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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2、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3、2024年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4、曲阜中医药学校招生简章报名条件
- 5、2024年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6、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多大可以去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 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 校招 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根据考生 志愿 意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学校办学目标定位、教学条件等情况,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就业网、“相会莱职”微信公众号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1、单独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和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及缴费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12330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选择专业志愿,并同时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上进行缴费。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个专业志愿。报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缴纳素质测试费用和综合评价测试费用。
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考试形式、科目、分值及时间
1、单独招生(普通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的方式,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考试采用网上考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考生需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网查询),分值200分;专业技能230分(参加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
(2)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4年2月26日。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规定的时间。
2、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总分430分。素质测试科目(内容):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考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分值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230分(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赋分)。
(2)考试时间
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的方式,总分200分。素质测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测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
(2)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4、准 考证 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关注学校单独招生网上通知)打印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和计划调整原则
1、录取规则
学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所有专业按照“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进行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绩相等,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综合评价招生中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则根据考生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别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参考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科目成绩依次确定录取位次。
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综合评价招生中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素质测试的,退役军人不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均不录取。
2、计划调整原则
①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同类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各大类之间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可调剂使用;所有类别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不超过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 已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均为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考学校的考生,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与其他普通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报名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信息报送和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校招生就业网()、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下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八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单独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76267072
监督电话:0531-78807919,76267637
电子邮箱:lwzyzsjy@lw.shandong.cn
学校网址:
邮编:2711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邮编:250354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办公室、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监督监察工作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下设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支持组、统分组。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开学复测办法》。
第十一条 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健康监测组、留观转诊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151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850人,退役士兵计划招生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须完成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报名。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4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志愿 填报、缴费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者综合评价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于2024年2月6日-10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平台()或山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调剂。
(二)考生志愿填报时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进入“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2329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短信验证密码在单招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无法收到或遗失,请拨打我校联系电话。
第十六条 缴费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12日至2月26日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右下角点击缴费平台或直接点击缴费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招生考试资格
报名考试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考生为120元/人,综合评价考生为50元/人,报名缴费 成功 后,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
(一)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和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二)综合评价考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考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230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校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三)我院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四)考试形式
采取线下考试,若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学校将及时转为线上考试,具体要求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考核总分,学院设录取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优先考虑文化科目成绩,依次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完全一致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一科成绩为0分的不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
根据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科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在不影响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 学习 。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七)学院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 新生 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包括退役士兵)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9637777、89638888
传真:0531—89637777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2024年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 校招 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070
第五条 学院地址:曲阜市石门山风景区 邮编:273115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统招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本院招生实施细则及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本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省、市及本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协助院领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等;与上级招生部门联系, 学习 贯彻上级招生部门的文件和精神;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办理各项录取手续;下载、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工作,并备份电子档案;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 本院招生办公室下设宣传科为本院对外宣传的办公机构。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二条 志愿 填报方式及时间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选填专业志愿3个,可以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第十三条 网上缴费
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填报完我院后,再登录我院官网(),根据我院官网提示进行缴纳考试费。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专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 考证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院。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时间请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计划2050个(其中含退役军人单招计划600个)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个,以上共计投放计划为2250个,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我院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对于达不到我院培养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专业类别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亦可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查询。
我校2024年所有专业皆招收单独招生学生和综合评价学生, 艺术 类考生可以报考我院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及其他非艺术类专业,夏季高考考生可以报考我院所有专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由我院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合并计算形成。考生综合成绩满分5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00分)和素质测试或面试(满分300分)。
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赋分(合格考科目每不合格一门扣减15分)。
3.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并按有关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我校考核成绩。
4.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已满,则安排第二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按考生总分排序录取);如果第二志愿已满,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报考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招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 新生 享受相同待遇。
6.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7.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布。录取通知 书 由学院寄发。
8、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综合成绩由我院依据“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成绩之和。总分为43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方式为笔试(若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可以更换为线上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分值50分,满分2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我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3.以上成绩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我院并按有关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填报专业原则上须服从调剂,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总分为430分。
5、遵循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已满,则安排第二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按考生总分排序录取);如果第二志愿已满,服从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报考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6、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招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7、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8、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布3天。如有疑问可向学院申诉。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9、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 收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成立纪检监察部门(督察组),纪检监察部门(督察组)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申诉邮箱:qfydzsb@126.com,电话:0537-3737136,4507998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和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注意我校招生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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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中医药学校招生简章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条件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14-20周岁;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性格开朗、普通话流利、无精神病史、肝炎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曲阜中医药学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1988年5月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坐落在东方文化发祥地、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故乡曲阜。
2024年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07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曲阜市石门山森林公园远大路1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本院招生实施细则及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本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市及本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协助院领导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各省招生计划投放;与上级招生部门联系, 学习 贯彻上级招生部门的文件和精神;负责招生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办理各项录取手续;下载、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工作,并备份电子档案;负责招生工作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条 本院招生办公室下设宣传组为本院对外宣传的办公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作宣传物品及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板、条幅、画册、本院宣传光盘等);负责在各媒体(包括电视台、报纸、网站、电台等)进行宣传;负责对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做好电话记录和接待信息记录和统计等;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 校招 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之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 志愿 、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2)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3)如果第一志愿、征集(后续)志愿均不能完成计划时,可根据生源所在省的规定,进行其他方式录取。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自治区)考试院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 书 ,招办咨询电话等。
(5)认可各省(自治区)关于文化课加分的政策。
第十八条 山东 省 艺术 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外省艺术类考生,参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院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和体检,对复查和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电话:0537-7023999 7383999 450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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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多大可以去
应届初三毕业生或年龄在十八岁以下的往届毕业生。根据曲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名条件应届初三毕业生或年龄在十八岁以下的往届毕业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斜视、口齿清楚、智力正常。就可以去。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始建于1990年,2001年9月,与原曲阜市技工学校、曲阜市教师进修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职业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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