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奖学金食堂咋样学费收费
- 2、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 3、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4、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5、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4学费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奖学金食堂咋样学费收费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青岛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专业涵盖了建筑工程、机电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车辆工程、物流管理、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国际贸易等十大专业。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概况港湾,梦想起航的地方
★学校性质:国有公办历史悠久
学校充分发挥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示范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改革试验区独特区位优势,依据港航业及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开设了航运管理、现代物流、智能制造、信息工程、港口机电、港口业务、港口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群33个专业,形成了以港航物流专业为基础,以服务区域经济为支撑的专业建设格局。学校现有国家骨干专业4个,央财支持重点专业9个,行业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青岛市重点专业6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项目3个,山东省技能人才培训鉴定主体专业6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国家级、省市级教学名师14人,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8项,科技进步奖9项。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住宿优势:设施齐全环境优美
★升学优势:渠道畅通升学无忧学历提升路径多,“3+2分段本科”:学校与青岛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开展对口贯通本科培养;“专本套读自学本科”:与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名校开办专科期间自考套读本科,获取本科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统考”:学生在大三可参加山东省专升本统考,可到其他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船舶电气工程技术装备制造2轮机工程技术交通运输3智能物流技术财经商贸4建筑消防技术土木建筑5电子商务财经商贸6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新闻传播7国际商务财经商贸8现代物流管理财经商贸9港口电气技术其他10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建筑11航海技术交通运输12模具设计与制造装备制造13数控技术装备制造14应用韩语教育与体育15软件技术电子与信息16计算机信息管理其他17电气自动化技术装备制造18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交通运输19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与信息20关务与外贸服务财经商贸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详解专业名称: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分为三个方向:软件开发方向、动态网站开发方向、平面设计方向。
一、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开发方向)
培养目标: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软件开发方向)与印度NIIT(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青岛软件园等合作办学,引入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和科学的教学模式,企业工程师全程参与教学、就业指导,致力于培养熟练掌握企业信息系统开发技术,熟练掌握网站开发、管理与维护技术,具备较强的编程能力、外语应用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培养国内当前缺口很大的高素质技能型软件人才,重点与青岛软件园校企合作培养服务外包人才。
主干课程:面向对象的编程(C#)、.NETWinForm应用开发、.NETWEB应用开发、.NET阶段项目实战、.NET综合项目实战、SQLSERVER数据库应用技术、数据结构、软件工程、综合职业素质等课程。
就业方向: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能够到软件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软件开发、项目管理、项目策划、技术支持、网站开发等工作。还可以到IT企业从事服务外包工作。
二、计算机信息管理(动态网站开发方向)
培养目标: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动态网站开发方向)依托青岛港信息中心,培养熟练掌握商业网站设计与维护技术,了解港口、航运、集装箱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业务流程,具备港航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使用及维护能力,能够承担网站建设与管理、港口信息化建设及港口业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理货业务、港口集装箱运输信息管理、港口信息系统开发、面向对象的编程(C#)、.NETWEB应用开发、SQLSERVER数据库应用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DIV+CSS网页布局、Flash动画制作、网络组建与微机维护等。
就业方向: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能够到沿海各大港口、航运企业、IT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港口信息化建设、港口信息系统应用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网站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凭借学院港航特色办学就业优势,本专业教学与港航业务有机结合,毕业生也可选择到青岛港、曹妃甸、日照港等全国各大港口担任理货员、中控调度员和装卸操作员等工作。
三、计算机信息管理(平面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平面设计方向)根据平面设计公司、物流公司、报关报检等行业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岗位需要,培养熟练掌握平面设计技术,了解物流、报关、财会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业务流程,具备较强的信息化高级办公能力、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维护能力及听打同步的速录能力,能够承担平面设计、物流、财会、报关报检等工作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会计实务、物流管理、中文速录、计算机应用基础、网络组建与微机维护、平面设计基础、平面设计技术、网站美工、Flash动画制作、网页设计与制作、多媒体技术等。
就业方向: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能够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平面设计、网站美工、网页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办公文秘、财会、速录师等工作。凭借学院港航特色办学就业优势,本专业教学与物流报关业务有机结合,毕业生也可选择到物流报关公司从事物流管理员、报关员、报检员等工作。
专业名称:关务与外贸服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以及报关报检业务为中心,能够适应现代货运代理业务企业工作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要求学生掌握必备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知识,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及报关报检业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的报关报检及货运行业的高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报关实务、报检实务、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外贸单证、外贸英语函电、空运代理、会计基础等。
就业方向: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相关港航企业从事与货运代理业务有关的管理与操作工作。
专业名称:电气自动化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必备的电气自动化专业知识,遵守行业安全规范,能够熟练使用电工工具仪表进行机床等工厂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安装调试以及质检和管理,毕业后在工厂企业一线从事电气主管、电气维修工、变配电所值班员、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员和质检员等工作的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电工基础、电子技术、电工工艺、电机电气控制、机械基础、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应用与维护、机床电气控制、单片机应用技术、工厂供电、液压传动、港口电气控制等。
就业方向: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主要在工厂电气技术、维修等部门从事电气设备的管理、安装、调试、运行、维修和升级改造等工作,还可以从事现代化电气设备产品的营销及服务等工作。
专业名称:国际商务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面向各类涉外工商机构,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练掌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国际贸易以及跨文化交际等国际商务领域知识与应用技能,能胜任涉外商务活动所需的工作岗位,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能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端国际商务人才。
主干课程:国际商法、国际金融与结算、商务谈判、网络营销、商务函电、商务翻译、商务英语视听说、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外贸单证实务、跨文化交际等课程。
