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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物业管理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 济南市物业管理学校招生

发布日期:03-23  招生计划  浏览次数:830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济南物业管理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的详细内容,济南物业管理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计划 济南市物业管理学校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山东23年职高人数

2024年山东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14808人。其中高职单招计划招生7958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招35223人。以下是2024年山东高职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人数表。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

单独招生

(普通类)

单独招生

(退役军人类)

综合评价招生

1

菏泽学院

40

2

烟台南山学院

3000

160

800

3

齐鲁医药学院

200

30

500

4

山东英才学院

1500

100

780

5

山东协和学院

2000

100

408

6

青岛黄海学院

775

50

225

7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400

30

200

8

山东华宇工学院

400

20

9

潍坊理工学院

450

200

350

10

泰山科技学院

400

50

700

11

烟台科技学院

400

50

680

12

青岛电影学院

85

10

35

13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

1800

100

440

14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

200

20

200

15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900

60

460

16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00

17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50

10

240

18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0

600

19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50

20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670

50

250

21

山东职业学院

50

50

22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90

10

500

23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850

60

600

24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920

60

460

25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512

70

688

26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700

50

450

27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500

60

300

28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900

100

1300

29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680

20

300

30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700

60

700

31

山东交通职

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山东 省招生 考试 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2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 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

监督电话:(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特别是报考3+2对口贯通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2)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

(3)对于实行 平行志愿 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录取原则。

(4)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录取原则。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我校所有专业对夏季高考考生的选考科目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7)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8) 艺术 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生 毕业 ,学校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 毕业生 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

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邮政编码:250103

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政编码:250014

咨询电话: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济南职业学院网址: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2024年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护理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

学院全称: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3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考试办法,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护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531 - 62333129。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我院2024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40人。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十二条 报名、缴费及信息确认

(一)报名条件

1.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 2024 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3.男女生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只可报1个专业 志愿 ,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到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参加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到学院官方网站缴纳“ 面试 ”费用。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全省统一的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三)网上缴费、信息确认、打印准 考证

1.网上缴费  2024年2月21日~23日,考生登陆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使用身份证号和14位高考考生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有字母须大写)登陆“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系统”,使用支付宝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相关费用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 成功 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再退还。

2.信息确认  缴费成功后,考生可自行进行信息确认、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有关内容。

3.打印准考证  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考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总分为 43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 2024 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范围和时间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2024 年单独招生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 2 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 开 始 前 5 天 , 登 录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官 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具体评价办法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2.面试

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面试时间为2024 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面试范围、面试时间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划线原则、录取原则、专业调整原则和计划调剂

1.划线原则  按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专业调剂原则  考生只可报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报考“单独招生”的上线考生,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是”,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在所报专业大类内按专业序号的顺序、依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录取;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上线考生,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是”,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可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否”,而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录取时,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不予录取。

(二)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三)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 书 由学院寄发。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 新生 享受相同的待遇。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要求,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申请转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在校 大学生 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济南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    邮政编码:250102

招生咨询电话:0531-87954412;87192205;8719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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