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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潍坊职业学院官网2020年招生

发布日期:03-23  招生要求  浏览次数:452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潍坊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的详细内容,潍坊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潍坊职业学院官网2020年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2024年 高考 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它专业语种不限,但入校后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定向培养士官专业按照下达招生计划的男女生比例执行。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提前批(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常规批。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及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 考试 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1.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专科录取时,根据“专业+学校” 平行志愿 投档方式录取,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后续 志愿 录取。

2.未高考改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3. 艺术 类专业:美术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均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美术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舞蹈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计算;音乐类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4.春季高考考生按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5.定向培养士官专业在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其它事宜执行上级文件要求。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投档规则依次择优录取(定向培养士官生需按规定进行政治考核、体检和 面试 )。

6.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体检,对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联系电话:0536—3276312 3276917

学院网址:

邮箱:wfeczsb@163.com

潍坊职业学院单招录取线是多少

潍坊职业学院单招2024年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下:

1、中药专业录取60人,录取控制分数线90分,学制5年。

2、针灸推拿专业录取100人,控制录取分数线100分。

3、医学检验专业录取50人,录取控制122分,学制3年。

4、眼视光技术录取150名,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学制3年。

5、预防医学专录取40人,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学制3年。

6、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录取80人,录取控制分数线112分,学制3年。

7、麻醉学专业录取60人,录取控制分数线144分,学制3年。

8、护理专业录取60人,录取控制分数线154分,学制3年。

潍坊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您好,潍坊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录取分数线为省级统一安排:本科普通类、文科类投档线500分以下,理科类投档线450分以下;高职(专科)投档线400分以下;大专投档线350分以下;单招投档线根据招生计划确定,一般控制在350分以下。其次,是指针对我院招生专业信息表规定的不同省份、不同科类的报考考生所设置的最低及格分数线,是考生进入潍坊职业学院的门槛,考生应达到此分数线才能得到录取资格。同时,录取分数线还是个人报考总分及考试合格标准的体现,是对考生参加考试有效性、报考情况合理性的重要依据。

2024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障2024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山东 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8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凤凰路5600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校务委员会主任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4年的学 校招 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教育招生 考试 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1.参加全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 毕业生 、职业高中及各类中等专业学校 毕业 生。 2.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按平行 志愿 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山东省夏季高考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山东省外非平行志愿省份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学校认同各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学生资格审查与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6551229

传真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

电子信箱(E—mail):gsxyzjc@163.com

2024年潍坊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潍坊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潍坊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 考试 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 号)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职业学院 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潍坊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391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区海安路0658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潍坊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考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潍坊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复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潍坊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4年潍坊职业学院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 毕业 生、退役军人开展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为800人,其中,普通类650人,退役士兵类150人;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为1000人。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 高考 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开展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三)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专业类别填报专业,填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四)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 学习 。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31 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进行报名。考生报考我院可选报3个 志愿 ,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第六章 考试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主要考察考生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基础。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全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相关通知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评价。学院对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素质测试或面试。学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第十九条 关于考试方式等其他具体信息,将通过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1.单独招生录取:按春考类别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春考类别间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退役军人类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按照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4.免试考生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高职单招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须在 2024年3 月1日前将有关获奖 证书 及各类资格证 书 、聘用合同证明等原件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8029号,邮编:261043),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 3116807689@qq.com。(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6.考生录取后,不得参加山东省2024年夏季高考及春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4年夏季、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7.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调整专业。

第二十一条 申诉

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预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6-3083621。

第八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颁布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新生 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证书颁发。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学院其他毕业条件要求的颁发潍坊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六条 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3083621  8527126  8218945  

传真:(0536)3083600  8527131

学院网址:

学院招生网址:

邮政编码:262737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区海安路06588号潍坊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哪些?

2024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数字媒体技术、摄影摄像技术、 艺术 设计、 书 画艺术、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智能建造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旅游管理、 计算机 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专业,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表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说明:退役军人 学费 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

二、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经 山东 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 

学院起源于1881年英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培真书院,1978年由山东益都 师范 学校改建为昌潍教师进修学院,1983年改名潍坊教育学院,1998年经批准成为山东省首批举办高职教育的院校,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转制改建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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