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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电影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发布日期:03-24  招办电话  浏览次数:256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青岛电影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的详细内容,青岛电影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 青岛电影学院招生计划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本科、专科招生简章

一、2024年本科、专科

招生专业及学费

(一)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

(二)专科招生专业及学费

(注:

我校招生人数待上级批准后,将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公布。我校招生是分省分专业计划,文理兼收。详情请随时关注官网、官微招生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符合我校各专业要求者均可报考。具体专业要求依据“专业介绍”中对专业报考条件的要求。(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未取得2024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2.未按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艺术类)有关规定执行者;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与专业考试

(一)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在各省使用成绩情况说明1.根据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承认并使用相关专业的各省统考(联考)成绩;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青岛校考考试。3.专科艺术类专业使用各省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成绩,详见我校公布的专科专业子科目对应表。(二)考试形式:

线上考试,不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考试。(三)设备要求:

仅可使用手机,保证手机通讯正常。(详情请随时关注官网公布的考生端手册、官微招生信息)(四)线上考试平台:

小艺帮APP(五)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1.专业报名(1)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小艺帮APP。(2)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拟):

2024年1月6日0:00-2月10日18:00。(3)考试时间:

请关注学院官网、官微公告(4)考生在考试平台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本科、专科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缴纳报名考试费:

共160元;(6)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能报1个专业。(7)报名缴费后,不参加考试、换专业等情况不退费。2.专业考试(1)考场安排:

考生需登录小艺帮APP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约考(考试确认及约考时间另行通知),其中录音艺术专业采用视频录制形式无需约考。(2)考试流程:

详细考试流程请关注学院官网、官微。(3)考试纪律: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青岛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青岛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六)2024年各省份艺术类校考专业(具体考试专业请根据小艺帮APP填报)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我校校考全部为线上考试,对于有些考生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请及时联系招生就业处。(二)考生要与我校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三)加强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差异显著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涉嫌犯罪的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校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五)按教育部规定:

我校各专业考试合格人数将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24年5月底(拟)后,通过我校官网或者官方微信查看专业考试结果。

五、考生成绩复核方式

成绩公布后7天时间内,如对自己专业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书面向招生就业处提交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招生就业处汇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通知该考生所考系别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招生就业处书面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试

报考青岛电影学院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七、录取原则

(一)几点说明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校志愿,择优录取。3.非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普通类招生。(二)各专业录取原则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技术、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电影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知识产权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按普通类招生,我校按各省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文化课成绩同分者优先考虑高考语文成绩高的考生。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例如:

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等)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4.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动漫设计专业、影视制片管理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专科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总分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同时还有其他补充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属于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文化课成绩同分者优先考虑高考语文成绩高的考生。5.考生如对录取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八、毕业证书及就业

(一)学生修读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者,可获得毕业证书;本科层次的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并达到学校授予学位的相关要求,可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二)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就业的原则。主要流向各类影视单位、各类型电影(电视剧)剧组、动画游戏制作企业、各大电视台、电台、文化艺术团体、报社、杂志社以及各大网站等。

九、其他

(一)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二)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三)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我校公告为准。

十、专业介绍

几点说明:

(一)各专业的考试安排(除录音艺术专业外),以小艺帮APP约考时间为准;(二)“考点设置”主要针对无统考(联考)省份的相应校考类专业,具体省份的具体专业使用成绩情况可咨询我校招生就业处;(三)考试内容请参考官网及官微公布的2024年本科校考专业考试大纲。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热爱影视事业,具备较强的人文社科基础知识、较强的文字功底、社会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系统掌握影视创作与制作的基本知识,能够训练有素地进行影视剧本的创作与策划,同时养成较强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影视艺术创造能力。课程设置:

影视作品精读、短片创作、新媒体与视觉传播、电影理论、影视剧作理论与技巧、剧本写作、国别电影、电视剧创作研究、影视批评与专业写作、影视创意与策划、影视策划与写作、经典电影剧作研究等。专业要求:

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考点设置:

线上考试专业考试安排: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专业介绍:

本专业着眼于广播电视学科发展及产业前沿,致力于培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高素质、强技能的创造性人才,适应于广播电视节目编导、频道栏目策划与制作等工作,为广播电视系统及其他传媒机构输送各类广播电视编导人才。课程设置:

影视作品精读、广播电视媒介概论、影视摄录基础、影视声音制作、电视画面编辑、电视采访与写作、文案写作与实习、电视节目导播、电视纪实节目创作、电视节目策划、新媒体视听节目制作、电视文艺编导创作、电视文艺编导创作等。专业要求: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考点设置:

