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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03-26  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3808

山东职校招生网为同学们提供了全面了解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信息途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济南理工职业中等学校地址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相关学校官方最新消息为准。

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 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邮编:250354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办公室、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监督监察工作办公室,各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明确责任,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第九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考务相关工作。下设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支持组、统分组。考试考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工作手册》《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开学复测办法》。

第十一条 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下设健康监测组、留观转诊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物资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负责制定《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151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850人,退役士兵计划招生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分专业计划在我校官网另行通知)

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院高职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须完成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报名。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4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志愿 填报、缴费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者综合评价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于2024年2月6日-10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招生平台()或山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服从调剂。

(二)考生志愿填报时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进入“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2329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短信验证密码在单招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无法收到或遗失,请拨打我校联系电话。

第十六条 缴费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12日至2月26日登录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右下角点击缴费平台或直接点击缴费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招生考试资格

报名考试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规定单独招生考生为120元/人,综合评价考生为50元/人,报名缴费 成功 后,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

(一)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和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仅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二)综合评价考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考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230分,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能力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学校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根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三)我院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

(四)考试形式

采取线下考试,若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学校将及时转为线上考试,具体要求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考核总分,学院设录取资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考生,优先考虑文化科目成绩,依次为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文化课成绩完全一致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一科成绩为0分的不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录取原则

    根据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两科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计划调整原则

在不影响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专科) 学习 。以上考生到我院报名,提供相关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六)公示:预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按照省教育厅及省考院的文件通知执行)

(七)学院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 新生 享受相同待遇;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包括退役士兵)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9637777、89638888

传真:0531—89637777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 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 校招 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根据考生 志愿 意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学校办学目标定位、教学条件等情况,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就业网、“相会莱职”微信公众号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考试报名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1、单独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综合评价招生:已经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和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4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及缴费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报考12330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选择专业志愿,并同时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上进行缴费。考生最多可填报我校2个专业志愿。报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用,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缴纳素质测试费用和综合评价测试费用。

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 收费标准 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考试形式、科目、分值及时间

1、单独招生(普通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的方式,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内容):语文、数学、外语,考试采用网上考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考生需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单独招生网查询),分值200分;专业技能230分(参加山东省春季 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

(2)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4年2月26日。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规定的时间。

2、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总分430分。素质测试科目(内容):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考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考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分值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总分230分(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赋分)。

(2)考试时间

素质测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3、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1)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采用“素质测试”的方式,总分200分。素质测试由学校采用网上测试形式(若新冠疫情防控情况条件允许,可采取线下测试,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

(2)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

4、准 考证 打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关注学校单独招生网上通知)打印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和计划调整原则

1、录取规则

学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所有专业按照“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进行录取。单独招生考试中若同类别同专业测试总成绩相等,根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高低分别依次确定录取位次。综合评价招生中同专业中总成绩相等,则根据考生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别确定录取位次,如各科目还相等,则参考综合能力、职业潜质、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科目成绩依次确定录取位次。

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综合评价招生中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素质测试的,退役军人不参加素质测试的考生,均不录取。

2、计划调整原则

①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同类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的调整,在不损害考生利益的前提下,各大类之间专业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可调剂使用;所有类别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不超过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 已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均为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报考学校的考生,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与其他普通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考生被学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报名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信息报送和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校招生就业网()、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录取通知 书 。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下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八条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单独招生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76267072

监督电话:0531-78807919,76267637

电子邮箱:lwzyzsjy@lw.shandong.cn

学校网址:

邮编:271199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是中专吗

是。

济南理工学校是中专,济南理工学校前身为济南第九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由济南第九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济南第十四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于2003年2月合并而成。

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是山东省规范化职业学校,创建1950年,是济南市最早创办职业教育的国办学校之一。

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济南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23

第五条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邮编:250103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编:250014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

监督电话:(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4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650人(含退役军人单招计划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 志愿 。

第十四条缴纳网上考试费

报名 成功 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4日-1月7日登陆济南职业学院官网(网址:)缴纳网上考试费120元/人(参照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网上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安排

2024年2月26日模拟考试。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2024年2月28日正式考试。根据模拟考试流程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时间以学校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考试形式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网上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 语言 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 考证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网上 面试 的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面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赋分。

2.面试,采用网上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三)考前准备

考生须根据考试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主要包括:带有高清摄像头的手机、纸张、签字笔,保证独立房间,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录取

学校对单独招生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考生的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成绩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直接淘汰,不参与排序录取。

