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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理工学校2024年最新招生要求

发布日期:03-28  招生要求  浏览次数: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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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2024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

2024年临沂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临沂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 校招 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代码:10452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教育、本科教育、  研究生 教育

第七条  校本部地址: 山东 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费县校区地址:山东省费县文化路33号

沂水校区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文化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 考试 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负责举报信件及电话的落实和处理。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规模编制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面向山东、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新疆 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各省分专业分科类拟招生计划请到“临沂大学招生网”(zhaosheng.lyu.edu.cn)查询。我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各省招生文件精神执行。认可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招生类型、招生批次和投档比例

招生类型:夏季 高考

招生批次:山东省内,省属公费 师范 生在提前批招生;其他专业在常规批中招生。省外招生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招生。

投档原则及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执行,若投档比例如无特别规定,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执行。

第十四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六条  艺术 类专业成绩的使用

1.层次:本科

(1)山东省统考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 书 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 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 体育 舞蹈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健美操)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音乐学(招收 民族 器乐方向)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专业的统考合格成绩,要求技能1为二胡、板胡、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2)省外招生专业

使用当地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24年同类专业的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层次:专科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 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各项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对于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若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公费师范生中普通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公费师范生中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低进行排序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省内本科专业:

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美术与设计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从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校后,我校将通过考试、 面试 、核查电子档案、人像比对、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临沂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 毕业生 ,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对以临沂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临沂大学负责解释。

临沂大学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9)7258777

传真:(0539)7258150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中段

邮编:276000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

2024年山东专升本招生计划什么时候发布

一、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4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三、考生资格获得

(一)校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校荐生资格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专科阶段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2)考生获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本人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生源高校审核通过。

2.生源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主动公开,确保测评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品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绩点)所占比例不少于80%。在校期间转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执行转入专业标准。

3.校荐生名单经生源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生源高校于2024年3月6日—8日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为)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自荐生资格获得。

1.申请自荐生资格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毕业专业及《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1),报名参加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测试,通过后获得自荐生资格。每所招生高校的专业测试结果,只能用于报考该校相应专业。考生可根据招生高校专业测试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多所高校的专业测试。

2.招生高校应于我省2024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公布后3日内,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分专业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包括两门测试科目,每门考试科目应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程,由招生高校根据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方式以技能测试为主,其他专业测试方式以笔试为主。测试标准由招生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招生高校应提前确定并发布合格标准。

3.每所高校的专业测试时间由学校在2024年3月20日—28日间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应于2024年3月14日前按照招生高校相关要求报名参加。

4.通过招生高校专业测试的自荐生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后,由招生高校于2024年3月29日—30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获得。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生源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及公示后报送)。生源高校汇总符合条件考生名单,于2024年3月6日—8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考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大赛保送生资格获得。

1.申请大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8日前向1所招生高校提出保送申请(含申请书、获奖证书及生源学校审核意见),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综合考核,通过名单经招生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招生高校相应专业的大赛保送生资格。招生高校将大赛保送生名单于2024年3月30日通过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大赛保送生在考生报名时不选报专业,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不填报院校志愿。

四、招生计划

(一)校荐生招生计划。招生本科高校根据办学情况和培养能力申报校荐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二)自荐生招生计划。自荐生不单独安排招生计划,达到同学校同专业校荐生录取标准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项招生计划。安排部分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单独组织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招生计划。大赛保送生不单独安排招生计划,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五、考生报名

(一)填报考生基本信息。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外,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2日—4日登录信息平台,填报考生基本信息,缴纳相关费用。

(二)选报专业。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专科毕业专业和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选报多个本科招生专业(以下简称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考生可根据《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类别设置及考试科目》(见附件2),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查看本科招生专业的相应考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文件精神,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六、统考安排

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23日。

统考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满分400分。统考科目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

校荐生、自荐生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须参加统考科目的考试。

七、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资格。统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校荐生的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自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与校荐生相同。

(二)志愿填报方法。

1.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同时填报建档立卡批次、校荐生批次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每个批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校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有相应招生计划的所有高校,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3.自荐生可在选报专业内,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最多可填报70个“专业+院校”平行志愿。

志愿填报资格线、日期及具体方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公布。

八、投档录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二)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三)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批次。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一)资格获得。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2日—4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申请资格审核,提交本人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应届考生需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退出现役证件、武装部开具的入伍地证明;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立功受奖的证章和证书;在部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立功受奖通令复印件(加盖服役部队公章)、服役部队立功证明;个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负法律责任的承诺。经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后(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新生入学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选报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申请资格审核时,须根据专业指导目录,选报1个与本人专科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三)招生计划。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名和专业选报情况,足额安排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试招生计划)。

(四)高校招生。

1.招生高校应在免试招生计划公布后三日内,通过本校官方网站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在线组织综合考查。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政策按照本文执行,与本文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2.4月18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根据选报专业和免试招生计划,选报1所招生高校。高校组织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4月22日—23日。

3.招生高校根据考生分专业报名情况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4.首轮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可于4月28日填报一次征集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须重新根据报名高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录取,学校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5月5日—6日。征集志愿仍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原则调剂录取。

十、入学和培养

(一)新生入学。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录取高校报到。录取高校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录取高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培养方案。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做好专、本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衔接,充分发挥两个培养阶段的特点和优势,形成育人合力,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三)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组织实施

(一)省教育厅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审核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指导、监督专升本组织实施。

(二)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指导各地征兵工作部门出具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参军入伍相关证明材料。

(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指导各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审核及有关政策解读工作。

(四)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制定专升本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对违纪作弊考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违纪作弊考生通报生源高校。

(五)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专升本考试组织等相关工作。

(六)生源高校负责本校考生的专升本政策宣传解读、综合素质测评、学籍信息校对、报考资格审核、诚信考试教育宣传等工作,对本校专升本作弊考生依规依纪进行处分。

(七)招生高校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公布自荐生专业测试方案,组织测试并确定合格名单;依据录取规则开展专升本录取工作。

(八)生源高校和招生高校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禁在综合素质测评、专业测试等环节弄虚作假,严禁教职工参与考前辅导、培训,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使用不正当手段为不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获取考试资格,或有其他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024年临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年临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院全称:临沂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95

学院地址: 山东 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76017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临沂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临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临沂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临沂职业学院纪检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要求。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 校招 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院查询网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招生 考试 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小语种不能组班的改为英语。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

1.在实施 高考 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投档考生 志愿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当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根据 内蒙古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函》内教招考普〔2024〕10 号建议,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六条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 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临沂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或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网址:

联系电话:0539-2872066  2872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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