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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03-21  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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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开展,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707。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邮编:264003。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 就业 处,下设招生录取组、测试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与舆情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障组、纪律监察组等七个专项工作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申诉电话:0535-6911901  6911811。

第十条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办公电话对招生考试工作过程中考生和家长的问题进行解答。咨询电话:0535-6911900 。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83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7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人,退役军人招生计划30人。

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和招生对象: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

2.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3.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4.退役军人单列计划专业为烹饪工艺与营养。

第十三条  相关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2.男女比例: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3.单独招生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专业特别要求:

身高:女生(净高)163cm-174cm,男生(净高)173cm-185cm。

外形: 女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身材匀称,气质优雅;男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格健康,肤色健康,动作协调。

身体:无疤痕、纹身,无各种传染疾病、慢性病、遗传病史、皮肤病等(口臭、狐臭、O形腿、口吃等),符合民航局方对于民航从业人员相关规定。

政审:个人及父母等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斜视。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考试费:

考生需在2024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我院和选择专业。申请免试考生也必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考生报名 成功 后,需在2024年2月10日8:00—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报名缴费”,登录后通过微信扫码完成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第十七条  考试

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

(一)打印准 考证

考生需在2024年2月20日8:00—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

(二)单独招生考试(测试)科目及方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3门,包括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三科,三科合为一份试卷,合计2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 视频 面试 ,总分100分。具体要求为:

考生于2024年2月20日—2月26日15:00点前将自行录制的专业综合视频上传到考试指定邮箱:752740267@qq.com。(请以“姓名+准考证号”为主题进行邮件发送)。

录制专业综合视频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考生自我介绍:包括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禁止出现考生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凡出现者按照作弊进行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综合视频镜头展示内容要求:

考生自行录制视频,请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1)考生身份核验: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身份认证,然后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时间在一分半左右。

内容包含: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2)视频镜头展示内容:

①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②左转停留3秒、右转停留3秒;

③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④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女生:面部、手臂、腿部膝盖上方三厘米以下部位、手掌、手背位置;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仪容仪表要求:

(1)仪容:

考生头发应梳理整齐,露出前额、耳朵及颈部;女生盘头,化淡妆,不得戴美瞳、假睫毛、假发;男生发型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抵领;发色黑色或自然色;指甲油只允许裸色或淡粉色(不含珠光)。

(2)仪表:

女生须着显身材的职业裙装(短袖白衬衣、半裙长度膝盖上5公分)、黑色高跟皮鞋、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帽子、丝巾、首饰;男生着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

视频时长要求:控制在1-2分钟。

注:面试全程应关闭美颜、滤镜等视频效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内容。

5.单独招生的考试(测试)方式: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能力测试均为网上测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赋分。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考试时长30分钟。

2.职业能力测试方式:网上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相关要求同单独招生报考该专业要求。

(四)单独招生考试(测试)成绩确定

1.考生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4.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规定: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 学习 。

5.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2024年2月20日前将获奖证 书 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一份、《免试申请表》一份、《个人承诺书》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535-6911900,邮编:264003。

(五)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80%。

(六)考试时间

2024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招生实际情况,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学院成立安全保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二)考核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执行。学院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学院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录取

1.由学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专业类别可以报两个专业 志愿 ,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免试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其他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类与综合评价类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其他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重新核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若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若某一专业未报满,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

5.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公示预录名单:4月3日前,学院招生录取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7.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8.我院录取的所有类别考生(含退役军人类),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录取 新生 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学院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考试、录取、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存在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535-6911900

学院地址: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

乘坐62路公交车至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站下车

官方网站:

2024年鲁东大学体育类招生简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2024年鲁东大学 体育 类招生简章(武术与 民族 传统体育专业)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 考试 安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鲁东大学202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为做好鲁东大学2024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 工作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4〕224号印发)等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鲁东大学始建于1930年,位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 山东 省烟台市,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创新 创业 典型 经验 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硕士培养单位、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具有接收外国 留学 生资格的高校。学校代码为10451。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简介

1.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基本知识与技能,能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民族民间体育以及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2.学制:4年。

3.培养层次:本科。

4. 学习 形式:普通全日制。

5. 就业 去向:各级体校专业教练员,中小学体育教师,社会各类安保,俱乐部及健身教练,武术馆(校)、社区体育指导员以及相关机构从事科研及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40人。其中,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各20人。

四、注册与报名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4年高 校招 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 高考 )报名条件,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资格。

2.考生须拥有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 二级 (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 证书 。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中的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考生不得跨项目报考。

(二)注册、报名时间和方式

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1.注册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依据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报名缴费确认后,不能调整 志愿 。

五、考试

1.考试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

3.体育专项考试采用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4版)评分。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具体安排。

六、录取

1.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 书 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基础上,计算考生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3.我校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控制线上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我校在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考生若已报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七、 毕业 证书颁发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鲁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鲁东大学学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学费 、住宿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规定

1.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考生如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

十、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35-667279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6672743〔鲁东大学体育学院〕,监督电话:0535-6672424〔鲁东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鲁东大学网为,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为。

3.鲁东大学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邮政编码为264025。

十一、特别声明

1.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唯一的普通本科招生机构,负责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招生。

2.凡冒用鲁东大学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3.本简章发布后,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上级最新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简章由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4年烟台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烟台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保证烟台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烟台大学,11066。

第四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第五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 研究生 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5-6901747)。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2024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

1.外语类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2.轮机工程、航海技术等航海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因专业培养要求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新生 入学后,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要求

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余省份计划均只招收男生,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

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文件中海船船员体检的要求。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3.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达到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在学校最低 录取分数线 以上,按照“专业清”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 志愿 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录取额满无法调剂时,将予以退档;对不符合国家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4. 内蒙古 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在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在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照“专业清”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6. 艺术 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

进档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对招生项目的要求。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2)环境设计专业

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7. 体育 类专业录取原则

休闲体育专业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学校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8.外语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报考外语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相关专业考生除投档成绩外,同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9.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建议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慎重报考。

10.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投档成绩。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及 证书 颁发

第十六条 学历、学位证 书 名称和种类: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符合 毕业 条件者颁发烟台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烟台大学”。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64005

E_mail:ytuzsb@y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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