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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职业中等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发布日期:03-25  招生要求  浏览次数: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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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协和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确保学校2024年单独 考试 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 邮编:250107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l.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2508人。其中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计划2000人,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8人。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最终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及体检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3.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1.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 志愿 及服从志愿。

2.确认报考我校志愿及专业无误后,考生需通过山东协和学院网站网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缴费 成功 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

(一)单独招生

1.文化素质考试。2024年2月27日9:00-11:00。

2.专业技能测试。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

(二)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

1.素质测试或 面试 。2024年2月27日14:00至结束。

(三)综合评价招生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3.素质测试或面试。2024年2月27日14:00至结束。

第十三条 考试方式

采用线上或线下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视疫情防控需要确定,我校将在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共计200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按照专业分组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兴趣爱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对专业和专业所对应的产业认知情况、职业价值观、职业素养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将来从事所报考专业应具备的潜能等,分值100分。

3.综合评价招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值100分,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0分。

第十五条考试成绩评定

1.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

2.综合评价招生成绩总分值100分,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10%,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占30%。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评价招生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30%。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4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所有考生必须完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文化素质考试或只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并取得单科成绩的我校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未参加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我校不接受考生修改及放弃志愿申请,请考生志愿填报时务必慎重填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6.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所有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九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 书 颁发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新生 相同。

第二十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在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之前向学校来函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 考证 、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学生在规定学期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如考生对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环节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投诉或举报,电话0531-81307265。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  

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与我校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山东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财经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  学校代码:104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

燕山校区: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

圣井校区:济南市经十东路18602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 研究生 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普通 高考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有关省份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对各投档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征集。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不设院校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 普通类实行“专业(类)+高校” 平行志愿 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直接录取到相应专业(类)。

第十四条 普通类实行“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平行 志愿 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在满足院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在校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到相应专业(类)。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在院校专业组内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普通类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内蒙古 自治区除外),学校按照相关省份投档规定接收投档,安排专业(类)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确定考生录取专业(类)。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专业(类)对相关科目要求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类)。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文件及《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只设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录取的非英语语种 新生 入学后公共外语课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补充规定及《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本科学生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毕业 证 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财经大学。

第二十八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 》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九条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专线:0531-88525423  88596191

传真:0531-81793555

招生邮箱:scd_zsb@163.com

举报电话:0531-82911247

专题网站: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办理普通高考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借山东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青岛财经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地址官网公办还是民办

如果你正在为选择专业而烦恼,那么读什么专业有前途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不同的专业会有不同的就业前景,所以你需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来选择专业。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简介:青岛财经职业学校是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公办职业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是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德育先进单位、青岛市文明标兵单位、青岛市文明校园。地处繁华的李沧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李村商圈,物阜人杰,商场林立,交通便利,紧邻青岛地铁换乘枢纽。

学校开设环境监测技术、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足球方向)、会计电算化、国际商务(网商经营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梯维护与保养)六大专业。目前会计电算化、国际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梯维护与保养)四个专业举办三二连读大专班;开设春季高考辅导班,专科升学率接近100%,近年来,诸多财经莘莘学子步入本科院校。其中环境监测技术、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足球方向)、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梯维护与保养)是青岛市唯一开设的朝阳专业。

2018年会计专业有11名学生考入本科院校,会计专业“沙盘模拟企业经营”项目获得冠军,代表青岛市参加国赛;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专业获得2018年“市长杯”校园足球高中男子组冠军,有31名同学分别取得一级、二级国家运动员证书;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囊括市赛全部奖项,获得国赛银奖;计算机专业获得影视后期制作和虚拟现实(VR)两项市赛一等奖;商务专业获“博导前程杯”全国电子商务竞赛山东省赛区一等奖;环境监测技术专业与十几家环保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签订友好合作协议。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环境监测技术其他中职2电气设备运行与控制自动化3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电脑4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其他中职5会计事务会计6国际商务其他中职7动漫与游戏制作影视/动漫8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体校青岛财经职业学校专业详细介绍专业名称: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专业是商学院的重点专业之一,也是众多学生的最爱。国际商务专业的学生将接受商业知识和实践的训练,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从事国际商务工作做好准备。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国际商务