线上考试专业考试安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目标是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等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互联网媒介平台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主要学习播音学概论、新闻传播学、艺术作品赏析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主持创作基础等专业训练,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并具备一定的新媒体视听节目的主持与创作能力。课程设置:

播音学概论、普通话语音与发声、播音主持创作基础、语言艺术思维表达、形体基础训练、表演基础、镜头前表演、声乐基础训练、即兴口语表达、摄影摄像基础、文艺作品演播、新闻播音、影视配音、演讲与辩论、广播电视采访与写作、新媒体播音与主持实践等。专业要求: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考点设置:

线上考试专业考试安排:

新闻学专业

专业介绍:

新闻学(融媒体新闻方向)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素质,新闻理论及专业新闻知识,拥有扎实的新闻业务技能,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法规知识(能力),能在各类新闻媒体及出版单位,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领域从事新闻与传播,成为公共传播领域需求的新闻传播学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

新媒体概论、传播学概论、中外新闻史、新闻采访与写作、融媒体新闻编辑、电视节目策划、摄影基础、融媒体专业写作与训练、新闻评论、电视纪实节目创作、新媒体视听节目制作等课程。专业要求:

报考新闻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考点设置:

非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普通类招生。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专业介绍:

本专业旨在培养素质全面,基础坚实,具有文学艺术修养和历史知识,有较高的美学鉴赏能力,系统掌握影视导演创作的基本规律和培养熟练的视听表达能力,在创意、叙事、造型、声音等方面有较高的综合运用技能和较强的组织能力,适应新媒体产业迅速发展的要求,意识领先的影视导演创作人才。适应影视产业和其他文化创意产业的迅速发展。课程设置:

纪录片方向:

纪录片创作与分析、影视导演基础、视听语言、剪辑技术与艺术、摄影技术与艺术、录音技术与艺术、人类影视学、人类学田野间调查,社会学等。剧情片方向:

剧情片创作与分析、导演艺术、电影剧作、台本创作与实现、镜头前表演艺术、视听语言、纪录片创作与分析、社会学、剪辑技术与技巧、录音技术与艺术、摄影技术与艺术、电影造型艺术等。电影制作方向:

视听语言、影视剪辑心理学、经典片段剪辑创作、剪辑技术与艺术、表演艺术、电影剧作、实验电影、美术造型、音乐作品赏析、纪录片创作与分析、剧情片创作与分析等。后期剪辑软件:

FinalCutPro,Motion;后期特效软件:

AfterEffect、Nuke;后期声音软件:

Soundtract;后期调色软件:

DaVinciResolve、Color;后期合成软件:

Roto抠像跟踪合成软件、Shake。专业要求:

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考点设置:

线上考试专业考试安排:

影视技术专业

专业介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影视技术、艺术学、戏剧学、电影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影视技术的职业技能,具有独立承担影视技术工作的全方位能力。本专业依托北京电影学院优秀的师资队伍、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以强综合、厚基础、重实践的办学理念为指导,既重视对学生专业基础的培养和训练,又鼓励学生学习其他影视专业领域的相关知识,并且通过各种途径拓宽学生课内、课外专业技能实践和社会实践的领域。本专业扎根影视基础,根据当今影视媒体形势,为社会培养掌握数字电影理论并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在一对一的教师直接辅导下以具体的创作实践为基本。在教学中强调社会实践与现实生活、艺术创作相结合,采用综合化发展的新教学体制。培养视频工程师、数字中间片工程师和特效总监等影视技术人才。影视技术专业面向电影、电视、新媒体等内容制作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影视、新媒体产业快速发展需要,具有编剧、表演、导演、文学艺术修养和历史知识,有较高的美学鉴赏能力,系统掌握数字影视技术专业知识和技能和熟练的视听表达能力,在创意、叙事、造型、声音等方面有较高的综合运用技能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可以广泛就业于影视、新媒体和教育培训等行业的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课程设置:

视觉原理、影视技术专业英语、计算机图像学、数字电影摄影技术、数字影像处理应用、影视剪辑技术与艺术、影视特效技术、影视剪辑、影视特效技术、影像修复与存储技术、影视虚拟化制作、影视制作技术流程、导演艺术、表演艺术、视听语言、电影剪辑、电影剧作、实验电影、大师研究、3D电影制作等。专业要求:

报考影视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考点设置:

线上考试专业考试安排:

广告学

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具备视频广告创意制作与营销传播的广告专业人才。具有国际文化视野,符合新经济时代需求;具有较高艺术修养,能熟练掌握广告创意与制作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掌握视频广告营销传播和媒介经营管理能力。不仅能在电影、电视、网络等媒体从事戏剧影视导演工作,而且能够在泛影视领域内从事品牌广告策划、创意、制作、传播、等方面工作的意识领先的广告导演创作复合型人才。课程设置:

传播学概论、广告导演、试听语言、广告剪辑、虚拟化制作、市场营销学、广告学概论、市场调查与统计、影视创作基础、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文案、广告摄影、企业品牌营销传播、广告媒体与媒介策略等。专业要求:

专业素质(A)A1:

掌握广告专业所需的基本导演理论、基本知识;A2:

掌握视频广告的策划、创意和制作方法;A3:

具备在整合营销传播背景下视频广告的媒介传播能力;A4:

具备广告媒体经营和管理的基本能力;A5:

具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创新能力和扎实的广告专业技能。综合素质(B)B1:

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正确的价值观、人文修养和健康的身心素质;B2:

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B3:

了解计算机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运用计算机和进行网络通讯的能力;B4:

掌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分析和研究能力;B5:

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考点设置:

非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普通类招生。

表演专业

专业介绍:

戏剧表演方向:

本专业方向旨在培养能够适应当代舞台艺术发展的需要,了解传统戏剧与现代戏剧的相关知识,系统掌握舞台艺术表演创作基本技能,基础扎实,技艺精湛,能独立创造鲜明人物形象,在各类型戏剧作品中担任重要角色,并具备对表演艺术理论研究的能力、知识更新的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影视表演方向:

本专业方向旨在培养能够适应当代电影艺术发展的需要,了解电影拍摄与制作的基础知识,系统掌握舞台上与镜头前表演创作基本技能,基础扎实,技艺精湛,能独立创造鲜明人物形象,在各类型影视作品中担任重要角色,并具备对表演艺术理论研究的能力、知识更新的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2024年青岛电影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青岛 电影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电影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电影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电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电影学院

学校代码:143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金沙滩路689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等各层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 高考 报名条件的考生。

第十三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校专业特点要求:

1.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听力正常,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3.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 艺术 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进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分规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 考试 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相应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 分数线 ,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校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相应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校 志愿 ,择优录取。

3.非艺术类专业,无需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按照普通文理类招生。

4.我校本科录取通知 书 签发人为王宏民校长。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技术、表演、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电影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相应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根据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2.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知识产权专业为非艺术类专业,按普通文理类招生,我校按各省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4.考生如对录取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颁发学历 证书

第十九条  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 毕业生 颁发青岛电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 生颁发青岛电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联系电话、网址、考生须知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金沙滩路689号

邮政编码:266520

2.咨询电话:(0532)86703000、86936825、86936976

招生监察电话:(0532)86703766

学校网址:

第二十一条  考生须知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报考我校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所有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我校对考试作弊零容忍,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对在任何一个考点被认定考试作弊的考生,需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时通报,由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的报考资格,并记入其电子档案。

新生 入学后外语一律 学习 英语。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电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青岛电影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青岛招考院电话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电话如下:

电话:0532-85786201。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鄱阳湖路远洋新村西南。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各部门主要职责:

1、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处(高招处) 。

负责本市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外语听力)、春季高考、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高考外语口语考试、省外院校艺术专业测试的考务组织及服务工作。

负责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生体检、普通高等院校招收飞行员体检等有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山东省专升本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考)考务组织及服务工作。

2、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中招处) 。

负责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及英语听说人机对话、信息技术科目考务组织及服务工作,以及高中段招生录取有关工作。

3、自学考试处(自考处) 。

负责本市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山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考务组织及服务工作;负责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毕业初审及助学单位管理等工作。

4、社会考试处(社考处)。

负责本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考试等考务组织及服务工作以及教师社会招聘考试相关工作。

5、信息技术处(信息处)。

负责本市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市教育招生考试数据管理、网络及系统管理、信息安全、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发布等工作。

6、招生考试研究处(研究处)。

负责本市有关教育考试命题工作,负责本市考试评价工作。

7、综合处。

负责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日常运转,承担党建、纪检、文秘、宣传、信访、督查、财务、人事及招生考试后勤支持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档案、文书档案管理。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电话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监督投诉电话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    85786201  

市南区招考办    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    82867969  

市北区招考办    市北区洮南路93号    66751131  

李沧区招考办    李沧区金水路1309号    87890004  

崂山区招考办    仙霞岭路18号崂山区政府大厦西塔楼530室     88996516  

城阳区招考办    城阳区明阳路202号    87866066    

西海岸新区招考办东区    西海岸新区紫金山路34号    86883586  

西海岸新区招考办西区    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957号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86178607  

即墨区招考办    即墨市教育体育局普通教育研究室一楼(即墨市28中北大门西100米)    81726300  

胶州市招考办    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教育体育局2楼203室    82233855  

平度市招考办    平度市北京路79号市民服务中心B区二楼    88367520  

莱西市招考办    莱西市黄海路9号    8848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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