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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电话

发布日期:03-20  招办电话  浏览次数: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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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编:255130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校现校园占地面积725亩,建筑面积22.88万㎡,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面积11.40万㎡,固定资产2亿多元,教学设备6425.10万元,纸质图书86.99万册。

学校是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和幼儿教师为主的新型师专。2011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遴选为全省19个省级教师教育建设基地之一。

学校立足淄博、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小学和学前教师教育为主,培养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化复合型小学和幼儿师资;兼顾发展非师范类教育,培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品牌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百所德育科研名校、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红十字模范校、普通话测试先进集体、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科教兴鲁先锋基层党组织、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等。先后通过校园文明建设与德育工作检查、高职高专办学条件、人才培养工作等20余项评估检查。

学校先后有近百人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省师德标兵,60余人被评为淄博市特级教师或优秀校长。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全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等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

★专业设置

学校专业设置以文化教育类为主,兼及艺术设计、电子信息等专业大类,共计26个。

现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包括培养小学主学科师资的语文教育和数学教育,综合培养小学、幼儿园师资的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以及美术教育。学前教育和英语教育为教育部、财政部遴选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以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和英语教育等7个专业组成的“小学教师教育专业群”和“学前教师教育专业群”获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两个专业群涵盖所有师范类专业。学校逐步形成以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为龙头,以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为特色的教师教育类专业群建设体系。

★教学科研、合作办学

学校现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3项,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教学改革立项30项,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名师3人、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培养计划1人。先后承担国家、省市级课题240余项,包括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出版学术专著160余部,在各级各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10余篇。科研成果获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高校优秀成果奖、省文化艺术成果奖和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等70余项。

学校积极推进开放式办学,先后与俄罗斯、美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泰国等国以及国内的中央美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和服务机构开展了合作办学。

学校与韩国湖原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中韩合作办学)合作办学已八年,报考人数和报到率均高于同类学校。学校通过专升本、函授、自学考试、出国留学等多种形式实现了本科教育。

★社会服务

学校先后被确定为山东省教师教育建设基地、学前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大学生职前技能培训基地和淄博市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草根足球大联盟训练基地、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残疾人驾驶技术培训基地等。近年来,圆满完成了省运会、残运会、老运会等文体演出和服务任务,成功承办山东省第四届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学校“第一书记”帮扶工作、志愿服务活动等成绩突出。

学校持续推进校校融合、校地融合、校城融合工作,承办多次淄博市新教师岗前培训班、乡村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等,安排师范生赴全市80余所学校实习支教。成立淄博市教师合唱团,参加多场专业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多方面推动社会服务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纪检监督”的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二十条 春季高考优先录取技能考试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平行志愿进档后,先按照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

音乐教育专业认可所有本科院校音乐类、舞蹈类(对应艺术类专业名称参见《山东省2020年艺术类别对应专业目录》)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市)规定的官方网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各专业学费标准:文史类:4000元/学年;理工类:4500元/学年;艺术类:8000元/学年;中韩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12000元/学年。(如上级有关部门调整学费标准,需按调整后的标准缴纳)

学生住宿费标准:11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和学校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办法进行资助。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新生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方式和要求参见学校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九章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3820000 3821888

传 真:0533-3820000

学校网址:

E —mail:zbszzsb@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 编:255130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问文科277分想学学前教育可以吗? 本科生

我是淄博师专08级艺体教育系的,今年刚毕业。学前教育现在已经升格为本科学院了,是今年刚升的,你的分数应该可以报,你可以进淄博师专的网址查看一下,也可以拨打淄博师专招生办公室的电话咨询一下。电话:0533——3820000 3821888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14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05月12日《2014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邮 编:255130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校品牌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及幼儿教师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60余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小学、幼儿教师培养的特色,完善形成了小学师资“综合培养,一专多能”、幼儿教师“综合培养、学有所长”的人才培养模式,共培养4万余名社会优秀人才。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德育科研名校、普通话培训测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学校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全省高职高专办学条件、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工作、人才培养工作等评估。2011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遴选为19个省级教师教育建设基地之一。

   ★地理环境

学校坐落在奂山脚下,位于清代著名文学家、“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山东省淄博市,西临滨博高速公路,南靠胶王路,与济南经十东路贯穿一线,西距济南80公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达。其地东带齐国故都,西襟孔孟之乡,自古人文荟萃,文化底蕴深厚。

学校现校园占地面积725亩,校舍规模达到22.9万㎡,固定资产3亿元。学校拥有纸质图书83.1万册,电子图书345GB,机械钢琴407台,数码钢琴135台。除常规室外运动场地,另建有1.2万㎡的体育馆、600余亩的校内双山区域户外越野和自行车运动基地等。各项配套设施功能齐全,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专业设置

学校现开设专业以文化教育类为主,兼及其它专业大类共29个专业,面向全国多个省份招生。其中,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英语教育被立项为教育部、财政部“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美术学被评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十二五”重点学科;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建有省级精品课程21门。

学校现有专科在校生7000余人,专任教师427人,其中教授27人、副教授10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65人;拥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学校从山东大学等知名高校和优质小学、幼儿园,聘任100余名教授博士、一线市级以上教学名师担任兼职教师。

 ★教育科研

学校重视科研工作,教学改革和成果方面:拥有省级以上教改立项项目1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论文和科研成果方面:学校教师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2820余篇,出版著作、教材180余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其中省级项目104项,780余项科研成果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奖。