对控制线上的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控制线上的综合评价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校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单列,根据仅限退役军人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退役军人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退役军人、社会人员等考生参加考试被录取后按照学校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将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师资、实训条件等因素综合考量,进行合理分配。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请在2021年12月27日-31日17:00之前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提出免试 书 面申请,同时网上报名并缴纳网上考试费(通过免试审核的考生可退费),书面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试申请表(登录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对应专业 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考生告知

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 体育 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及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毕业证发放及专升本

学生毕业,学校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待遇。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章程中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济南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说明:请于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8:30-17:00)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

2024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协和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 校招 生 工作 ,确保学校2024年单独 考试 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编:250109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 邮编:250107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

l.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3.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4.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2508人。其中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计划2000人,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8人。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最终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五章  报考要求及体检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医学类各专业不能录取。

3.体检: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1.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 志愿 及服从志愿。

2.确认报考我校志愿及专业无误后,考生需通过山东协和学院网站网上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具体缴费时间请关注我校官方网站,缴费 成功 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第七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

(一)单独招生

1.文化素质考试。2024年2月27日9:00-11:00。

2.专业技能测试。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

(二)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

1.素质测试或 面试 。2024年2月27日14:00至结束。

(三)综合评价招生

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3.素质测试或面试。2024年2月27日14:00至结束。

第十三条 考试方式

采用线上或线下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视疫情防控需要确定,我校将在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共计200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按照专业分组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兴趣爱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对专业和专业所对应的产业认知情况、职业价值观、职业素养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将来从事所报考专业应具备的潜能等,分值100分。

3.综合评价招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值100分,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分值100分。

第十五条考试成绩评定

1.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

2.综合评价招生成绩总分值100分,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占10%,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占30%。成绩计算办法:综合评价招生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30%。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相应分值。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4年招生的文件规定。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所有考生必须完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文化素质考试或只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并取得单科成绩的我校各专业均不予录取。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未参加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三部分构成。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择优录取。

5.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我校不接受考生修改及放弃志愿申请,请考生志愿填报时务必慎重填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6.已被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4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所有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九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 书 颁发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 新生 相同。

第二十条 录取考生需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中学(人事)档案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在规定报到截止日期之前向学校来函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审查、复核学生准 考证 、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材料相一致,凡不一致者,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学生在规定学期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监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如考生对我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环节有任何异议,可进行投诉或举报,电话0531-81307265。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8795666  88795777

网址:  

电子邮箱:sdxiehezjc@sdxiehe.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

邮政编码:250109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协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均为欺诈违法行为,与我校无关。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东协和学院负责解释。

济南最好的公办中专学校

济南最好的公办中专学校: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 章丘中等职业学校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等。

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隶属于青岛市教育局,是一所主要为青岛地区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需要的人民教师的五年制专科层次学校。

章丘中等职业学校:新中等职业学校是一所济南市政府批准新建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学校,隶属章区教育体育局。学校整合了原章丘一职专、二职专、三职专等学校资源,具贿丰富的办学经验。学校位于章区大学园区,工业二路(原明埠路)与经十东路交叉口南15公里处。学校占地26.68公顷(40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在校生6000人,投资525亿元。

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原山东省商贸学校)是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中专。2018年5月整体迁入济南市工业南路32号,东接济南临港自贸区,西临济南中央商务区,占地面积186.3亩,实际使用面积102亩,持证建筑面积29272.06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55个教学班共计1771人,教职工242人。校内体育馆、体育场、餐厅、学生浴室及宿舍等设施齐全。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山东省济南师范学校、创建于1952年的山东省济南幼儿师范学校以及创建于1979年的济南广播电视大学。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三校合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校。

截至2021年6月,学校有长清、明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800亩,建筑面积18.63万平方米,设有8个学院,幼教集团所属幼儿园9所,有8个师范类专业,11个非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达到7000多人。

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

济南理工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50年,1978年由普通中学逐步转为职业学校,是济南市最早创办职业教育的国办学校之一。

简介:

济南诞生了许多中国历史上的著名人物,中国原始部落的首领舜(约公元前22世纪)就诞生与生活在济南一带。名君大舜,神医扁鹊,名将秦琼,名相房玄龄,著名诗人李白、杜甫、黄庭坚,词人李清照、辛弃疾,著名小说家刘鹗,近代文豪老舍等都曾在济南生活工作游历,故有“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的佳誉。  

济南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4000多年的建城史。济南东郊的城子崖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以黑陶为标志的龙山文化(距今4600-4000年)的发现地,这里发现了中国最古老的城址约20万平方米。中国最古老的石塔隋代柳埠四门塔和被誉为“海内第一名塑”的灵岩寺、宋代彩塑罗汉,均位于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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