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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2、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3、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中德学院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 4、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 5、2024年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有哪些
- 6、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山东 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一条 根据行业需求,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关于各省的专业招生计划应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须符合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
(1)在实施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 志愿 、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执行 平行志愿 投档方式的外省,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普通类专业“招生计划1: 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录取原则与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冲突时,按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4.外语 考试 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 新生 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5.学校尊重考生 填报志愿 的意愿。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谨慎填报。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依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要求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疾病。
7.为积极响应国家“军民融合培养军事人才”的号召,落实国家人才培养战略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我校在轮机工程技术、 建筑消防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三个专业开设国防教育后备班,实行全程准军事化管理。
8.校企合作专业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用人单位要求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前臂、小腿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听力正常;无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传染疾病、无明显内外八字。
9.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2.其他: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 毕业生 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 就业 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专项培训及 考证 ,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十六条 退学 学费 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另设有与知名企业合作的奖学基金。
3.学校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资格复查发现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者,学校有权按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申诉联系电话:0633-8672001。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633-8672299 8672345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zhaosheng@rzmevc.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日照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山东省高职教育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日照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培训基地。
拥有完善的办学条件。规划用地1200亩,现已建设使用484亩,建有2个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8个基础实验室、45个专业实验实训室,校内实训中心4个,校外实训基地20个。360°全视景航海模拟器是目前山东省装备的第一台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船舶操纵模拟器,智能电梯工程实训与鉴定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拥有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25人,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中23%以上的教师属“双师型”教师。拥有日照市高层次创新人才一名、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专家成员一名。
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毕业生就业得到充分保障。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与招商局、中远海、长江航运集团、中国能源船舶、北京华洋海事中心等央企和香港明华、香港华林、海宏轮船(香港)、歌诗达、新加坡OCEAN TANKERS等外企以及日照港、岚桥港;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电梯工程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与海尔、海信、蒂森电梯、奥的斯电梯、山东钢铁、日照钢铁等名企,都建立长期的就业合作关系。
推行“双证”教育。学院建有培训项目齐全的培训中心,使学生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同时,取得职业资质证书,毕业即可上岗工作。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立足日照,服务全省,辐射全国,围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需求的高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质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一条 根据行业需求,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须符合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
第十五条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2.录取原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按省招生主管部门同分排序办法执行。
4.录取以下专业及方向时只招男生: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
5.外语考试类别:非英语专业学生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依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要求女1.60米以上、男1.7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疾病。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九章 收费
第十六条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我院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学费为 7800 元/生/年;
2.住宿费:1200 元/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阳台等为6人间);
3.其他:根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的规定和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条件以及学生本人就业的需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海船船员专项培训及考证,所需费用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收取。
第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另设有与知名企业合作的奖学基金。
3.学校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申诉联系电话:0633-8672001。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633-8672299 8672345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zhaosheng@rzmevc.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中德学院招生办电话是多少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中德学院招生办电话是:0633-7987111、7987268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学院始建于1987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山东省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先后被列为国家百强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国家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全国艺术教育先进院校、山东省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是山东省高职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和山东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2005年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首批骨干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633-8672006、0633-8672099,该校联系地址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海路369号、联系邮箱为rzhhjwc@163.com。
二、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简介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Rizhao Marine Engineering Vocational College)是一所由日照市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等学校。实行省市两级管理、以日照市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山东省首批12所高职教育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院校和单独招生院校之一,至今已有21年的办学历史,是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 智能电梯工程实训与鉴定中心、豪华邮轮仿真实训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拥有完善的办学条件。规划用地1200亩,现已建设使用515亩,建有2个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8个基础实验室、45个专业实验实训室,校内实训中心4个,校外实训基地20个。360°全视景航海模拟器是目前山东省装备的第一台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船舶操纵模拟器,智能电梯工程实训与鉴定中心列入山东省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拥有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94人,副高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2%,专任教师中50%以上的教师属“双师型”教师。拥有日照市高层次创新人才一名、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专家库专家成员一名。
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牵头编写了《山东省船舶水手与机工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参与完成了《航海学》《船舶结构与货运》等多部教材编著任务;主持或参与“航海气象传真图评估系统”、“船长智能软件研究”等省级以上项目的研究工作。学院教师赵晓利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获一等奖,是大赛举办7年以来山东省参赛取得的最好成绩。GMDSS、航海英语、船舶电气与自动化等单科考试通过率多年来都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
专业设置具有较强的就业竞争力。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航海优势专业,办学历史悠入,办学实力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茅;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两个港航特色专业,适应日照“港口立市”战略需要;电梯工程技术、消防工程、电子商务、酒店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等专业是社会急需的新兴专业,以上专业都具有较强就业竞争力。
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毕业生就业得到充分保障。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国际邮轮乘务管理等专业,与招商局、中远海、长江航运集团、中国能源船舶、北京华洋海事中心等央企和香港明华、香港华林、海宏轮船(香港)、歌诗达、新加坡OCEAN TANKERS等外企以及日照港、岚桥港;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电梯工程技术、消防工程等专业,与海尔、海信、蒂森电梯、奥的斯电梯、山东钢铁、日照钢铁等名企,都建立长期的就业合作关系。学生一入校,就与上述企业签订就业协议,无就业后顾之忧。
推行“双证”教育。学院建有培训项目齐全的培训中心,使学生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同时,取得职业资质证书,毕业即可上岗工作。
线上教育。注册成立了船界网,面向全国开展线上教育,率先实现航海教育与互联网+的结合。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立足日照,服务全省,辐射全国,围绕培养适应经济社会融合发展需求的高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质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
三、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关文章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在哪里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有哪些专业 附好的重点专业名单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年多少钱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开学时间,入学考试指南军训宿舍条件转专业政策
2024年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有哪些
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是一所隶属于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管理、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校总占地225亩,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
2024日照市海洋工程学校招生简章
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地选拔专业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 校招 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编:2768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十一条 2024年我校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总数为 16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招生计划为2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总数为6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报名时间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4 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退役军人报考按单独招生报考,选报专业为消防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录取后,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成绩合格,予以毕业。 学习 期间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别报考,选报专业为消防工程技术、电子商务。此类考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单独招生方式执行。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方式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31 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及专业。考生报考我校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 志愿 。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第六章 测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四条 测试时间、方式:
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 2024 年 2 月 27日—3 月 1 日。
2.专业技能测试。
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我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组织素质测试或 面试 。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7 日—3 月 1 日
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我校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7 日—3 月 1 日。
第十五条 测试办法:远程网络测试以面试方式考核。
1.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测试形式为网络考试,考题类型主要是选择题和论述题,考题内容侧重文化素质、职业素质等。
2.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测试形式为网络面试,考题类型以问答题为主,考题内容侧重职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能力等。
3.特别说明:凡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报考我校即认为确认知晓此规定。
第七章 命题、测试与评卷
第十六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赋分。
第十七条 测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测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订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测试评定工作公正、透明。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成。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 特色专业 ,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尊重考生 填报志愿 的意愿。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 就业 。
第二十四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报考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心肝脏正常,其他身体条件要求依照国家海事局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示: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九章 收费标准 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复查及证 书 颁发
第二十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资格复查发现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者,学校有权按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申诉联系电话:0633-8672001。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633-8672222 8672345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zhaosheng@rzmevc.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邮政编码:27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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