就业优势及方向:从国际形势看,企业竞争国际化需要大量专门人才从事国际商务相关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从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看,国家蓝黄战略将促进山东经济的腾飞,青岛以港兴市,一个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经济发展势必迫切需要具有国际视野能掌握国际商务知识与技能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这些势必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广阔的就业前景。毕业生主要在涉外行业从事商务助理、商务代理、商务策划与咨询、国际营销、商务文秘、商贸翻译、单证业务、办公文员等工作。
专业名称:智能物流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物流基本理念,掌握物流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必备的信息技术管理专业技能,能从事物流管理及信息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主干课程:集装箱运输实务、数据库原理与应用、港口物流信息系统、条码技术与应用、基于射频技术的信息采集、物流信息系统开发等。
就业方向: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可以到全国各大港口、物流企业、大型商业企业、软件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IT部门、物流部门、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软件开发、IT系统管理、物流客服、仓库管理、运输管理等工作岗位。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师资怎么样?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共有共有教职工694人,其中专任教师552人,另有兼职教师323人,专任教师双师素质比例达85%。
共有省级教学团队6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部级、市级教学名师11人。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宿舍介绍学生宿舍为欧式建筑风格,内设独立卫生间、洗漱间、热水器、观景阳台(东看波澜壮阔的大海,西看美丽的珠山秀谷)配备学习桌、衣橱、书台、暖气、风扇、电热水壶等设施,无线网络全覆盖。宿舍有插座可充电,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楼层高7层,1-6层为标准6人间,7层为阁楼4人间。所有房间物品配置完全一样。6人间住宿费为1100元/人/年,4人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介绍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200-4400元/人。
2、学校每学期评定学生优秀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校长奖学金1000元、优秀奖学金500元、300元、100元;学校还设有“吴福-振华”专项奖学金,中国航海学会“张荣发”基金会专项助学金。
3、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十佳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每年3000元,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奖学金每年2000元,十佳创新创业个人奖学金每年1000元。
4、学校为特困学生设立爱心基金,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6、家庭困难学生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收费介绍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的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港口与航运管理、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应用韩语、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等12个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2、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电子商务(与山东网商集团校企合作)学费为8800元/生/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与科大讯飞校企合作)学费为10000元/生/年,软件技术(与科大讯飞校企合作)学费为10000元/生/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与科大讯飞校企合作)学费为10000元/生/年。3、住宿费: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宿舍配置:带独立卫生间、热水器、衣橱、阳台、暖气等);4、其他: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就业介绍就业优势:央企国企就业居多专业对口就业无忧学校充分依托校企合作理事会的平台,建立了以国内沿海沿江各大港口、航运、现代物流等知名企业在内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毕业生就业网络。建校以来,学校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尤其是港航物流行业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管理和高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遍布青岛港集团、国投交通公司、招商局港口、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森达美港、锦州港、营口港务集团、河北港口集团、曹妃甸港、天津港、南京港集团、太仓港、安徽皖江物流集团、温州港集团、福州港务集团、厦门港务集团、东莞港务集团、武汉港务集团等全国各大港口和中国远洋海运、中谷海运集团、海丰控股集团、新加坡海员工会、香港华光、香港现代货柜、中国中车、中交一航局、武船集团、青岛特钢、上汽通用五菱、海尔、海信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学校毕业生以过硬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校每年双选会提供就业岗位供需比高达1:5,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实现优质就业、稳定就业和高薪就业。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4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船舶动力工程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单独 考试 招生计划-普通类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退役军人类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二、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Qingdao Harbour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是一所由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0年4月,被交通运输部评为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6年2月,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被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75年交通部投资建设的“青岛水运技工学校”,1978年更名为青岛港湾学校,1986年12月划归青岛港务局负责管理,2002年6月 山东 省教育厅同意筹建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1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院招生各项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信息技术组、疫情防控组,各组分工负责,明确责任,互相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条 命题考务组全面负责考试命题及考务相关工作,制定《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
第十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遵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切实保证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实施,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符合学院培养要求的人才,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良好形象。为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只接受实名反映问题。纪检监察电话:0532-8173186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89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点此查看。
第五章 报名要求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含退役军人)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春季高考报名;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
2、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报考以下专业(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女生身高范围163cm-175cm,视力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身高范围173cm-185cm,裸眼视力C字表0.7以上。具体身体条件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规定的标准。
第十五条 志愿 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12月27-31日
2、考生(含退役军人)请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招生章程及有关报考注意事项,点击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1301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志愿。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4、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2021年12月27-31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免试录取申请流程,点击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13014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志愿。
