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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最新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03-28  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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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招成绩

200分。滨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显示:2024年滨州职业学院单招成绩最低是200分,超出分数线0。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坐落于山东省滨州市,滨州市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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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州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滨州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滨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东 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滨州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学 校招 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按照原始分录取(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其他专业(专业类)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 高考 成绩、艺体类专业成绩等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在 上海 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专业 志愿 清”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未高考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投档成绩,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体检情况等,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 艺术 类和 体育 专业

山东省艺体类

1.统考专业

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 师范 类):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体育舞蹈):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健美操):使用山东省舞蹈类(健美操)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体育教育(师范类):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师范类):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2.联考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使用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师范大学平台),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省份艺术类

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 内蒙古 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四)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飞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 面试 、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七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定翼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 学习 英语语种,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中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执行。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中国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 语言 、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5 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 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和空中乘务专业订单班学生执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

第十九条  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舞蹈学(体育舞蹈,男)专业只招收男生。舞蹈学(体育舞蹈,女)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新生 入学

第二十条  入校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专业测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颁发 证书 :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课程,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且学分结构合理,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 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

网址: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2024年滨州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4年滨州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滨州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8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 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91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院纪委 书 记为副组长,招生 就业 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以及 二级 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负责本校测试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

第九条 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成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2024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 收费标准 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方式

2024 年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 校招 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填报我院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及打印准 考证 。

第十三条 报名考试费

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命题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试题、退役军人素质测试或 面试 试题和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面试)试题考试由我院统一组织命题。

第十五条 考试形式和时间

考试形式暂定为线下考试的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等按时到校应考。如因疫情等原因,采用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时,具体网上考试(测试)要求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2月27日。服务电话:0543-5082257。

第十六条 考试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

(一)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提供,为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知识的综合,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参加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考生 学习 和从事相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200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200分,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素质测试(面试)成绩100分。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表现成绩组成,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十科成绩组成,每科成绩合格计6分,不合格计0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满分60分;考生综合表现成绩包括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举止礼仪、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等,依据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呈现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赋分,满分40分。

素质测试(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以及考生学习和从事相应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100分。

第十七条 考试考核违纪处理

按照《山东省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对在考试中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的录取体制。

(一)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由学院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对于同分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比较小分。

(二)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由学院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构成。对于同分考生,按照素质测试(面试)、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综合表现成绩依次比较小分。

(三)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四)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素质测试(面试),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必须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五)如校企合作招生专业2024年不与企业续约或未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则录取 新生 变为普通专业新生,执行普通专业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培养方式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须以全日制在校培养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后可向我院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具体流程详见我院官网通知),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第二十二条 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 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学校将对照考生高考报名信息逐一对学生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咨询电话:0543-5082257   5082157(兼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43-508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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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滨州渤海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电话公办还是民办师资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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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机电技术应用机电/机械2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3无人机操控与维护模具数控4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汽修5汽车运用与维修汽修6航空服务航空/空乘7电子信息技术电子技术8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电脑9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其他中职10中药制药药剂11康复技术康复治疗12电子商务电子商务13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14绘画艺术/舞蹈/表演15首饰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16民族音乐与舞蹈艺术/舞蹈/表演17动漫与游戏制作影视/动漫18运动训练体校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详细介绍专业名称: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机器人作为一门新兴的技术,在近几年发展迅速。随着工业机器人技术的应用,机器人作为生产工具的地位日益突出,工业机器人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机器人技术的应用专业是学习如何应用机器人技术的专业,学生可以通过这门专业学习到机器人的设计、制造、应用等方面的知识。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基本学制:3~4年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机械制造生产管理本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金属加工基础、机械制造基础、钳工工艺、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气动与液压传动、极限配合与技术测量等。在校内进行机械加工、简单设备拆装等综合实训;在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实习和顶岗实习。

专业名称: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是以数字媒体技术为基础,以应用为导向的专业。它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使学生能够在数字媒体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常用软件应用、实用美术基础、数字媒体技术基础、图形图像处理、平面设计与制作、三维制 作、动漫制作、数字影音编辑与合成、网页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常用数字音像设备使用与 维护等。在校内进行数字媒体作品制作、数字音像设备操作与使用综合实训;在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实 习和顶岗实习。

