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4年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2、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3、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4、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4年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招生 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217号
学院代码:147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类型、: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 就业 处是学院普通教育招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 校招 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山东省内招生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和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外省(自治区)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 填报志愿 ,学院招生代码及专业代码见各省(自治区)的《普通高校招生填报 志愿 指南》。
第五章 招生条件及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普通类常规批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录取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对于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的省份,根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专业分配原则。进档考生,在录取专业方面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分数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录取按各类别各专业实际投档人数进行调整。
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考生。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官网,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六章 收费标准、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退学 学费 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 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 毕业 条件要求的由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217号
邮政编码:261300
咨询电话:(0536)7030333 2079888
学校网址: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 考试 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律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 高考 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8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另行公布。
第五章 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六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31日。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报名,登录后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可选择我院三个专业,以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二十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的考核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闭卷考试,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题,满分20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 退役士兵只参加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闭卷考试,满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包括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共300分。
1.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总分的70%)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1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70分),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为依据进行核算。
2.素质测试(占总分的30%)
素质测试满分90分,由我院命题,闭卷考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交流合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职业倾向等。
(三)考试时间及形式
1.考试时间:2024 年 2 月27日—3 月1日。
2.考试形式:线下笔试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在线笔试。
3.具体考试时间及其他考试注意事项等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单独招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各类别招生计划,确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择优录取;退役军人类单独划线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包括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和学院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70%、学院素质测试成绩占30%。
第二十二条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一)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根据各类别录取 分数线 上考生 志愿 调整各类计划,当某类别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类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类别。
(二) 师范 类专业:根据省教育厅审核后计划执行,不再增加,若报名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经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合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或科类。
报名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相同类别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报名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退役军人类专业:根据各专业(类)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类)计划,当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
第二十三条 免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学校设有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救助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 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准 考证 、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电话(传真):0536-3276917 3276312
监督电话:0536-3857602
学院网址: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fec.cn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2024年 高考 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它专业语种不限,但入校后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按照下达招生计划的男女生比例执行。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提前批(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常规批。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 考试 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根据“专业+学校” 平行志愿 投档方式录取,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 志愿 录取。
2.未高考改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 艺术 类专业:美术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均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美术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舞蹈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音乐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4.春季高考考生按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5.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在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其它事宜执行上级文件要求。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投档规则依次择优录取(定向培养士官生需按规定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 面试 )。
6.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体检,对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联系电话:0536—3276312 3276917
学院网址:
邮箱:wfeczsb@163.com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数字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 艺术 设计、 书 画艺术、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智能建造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旅游管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表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说明:退役军人 学费 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
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经 山东 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
学院起源于1881年英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培真书院,1978年由山东益都 师范 学校改建为昌潍教师进修学院,1983年改名潍坊教育学院,1998年经批准成为山东省首批举办高职教育的院校,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转制改建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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