学费 、住宿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规定
1.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考生如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
十、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35-667279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6672743〔鲁东大学体育学院〕,监督电话:0535-6672424〔鲁东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鲁东大学网为,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为。
3.鲁东大学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邮政编码为264025。
十一、特别声明
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唯一的普通本科招生机构,负责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招生。
2.凡冒用鲁东大学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3.本简章发布后,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上级最新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4年山东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体育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体育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2024年招生 工作 ,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 新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体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体育学院”,学校代码:“104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 研究生 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 书 记、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招生纪律监察工作由本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体育教育、特殊教育、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应用心理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经济、健康服务与管理、新闻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体能训练等17个专业
第十条 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数执行。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将计划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以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政策: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1]22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 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21]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非体育单招专业录取原则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录取,直至录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基础上,分专项、分男女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课成绩/6×30%+体育成绩×70%)择优录取。
录取结束在山东体育学院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特殊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 学习 (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语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复查。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进行专项复测及招生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七条 学习期满,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颁发山东体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 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体育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 邮编:250102
日照校区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东路685号 邮编:276826
招生咨询电话:0531-89655029
招生咨询qq:2232523117
E-mail: zs@sdpei.edu.cn
招生网址: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烟台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烟台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11066。
第四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第五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 研究生 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5-6901747)。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2024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
1.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2.轮机工程、航海技术等航海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新生 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要求
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余省份计划均只招收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文件中海船船员体检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3.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 录取分数线 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 志愿 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4. 内蒙古 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在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在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6.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对招生项目的要求。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环境设计专业
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7. 体育 类专业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专业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8.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9.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
10.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 证书 颁发
第十六条 学历、学位证 书 名称和种类: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 毕业 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64005
E_mail:ytuzsb@ytu.edu.cn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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