专业方向:数字影像拍摄、数字成像及后期处理技术、数字视频拍摄与制作、数字影音后期制作、计算机乐谱与MIDI 音乐制作、彩铃与手机动画制作、数字音像设备使用与维护、音效合成与编辑技术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数字媒体技术应用领域,从事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平面设计 软件应用、三维设计软件应用、计算机动画制作、数字影音制作、数字音像设备使用与维护等 工作。

专业名称:绘画

绘画是一门艺术,它能够表达情感,展现世界。对于想要学习绘画的人来说,选择专业是很重要的。绘画专业有很多方向,比如艺术史、美术教育、美术创作等。想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就要好好了解这些专业的特点。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绘画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升入美术类高等艺术院校,或面向新闻、出版、杂志、报社、电视台、网络等传媒单位,从事绘画、雕塑等美术创作与制作工作,面向社区群众团体、文化馆,从事美术辅导等工作。

专业方向:中国画、油画、雕塑、壁画、漆画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装饰美工、工艺品雕刻工、陶瓷装饰工

基本学制:3年

专业名称:航空服务

航空服务专业是一个非常值得尝试的专业。它不仅能够让你接触到航空业的精髓,还能让你接触到各种不同的文化。就业方向也非常广泛,可以选择在航空公司、机场、旅行社等从事航空相关工作,也可以选择在教育、研究等领域从事航空相关工作。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航空服务

职业能力要求:1、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了解客人的心理需求,严格遵守业务操作规程;2、具有服务、公关沟通的技巧,能熟练规范运用岗位服务用语;3、了解航空服务各个岗位的工作流程及与航空服务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4、掌握客舱服务的内容、要求以及医疗急救技能;5、能识别和处置各种真伪证件,会使用安全门、手探及X 射线机等设备,能正确进行物品手工检查和处置违禁物品;6、掌握候机楼服务及民航旅客订座等系统的操作。

对应职业:民航乘务员、候机楼服务、登机服务、民航贵宾室服务、民航证件检查、民航人身检查、民航行李和货物检查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民航航空的空中与地面服务人员。

基本学制:3~4年

专业名称:康复技术

康复技术专业是专门培养康复技术人才的专业,学生掌握康复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应用于临床康复工作,为患者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康复技术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医疗、康复保健等相关机构,从事临床康复及康复保健工作。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康复治疗技术、假肢与矫形器设计与制造、康复工程技术、听力语言康复技术、音乐康复技术本科: 康复治疗学、医学美容技术、听力学、假肢矫形工程

专业方向:物理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义肢与矫形器配制、听力检测、助听器具应用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康复技士、听力技术师、助听器验配师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师资怎么样?学校聘请具有丰富教育实践经验、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学校管理、教学业务熟、教育理念新、创新意识强的老教育工作者担任学校领导。还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的同志参与学校管理,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学校现有教职工98人,专任教师78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学历75人;双师型教师38人,占专任教师的50%;中高级职称教师57人,占专任教师的73%。市、县区级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26人。师资力量雄厚,形成了一个教学理念新、教学业务精、教学管理严的教师群体。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滨州市黄河八路渤海二十四路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官网:bzbhjx.com

滨州渤海职业技术学校公办还是民办?答: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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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 山东 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1281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面向全国13个省(自治区)招收三年制专科生,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分省(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的生源、 毕业生 就业等情况,结合学院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并通过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在 高考 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 考试 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高 校招 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执行。

(一)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 平行志愿 模式接受投档,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 志愿 录取,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

(二)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对进档考生,采取“志愿清”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山东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五) 艺术 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网站、录取通知 书 等。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准 考证 》、中学(人事)档案、电子档案、优惠照顾的原始证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反复比对,做到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照片等信息和本人一致,凡不一致者,不得注册。入学后,要切实做好新生的体检复查工作,对隐瞒既往病史或发现与原体检结论不符者,要将具体事项填写《体检复查登记表》。通过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61053

联系电话:0536-8187758 、 8187753 、 8187768

咨询QQ群:461549773、 75254441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乘车路线:

浮烟山校区:潍坊火车站广场乘坐69、71、101路公交车到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站点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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