5、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网址:。
(二)志愿设置
1、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2、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均设置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1个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至少填报1个专业。
3、考生须认真 阅读 招生章程,按照章程相关要求准确 填报志愿 ,凡通过山东省统一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后,志愿信息一律不得修改,以平台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我院填报志愿要求的考生,其填报志愿无效,取消测试资格,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六条 缴费
(一)缴费时间
2024年1月10-14日。
(二)缴费方式
学院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含退役军人)请于1月10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管理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学院不安排现场缴费。考生须在1月14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予补缴,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院招生考试资格。
(三)有关说明
1、学院按照《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的各项 收费标准 ,收取报名考试费。凡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其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2、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免收报名考试费。
第十七条 准 考证 打印
(一)打印时间:2024年2月25-27日
(二)有关说明
1、考生(含退役军人)须在2024年2月25-27日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按学院考试说明要求做好考前准备,按时参加考核。
2、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登陆网址及办法与缴费办法一致。
3、打印准考证如有时间调整,以学校招生信息网最终发布为准。
第十八条 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免试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 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有关免试政策详见学院官网发布()。免试咨询电话:0532-81735188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九条 考核时间及要求
(一)考核时间
2024年2月28日(具体时间见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
(二)考核地点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三)疫情防控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校园、考试考场、考务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考生、考务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含退役军人)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出示健康码或行程码、配合体温检测等。只有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考生才允许进入校园。在进入考场前将接受第二次体温检测及登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和考生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考生须签署《健康情况声明 书 》等),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于考试当天携带至学校并进行安全检查。
3、若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学校将及时转为线上考试,线上考试系统使用方法、模拟测试时间及要求,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为适应山东省高考改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如下:
(一)单独招生
我院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随机抽卷,采用闭卷测试方式,全部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考核时间60分钟,满分200分。
报考普通类(非空中乘务专业)专业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各占100分,满分200分;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专业 面试 ,其中语文、数学各占50分,专业面试100分,满分2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2024年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须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退役军人类测试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类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进行素质测试。素质测试采取随机抽卷,闭卷测试方式,全部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考核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素质测试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逻辑、心理、疫情防控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二)综合评价招生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职业适应能力测试”的方式。
1、综合素质评价考核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包括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10科目)研究分析两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共200分。学院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院纪委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2、职业适应能力测试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随机抽卷,采用闭卷测试方式,全部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考核时间60分钟,满分200分。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心理、逻辑、疫情防控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3、空中乘务专业考核科目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考核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职业适应能力测试考核+专业面试考核”方式。
(1)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标准、内容、时间、方式、成绩记载与其他专业相同。
(2)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内容与其他专业相同,分值满分为100分。
(3)专业面试考核:满分100分。职业适应能力测试结束后进行。具体面试要求以学院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为准。
(三)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1、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总分430分,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山东省春季高考技能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由我院自主组织考试);
2、退役军人类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包括素质测试成绩100分(由我院自主组织考试);
3、空中乘务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总分430分, 包括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山东省春季高考技能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成绩100分(由我院自主组织考试),面试成绩100分(由我院自主组织测试);
4、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总分400分, 包括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200分(依据高中阶段学业档案,学校自主测评),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200分(由我院自主组织考试);
5、空中乘务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总分400分, 包括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200分(依据高中阶段学业档案,学校自主测评),职业适应能力测试成绩100分(由我院自主组织考试),面试成绩100分(由我院自主组织测试)。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院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录取控制线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普通类专业分别按照招生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类招生专业分别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招生专业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达到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在同一专业类别中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所报专业类别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对于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报考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未参加专业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5、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其中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6、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照文化基础知识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1、在录取考生专业时,对于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学院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录取,录取考生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调剂后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3、对于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报考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面试,未参加专业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5、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其中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
