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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济宁市招生考试院电话
- 2、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官网电话
- 3、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 4、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5、济宁职业技术学院3加2招生电话
- 6、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号码
济宁市招生考试院电话
济宁市招生考试院电话:0537-2359966、0537-2361936。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通过全国统一高中考试,学校根据当年报考的情况来划定录取分数线,最终决定录取的新生。
招生分类:普通高考招生、自学考试招生、艺体招生、成人高考招生、研究生招生、中职中专招生、非学历招生。
根据高考录取批次的不同,本科也分为一本、二本、三本,但它们同属于一个层次和等级(即本科教育层次)。同时本科又分为“重点本科高校”与“普通本科高校”。“重点本科高校”与“普通本科高校”只是侧重不同,无本质差别,前者注重理论研究后者注重理论实践应用。
2004年,实行自主招生的高校数目进一步扩大到28所,选拔方式也改为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自主招生对象的惟一不同在于,可以在当地录取线下20分以内录取,而且将尽量满足学生的专业选择。
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官网电话
初中毕业生想读职业学校有前途吗?其实读职业学校对学生的就业前景是有帮助的。首先,职业学校的学制短,通常为2年,而且课程设置合理,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从而提高就业竞争力。其次,职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能够直接就业,不需要经过额外的培训。
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官网:
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介绍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是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美发和形象设计服务的专业。学生可以在这个专业中学习到各种专业的美发技术和形象设计方法,从而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美发技术。
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绘画基础、礼仪与沟通、美发软件应用、美发造型、修剪技术、烫漂染技术、假发编织、晚装盘发、发型设计、影视造型、形象设计、创业及成本核算、推销技巧、摄影基础等。在校内进行洗、吹、烫、染、剪等专项技能实训及形象设计综合实习;在美发中心、形象设计室、婚纱摄影中心等进行顶岗实习。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美发与形象设计工作人员。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美发师、艺术化妆师
对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4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办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531-82627535、8262756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
高职学历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事项
联系电话:88795200
联系人:门老师
普通话等级考试证明书
联系电话:88798826
联系人:刘老师
成人教育学历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事项
联系电话:82627532、82627522
联系人:郭老师、卫老师
学生档案查询及补办报到证事项
联系电话:82627708
联系人:王老师
学生资助工作
联系电话:88795316
联系人:崔老师、张老师
开取证明、档案查询类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88795000(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2059369 82628570(档案室)
联系人:卢老师 、侯老师
济南职业学院(Jinan Vocational College)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为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前身是济南教育学院,始建于1952年;2004年7月,济南教育学院、济南机械职工大学、济南职工科技大学合并为济南职业学院。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依据 山东 省教育厅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邮编272007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确保考生、评委和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八条 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2650,其中退役军人类计划3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可在不同类别、专业间调剂使用。计划调整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 考试 (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五条 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名,并按考生身份类别选报相应专业。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 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设置一个专业 志愿 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九条 缴费及打印准 考证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到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时间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考试安排。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式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如需变更考试方式,我院将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1日,考试地点为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项目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 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数学等文化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以招生考试院提供为准,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 面试 ,总分为200分。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满分450)+素质测试(满分300分)”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赋分(合格考科目每不合格一门扣减15分)。
素质测试按照专业分类别组织,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查考试专业认知、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情况。
(三)考试实施
学院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设主考、副主考、命题、考务、统分核分、网络技术、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对笔试面试工作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在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日内,可按规定向学院申请复核。
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分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 遵循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未被报考专业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优先在同类别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校企合作、中外合作类等 收费标准 调高的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二) 同分处理办法。考生总成绩相同,文化素质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 设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最低录取 分数线 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四) 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主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 书 由学院统一寄发。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二十八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咨询电话:(O537)2225775、2285775
咨询 QQ :800065775
网址;
监督电话:(0537)223788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3加2招生电话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3加2招生电话:0537-2225775。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其前身是1979成立的兖州矿区职工大学和济宁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称为济宁大学,后因学校改革于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为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截至2016年2月,学院有教职工640人,专任教师436人,教授、副教授204人,博士、硕士340人。全日制在校生11275人,成人教育、远程开放教育在校生3000余人。
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电话号码
根据不用的区县,济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电话号码如下,可以根据所在的区县拨打相应的电话,这样更加直接便捷一些。
1.任城区
高考电话:0537-2215761,自考、高中学考电话:0537-2166556,成考电话:0537-2106602,中考考务电话:0537-2106190,教师资格考试电话:0537-2106602,高考信息、中考信息电话:0537-2106191
2.高新区,电话:0537-5666191
3.太白湖区,电话:0537-7908288
4.兖州区,电话:0537-3413543
5.曲阜市,电话:0537-6509080
6.泗水县,电话:0537-6761653
7.邹城市,电话:0537-5211851
8.微山县,电话:0537-3181184
9.鱼台县,电话:0537-6253560
10.金乡县,电话:0537-8772162
11.嘉祥县,电话:0537-7390811、0537-6532946
12.汶上县,电话:0537-6551180
13.梁山县,电话:0537-732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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