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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师范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发布日期:03-25  招生要求  浏览次数:414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山东省日照师范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的详细内容,山东省日照师范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山东省日照师范学校招生简章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日照师范还有春季招生吗

您好,日照师范学院确实有春季招生,根据官方公布的招生计划,日照师范学院将招收2020年春季学期的本科生,招生专业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公共管理等。招生要求:报考者必须具备高中毕业或者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2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习惯。

2024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062

第六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注:1.身体裸露处有明显疤痕、纹身,不宜报考学前教育( 师范 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以免影响就业。

2.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与亚太森博(山东)浆纸有限公司校企合作),企业承担 学费 、住宿费和在学期间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入学经企业 面试 合格签订培养合同, 毕业 后在企业工作五年。

3.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条件

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4cm。体重=【身高(cm)-110】×0.9至【身高(cm)-110】×1.1。相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听力正常;全身无纹身并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晰、中英文发音标准;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普通类(普通文理)专业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一 志愿 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必须遵循本省录取原则的省份和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学前教育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低于本专业 分数线 的考生按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仅报唯一志愿且不服从调剂,将予以退档)。 内蒙古 录取原则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四条  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 考试 招生

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同一类别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艺术 类专业招生

山东省考生依据《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省外考生依据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七条  退费标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九条  资格复查

新生 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  证 书 颁发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监督及申诉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633-7987268。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电话:0633-7987111    传真:0633-7987115

网址:

招生信息网网址:

E-mail:rzpt1206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16号

邮编: 276826

2024年曲阜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曲阜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工作 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446

第五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 本科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研究生 教育

第七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校区)

山东省日照市烟台北路80号(日照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曲阜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4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本年度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 高考 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 志愿 、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 艺术 、 体育 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位次分及政策加分)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2. 书 法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及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3.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4.音乐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专业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其他省份:使用相关省份统考(联考)成绩,按进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都相同时,参照生源省市制定的普通文理有关高考成绩(含投档成绩)位次排列原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市未规定文化成绩排序原则,艺术文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艺术综合(不分文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

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6.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以上级文件、学校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六条 山东省提前批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俄语、日语。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二条 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成绩合格,颁发“曲阜师范大学 毕业 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对以曲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7033666 4458658

监督电话:0537-4455668

地    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邮    编:273165

网    址:

邮    箱:qfnuzsb@163.com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曲阜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2024年日照师范学校中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2024年日照师范学院中考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日照实验高中国际班控分线是在539分。一体特长声控分数线在263.79分。本科最低控分数线在476.06分。

如果您对 山东省日照师范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的详细介绍有相关问题或对以上山东职业学校感兴趣,可以在下面提交您的信息,以便专业的择校老师一对一指导您,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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