对应职业:国际贸易业务员、国际商务跟单员、国际商务单证员、货代员、报检员、报关助理、国际商务人员☆、报关员☆

专业方向:外贸单证、外贸报检、国际货运代理、外贸报关助理

基本学制:3年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国际贸易基础、进出口贸易实务、商贸法律与案例、商务外语函电、商务外语听说、国际汇兑 与结算、报关报检理论与实务、国际货代理论与实务、外贸单证实务、港口与航线、国际商务模拟 与运作、市场营销基础等。在校内进行进出口贸易业务处理模拟实训、外贸单证缮制实训;在相关企业进行顶岗 实习。

专业名称:动漫与游戏制作

动漫与游戏制作专业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专业。它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动画制作、游戏开发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这对他们的未来发展非常有帮助。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动漫与游戏制作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动画绘制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网络课件设计师、计算机操作员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动画游戏素描、色彩表现基础、数字技术应用基础、动画前期创意、动画后期制作、二维动画 设计、动漫手绘、三维动画制作、二维游戏设计、游戏角色设计、游戏场景设计、三维游戏制作、动画后期合成、平面插图制作、广告动画制作等。在校内进行动漫游戏设计与制作综合实训;在相关企业进行顶岗实习。

专业代码:141700

对应职业:动画绘制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网络课件设计师,影视动画制作员,平面插图制作员#,游戏角色、游戏场景制作员#,广告动画制作员#,游戏后期编辑#,计算机操作员

专业名称: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是以数字媒体技术为基础,以应用为导向的专业。它主要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使学生能够在数字媒体领域从事创意设计、编辑制作、信息管理、新媒体运营等工作。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专业方向:数字影像拍摄、数字成像及后期处理技术、数字视频拍摄与制作、数字影音后期制作、计算机乐谱与MIDI 音乐制作、彩铃与手机动画制作、数字音像设备使用与维护、音效合成与编辑技术

基本学制:3~4年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数字视频合成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音响调音员、计算机乐谱制作师、网络课件设计师

专业代码:090200

专业名称: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

根据给定的博客标题和受众群体,创作博客文章的开篇段落。博客文章主要从体育设施管理和经营的角度,阐述学生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体育设施管理和经营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它涉及到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多个方面。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体育设施管理与经营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体育服务与管理本科: 社会体育

专业方向:体育场地管理、健身馆管理、保龄球设备养护与检修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类体育场馆、体育器材商店,从事体育场地、设备、器材、用品的维护、维修与经营工作。

基本学制:3年

专业名称:环境监测技术

环境监测技术专业是以环境监测的方法和技术为基础,主要研究环境监测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以及监测结果的应用和分析。这个专业对于未来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来说,是非常有用的。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环境监测技术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水环境监测与保护本科: 环境工程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环境监测的操作人员。

职业能力要求:1、严格遵守环境监测系统职业道德规范;2、了解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3、掌握分析化学与环境监测的基础知识和主要分析监测方法;4、具有本专业常用分析仪器的使用和维护能力;5、具有现场环境监测采样、样品保存与样品预处理的能力;6、具有对环境质量、污染源进行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的初步能力;7、具有编写环境监测报告的初步能力。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师资怎么样?学校现有教职工150人,其中高级教师35人,中级教师52人,初级教师41人,40余名专业教师中有“双师型”教师25人,双本科学历教师32人,研究生5人,全国省市优秀教师、青年教师优秀专业人才和青年岗位教学能手24人,获省、市优质课评选一、二等奖46余人次,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收费标准:青岛财经学校收费标准:学费和住宿费完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职业中专每生每学期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00元;普通中专每生每年23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大家关注的事项:学校在各专业提高录取控制线,招收中考成绩相对较高的考生,配备有经验、责任心强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冲击本科。近年来,参加春季高考辅导的学生全部考入高等院校,近百名学生达到或超过本科线,被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综合类高校录取。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京口路78号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官网:

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公办还是民办?答: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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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财经 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2024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校代码:13999。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 独立学院 (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指导招生工作开展,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与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2024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最终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生源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等科目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规则: 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直接录取考生并确定专业;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相应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特别注明:学校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 学习 (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 语言 课程)。报考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第十六条 艺术 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艺术专业认可省美术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直接录取进档考生并确定考生专业。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学制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 考试 合格,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 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颁发 毕业 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正阳门大街66号

招生咨询电话:0538-5397888 、5397999

邮政编码:271000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E-mail:sdorzsb@163.com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山东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铝业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铝业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可行、育人为本、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铝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第五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山铝花园路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层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领导小组

学校为确保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成立履行其相应职能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项工作组:报名组、命题组、网络信息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保密组、招生录取组、学生工作组等。

第十条 招生工作监督运行机制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建立招生录取工作备案备查制度,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予以查处,重大问题向上级党委、纪委、检察部门报告;负责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十公开”要求,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260人(其中,普通类1250人,退役军人类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

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一)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五) 新生 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六)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 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报名学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时间和方式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缴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考试方法

(一)单独考试招生

1.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具体测试时间,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

测试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学院现场或者网络考试

2.测试方式:现场笔试或者网络考试。

3.学校测试内容:

综合能力考试:包括文化素质、通识知识、 语言 理解和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4.考生综合评定成绩: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5.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测试方式:现场面试或者网络考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总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1.测试时间及地点:

素质测试:2024年 2 月 27日(具体测试时间,提前在学院官网进行通知)

测试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学院现场或者网络考试

2.测试方式:现场笔试或者网络考试。

3.学校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根据评分标准赋予一定分值。

(2)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主要考核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考生 学习 及将来从事对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3)学校考核成绩评定

学校考核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占5%+素质测试占95%。

4.考生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成绩(占60%)+学校考核成绩(占40%)。总分为100分。

其中学业水平成绩=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成绩为合格的,得10分,不合格的,得0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单独考试招生类考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类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测试且有成绩,否则不予录取。然后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各专业办学条件及师资、实训等资源情况,先划定各专业 录取分数线 ,再分专业按考生 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低于录取 分数线 的不予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校测试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则按照学校素质测试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

3.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第一志愿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考生第二志愿;若第二志愿仍录取满额,依次从考生后续志愿递补。

4.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由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确定。

5.公示预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

6.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 书 。

7.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退费及奖助贷、绿色通道

(一)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二)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一)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二)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咨询方式

学院官网:

咨询热线:0631—3793001  3793002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邮编:264200

E-mail: 2024827391@qq.com

第二十条 申诉渠道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有疑问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相关问题,监督电话:0631-3793094

第二十一条 其它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山东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职业学院2024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1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32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与校企合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我校招生计划将公布在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按考生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统招常规批(专科批)录取原则: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遵循专业 志愿 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对于春季高考考生,我校按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录取,依据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以考生所在省2024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章程为准。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 新生 入学后,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工程技术三个中外合作专业的外语教学为俄语,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十八条 轨道交通行业和航空运输行业单位对录用人员体检有严格标准要求,色觉异常者(色盲或色弱)不符合行业体检标准,企业不予录用。对于报考铁道运输类专业的考生,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对于报考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对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173-185cm,女生身高163-175cm,无疤痕、纹身、慢性病史,矫正视力0.8以上,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对于报考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建议男生身高172-185cm,女生身高162-175cm,无疤痕、纹身、慢性病史,矫正视力0.8以上,色觉异常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内容,达到 毕业 条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 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职业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邮编:250104

学校网址:

官方QQ:800016365

联系电话:0531-66772233、66772 211 、66772188、66773226

传真:0531-6677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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