6、未参加我院组织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7、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四)招生计划调整
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计划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学院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对执行计划数进行统一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时,结合各专业实际报考人数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3、未完成的各类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五)其他事项
1、有关要求:航海类专业女生谨慎报考。
2、外语考试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 新生 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一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教务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请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通知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考试前须签字确认知晓此规定并承诺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及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查询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以及录取通知书等。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测复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对复测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任何以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招生信息网()为学院发布招生信息唯一官方网站,其他网站未经授权,一律不得以网上报名的名义组织考生报名。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266404
联系电话:0532-81735177
成绩复核:0532-81735758
申诉电话:0532-81731866
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号:qdgwzkzx
电子邮箱:qhvtc@163.com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014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党委 书 记、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学院招生各项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九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对实行新 高考 改革的省份,学院执行相关省份的录取规定。
3、对未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对于投档考生,均按专业 志愿 优先的原则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录取专业时,相同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再看考生其他志愿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我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按退档处理。
4、校企合作类、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报考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时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要求为准。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原则上按我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如有特殊录取要求则按所在录取省份录取规则执行。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院执行各省相关政策。
7、往届生的录取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
8、外语 考试 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新生 入学后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9、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大类实行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以下专业(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水上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体检要求执行国家海事局《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标准(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2年1月1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女生身高范围163cm-175cm,视力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身高范围173cm-185cm,裸眼视力C字表0.7以上。具体身体条件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规定的标准(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考生可通过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院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通过一系列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十八条 学院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严格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复查,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体检不合格者,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对复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2-81735177
学院传真:0532-81735188
申诉电话:0532-81731866
招生信息网:
官方微信公众号:qdgwzkzx或微信搜索公众号“港湾招考权威发布”
电子邮箱:zsb@qdgw.edu.cn
官方发布QQ群:274128544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4学费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5000元/年;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12000元/年;数控技术专业5000元/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50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5000元/年;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专业5000元/年;具体看以下表格:

1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2024参考)
注:数据来自于2024年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一般学费无太大变化。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机器人工程(蜀山校区) 四年 540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 12000
数控技术 三年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000
船舶动力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三年 5000
航海技术 三年 5000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三年 4800
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 三年 5000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港口与航运管理 三年 4800
轮机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三年 4800
集装箱运输管理 三年 4800
空中乘务 三年 8800
汽车智能技术 三年 5000
软件技术 三年 5000
会计信息管理 三年 48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年 4800
国际商务 三年 4800
关务与外贸服务 三年 4800
电子商务 三年 4800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48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4800
应用韩语 三年 4800
社区康复 三年 5000