学校积极推进开放式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以及国内的中央美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知名高校和服务机构开展了合作办学。与韩国湖原大学合作的学前教育(中韩合作办学)专业连续两年招生成功,报考人数和报到率均高于同类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十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纪检部门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三方面综合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   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对进档考生先按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清后计划缺额在20人以上的专业,根据缺额数,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依次录取满额。)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在文、体特长等方面综合素质好的考生。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认可所有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咨询电话,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

第七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七条   新生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无故一周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普通专科专业学费标准:文史类:4000元/学年;理工类:4500元/学年;艺术类:8000元/学年,中韩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专业):12000元/学年。

    春季高考类专业学费标准:幼教类4800元/学年,计算机类5000元/学年,财经类4800元/学年。

    学生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办法进行资助。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查询。

第十一章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3820000;3821888  

传    真:0533-3820000

学校网址:

E — mail: [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   编:255130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四年四月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热情八月,阳光总是那么耀眼,你是否在期待着刻有你名字,承载着你希冀的标志着你一路走来荣耀的录取通知书,就在马上送到你手里呢。本文我整理了关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吃河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EMS查询方法的相关知识。

一、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了,但是不知道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据往年考生的反映,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会在高考考生录取结果公布后,大概10天左右会受到录取通知书,偏远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录取了,在根据录取时间推算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话,可以致电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电话,查明原因。

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方法

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知书网上查询:

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全程跟踪查询,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就可以看到录取通知书的物流信息了。

2020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知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

2、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知书微信查询:

关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随时查询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动态!

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知书电子渠道查询:

通过关注EMS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窗,下载手机APP,在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输入报考时的准考证号、考生号、手机号或录取通知书邮件号码均可查询,如果注册绑定的手机号与填报志愿时的号码一致,还能随时收到EMS的主动推动信息。

4、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知书电话查询:

拨打1118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通过邮件号码即可查询到邮件状态。“如果查询到录取通知书已寄出,但发生长时间未收到、网上没有信息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我们的客服电话11183进行邮件查询。”该负责人说道。

三、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及幼儿教师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山东省周村师范学校,2000年由原淄博师范与淄博第二师范合并成立新淄博师范学校。2004年,学校升格为全省第一所以培养培训小学幼儿教师为主的新型师专。2006年9月,学校迁至新校址。学校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秉承“立德树人”的校训,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坚持正确的办学定位,始终坚持面向山东、面向农村、面向小学幼儿园,以师范类教育为主,培养培训专科层次的小学全科教师和高素质幼儿教师;兼顾非师范类教育,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形成了小学教育专业“综合培养、分科主修、全程实践、一专多能”、学前教育专业“综合培养、学有专长、全程实践、注重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为淄博市乃至山东省的教育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学校在校生6250人,教职员工545人,教授、副教授156人。校园占地面积1280亩,建筑面积21.32万㎡。固定资产6.4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481.97余万元,纸质图书84万册,电子图书30.1万册,钢琴540余台。学校目前设有七个院系,以师范类教育专业为主,兼有非师范类教育专业。另外,学校设有三所附属学校。其中,附中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学生2200余人,教职工180余人;附小在校学生1300余人,教职工80余人;附幼在园幼儿700余人,教职工130余人。三所附属学校在淄博市均有较高品牌度和影响力。

2024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4年淄博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淄博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监督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 填报志愿 时,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和专业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如有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可参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进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考生进档后,根据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第十八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 考试 录取:

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 平行志愿 进档后,先按照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

艺术类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按进档考生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

体育类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区、市)规定的官方网站、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和学校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 考证 、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方式和要求参见学校当年的新生入学须知),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3-3820000   3821888

传真:0533-3820000

学校网址:

E —mail:zbszzsb@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

邮编:255130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533-3821050,该校联系地址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号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邮编为255130。

二、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及幼儿教师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秉承“立德树人”的校训,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培养了一大批基础知识扎实、基本能力强的小学幼儿教师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淄博市乃至山东省的基础教育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位于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坐落在奂山脚下,西临滨博高速公路,南靠胶王路,与济南经十东路贯穿一线,西距济南80公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达。

学校现有校区占地1280亩,校舍规模达到2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0亿元。学校拥有纸质藏书58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各项配套设施功能齐全,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校以师范类教育为主,兼有非师范类教育。目前招生专业数为16个,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英语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为央财资助人才紧缺型专业,美术教育专业为省艺术科学“十二五”重点专业,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为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热门专业。各类在校生7820人,教职员工504人,教授、副教授140人。

学校实行校系两级管理体制,设有人文科学系、数理科学系、信息科学系、学前教育学院、外语教育系、艺术教育系、初等教育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拥有附属中学、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以及百余处实习实训基地。师范类专业学生毕业可获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书。

学校积极推进开放式办学,先后与美国的爱丁堡罗大学、英国的卡蒂夫大学、英国联程教育协会、英国牛津布鲁克斯大学、韩国的韩国京畿大学和湖原大学、巴基斯坦的普雷斯顿大学、澳大利亚集团学院、新西兰的怀卡托理工学院以及中国的 北京大学 、中央美术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和服务机构开展了合作办学。学校通过专升本、函授、自学考试、出国留学等多种形式实现了本科教育。

学校在教育教学、思想政治工作、德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以优异成绩通过了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的全省高校教代会、高职专科办学条件、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工作、人才培养工作、思想政治课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七项评估。

学校被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为19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之一。目前,学校正积极创造条件,为实现高层次办学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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