跨境电子商务 三年 4800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三年 5000
大数据技术 三年 10000

2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资金对象申请条件
奖学金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吴福-振华”、“正和”、新加坡海皇等其他专项奖学金。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4、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院长奖学金每人每学期800元。6、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凡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文理科前六名的新生,学院分别给予如下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6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第四名奖励3000元,第五名奖励2000元,第六名奖励1000元。凡当年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新生分别给予如下奖励: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8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6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4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3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2000元。
助学金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为3000元/人。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新加坡海皇等其他专项奖学金。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4、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

3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5年,现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立足港航,面向社会,持续强化内涵建设,全力打造核心竞争实力,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跨越发展。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获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中国最佳船员培训学校”、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占地面积1045亩,建筑面积28.6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3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1.2亿元,纸质图书60.75万册,电子图书4810GB。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专兼职教师805人,“双师型”教师占76%,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
目前,学院现开设了港口机械应用技术、港口电气技术、港口业务管理、港口物流机械、集装箱运输管理、国际航运业务管理、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计算机、汽车技术等七大专业集群35个专业。学院现有国家重点建设专业6个,央财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部级特色专业7个,行业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4门,央财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
学院坚持“校港深度融合、工学紧密结合”办学特色,以培养“许振超式大学生”为目标,积极创新“把学校办到港区、把课堂搬到码头”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以青岛港为龙头的230多个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了129个设备先进的校内实验实训室,将校内生产性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有机衔接,形成了教、学、做一体化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港口电气综合技术国家级实训基地、物流国家级实训基地、汽车技术与维修国家级实训基地、全国四大紧缺(数控)人才培训基地;被山东省批准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物流师培训基地。学院充分利用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21个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资质优势,积极推行“双证书”制,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培训,为全国港航企业和地方制造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学院不断深化“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突出港航特色,加强与大连海事大学、韩国骊州大学、新加坡高级海员联合会、新加坡海皇轮船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企业的合作交流,精心打造面向全球化经济的港航职教品牌。
学院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秉承“以德立身,以技立业”的育人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就业创业教育,按照企业需求强化学生职业道德教育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了以青岛港为龙头,包括全国沿海沿江各大港口、航运、物流等知名企业在内的实习实训基地和稳固的毕业生就业网络。学院毕业生以过硬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深受港航等企业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毕业生实现优质就业、稳定就业。
目前,学院正在大力实施“实力兴校”、“品牌立校”、“文化强校”三大战略工程,不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以国家骨干校建设为契机,朝着建设全国高职特色名校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4
202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建筑工程技术专业5000元/年;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12000元/年;数控技术专业5000元/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50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5000元/年;船舶动力工程技术专业5000元/年;具体看以下表格:

1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2024参考)
注:数据来自于2024年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一般学费无太大变化。如有变动,以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机器人工程(蜀山校区) 四年 540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 12000
数控技术 三年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000
船舶动力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船舶电气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三年 5000
航海技术 三年 5000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三年 4800
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 三年 5000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港口与航运管理 三年 4800
轮机工程技术 三年 5000
水路运输安全管理 三年 4800
集装箱运输管理 三年 4800
空中乘务 三年 8800
汽车智能技术 三年 5000
软件技术 三年 5000
会计信息管理 三年 48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年 4800
国际商务 三年 4800
关务与外贸服务 三年 4800
电子商务 三年 4800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48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4800
应用韩语 三年 4800
社区康复 三年 5000
跨境电子商务 三年 4800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三年 5000
大数据技术 三年 10000

2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各项奖助学金目录及资金对象申请条件
奖学金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吴福-振华”、“正和”、新加坡海皇等其他专项奖学金。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4、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院长奖学金每人每学期800元。6、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凡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文理科前六名的新生,学院分别给予如下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6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第四名奖励3000元,第五名奖励2000元,第六名奖励1000元。凡当年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新生分别给予如下奖励: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8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6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4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3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2000元。
助学金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为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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